麥德龍買到過期罐頭夫妻吃壞肚子 商場:理貨員的個人問題

7月4日,瀋陽市的李女士在錦江麥德龍瀋陽渾南商場購買了兩罐菠蘿罐頭,回家後與愛人食用了其中一罐,結果出現了腹瀉症狀。這時李女士驚訝地發現:罐頭是過期的!

麥德龍買到過期罐頭夫妻吃壞肚子 商場:理貨員的個人問題

夫妻倆現在還在拉肚子

李女士提供的銷貨清單上顯示,7月4日她在錦江麥德龍瀋陽渾南商場購買了兩罐菠蘿罐頭,每罐的價格是9元。兩罐罐頭的保質期均為2016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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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李女士與愛人找到錦江麥德龍瀋陽渾南商場,提出賠償的要求。商場方先後有一位員工和一位當晚的值班經理接待了他們。據李女士介紹,當時李女士得到的答覆是,過期商品出現在貨架上屬於理貨員的個人問題,應由理貨員個人負責,但理貨員無能力賠償。隨後李女士與愛人再次返回菠蘿罐頭的貨架,發現商場已經將過期罐頭全部下架,且價籤也換成了10.8元一罐。

麥德龍買到過期罐頭夫妻吃壞肚子 商場:理貨員的個人問題

今天上午,李女士氣憤告訴記者:“我跟老公倆現在還在拉肚子。我們不是職業打假者,不會去跟他們鬧,但是有法律保護,我們會維權到底。”

李女士說:“起初我們根本就沒合計看生產日期,因為麥德龍畢竟不同於街邊的小超市,我本以為是有保障的。但是他們的處理態度讓我很心寒,我昨天就跟他們說,我們提出的金額並不是隨口說的,而是向12345進行過諮詢才去跟他們開口談的,但是作為一家大型超市,出了事情居然推給個人。我覺得這樣特別不好,因為對外,他們的每一名員工代表的都是公司。”

“12345”熱線提供相關參考法條

今天上午,記者與“12345”熱線取得聯繫。工作人員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相關法條。《食品安全法》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對於這一法律規定李女士說:“對消費者的損害行為在假冒偽劣商品售出的一刻就已經是存在的,因為你侵犯了消費者的相應的權利,這個跟東西是否使用了沒有關係。所以我覺得,就算我們沒吃都已經算是造成了損害,更何況已經吃了。”

麥德龍相關主管表示下週一回復

今天上午,記者就此事與錦江麥德龍瀋陽渾南商場的售後服務人員取得聯繫。下午售後服務人員回覆,負責罐頭櫃臺的主管當天有團建活動,活動結束後就休假了,所以需要下週一再解決此事。本報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遼瀋晚報/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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