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安市第三医院致患者的一封信

当前,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市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早日战胜疫情,希望您提高防范意识,和我们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一、如您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发生地或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请告诉预检分诊人员及您的接诊医生,并做到以下几点:

1.接诊医生要求您居家隔离的,请您居家隔离14天,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可咨询医生后解除隔离(咨询电话:029-87448052,029-89820896)。

2.居家隔离请及时报告所在镇或村(居委会、社区),以便医务人员指导服务。

3.隔离期间,单居一室,保持通风良好,戴好口罩,不要与外人接触。隔离期间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保持乐观心态。

二、为了您的健康,请您配合医务人员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三、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腋下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就诊。

四、非急、危、重症患者,建议您通过门诊预约、远程网络问诊、电话咨询等方式就医,少去医院,防止交叉感染。

咨询电话:029-61816167

【公告】西安市第三医院致患者的一封信

稿件审核:宫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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