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工作的公告

薛城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针对近期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同时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的通知》(枣办发电〔2020〕15号)要求,经研究,薛城区公共法律服务将暂停现场业务办理,推行电话咨询和电话预约服务:

1.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如需法律咨询业务,您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将有专业人员解答法律咨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网络咨询:您可登录山东法律服务网(http://sd.12348.gov.cn/)寻求法律服务。

2、法律援助

如需申请法律援助业务,请提前与援助中心电话预约

0632-4498148/0632-4438086,预约后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佩戴好口罩,按约定时间到援助中心办理。

3、公证业务

如需办理公证业务,申请人可先拨打公证咨询热线0632-4412996进行咨询,若符合办理条件,工作人员将按预约时间办理。

4、人民调解

如需人民调解业务,若矛盾双方都同意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可拨打0632-4498669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将调度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服务。人民调解业务暂不接待面对面调解,以网络、电话调解的形式为主。

5、社区矫正

如需办理社区矫正业务,请提前拨打0632-4498669进行电话预约。

自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薛城区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及登记制度。假如您到现场办理业务,请自觉服从区司法局防疫工作安排,佩戴口罩、进行登记、测量体温,现场办理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如伴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请不要到现场办理业务,自觉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薛城区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