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遇到事情,不是自我檢討而是怪別人?

從頭在來76418


題主說的這種現象的卻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著,這種人遇到事情不是自我檢討而是選擇怪別人。有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遇到事情不是自我檢討而是怪別人,有的是心理承受能力差,生活中順風順水,偶爾遇到突發事情就會失去理智,失態,從而責怪別人。第二,有的是,現實裡受到父母,家人寵愛,嬌生慣養的人。這部分人因為被寵愛,遇到很多事兒都會有人幫他們擺平處理,從而產生了依賴性心理,社會經驗和生存能力都有所欠缺,遇事難免出現驚慌失措,六神無主之下責怪別人。第三,有的是,自我意識強大,素養不高,剋制力判斷力欠缺,這樣的人遇事都會覺得都是別人不對,都是別人錯了,從而責怪別人。

現實社會中,造成題主描述的這種現象的原因還有很多,在生活,生存不易的重壓下,這也許和當下浮躁的社會大環境有關,和自身性格,和自身修養,遇事,處事能力有關。左右不了環境,別人,可以左右自己,努力地去適應自己所在的生存環境,有意識的培養自己各方面能力和心態,多學會換位思考的法則,慢慢就會遠離這種遇事不自我檢討而是責怪別人的心理和習慣的。


L旅者行者L


這類人普遍是家庭條件優越或者教育環境問題導致的人格缺陷,嬌生慣養本身不是錯,但是家長若是不加以疏導,分清場合,家裡和社會上終究是有區別的。

這類人自私、利己,他們潛意識的狀態是自我中心,認為全世界都得圍著他轉,自然帶有嬌蠻,無理取鬧的態度。

或許他們本身知道是自己的錯,但是就是不願意承認,甚至禍水東引,以求自我安慰,妄圖撇清關係,殊不知此舉只會令周圍的人心寒,敬而遠之,或許才是對待這類人的最好方法。


翟拂


覺察旁人的錯誤志向並不難,難在覺察自己的錯誤志向,這需要很大的神志清醒。

——歌德

遇到事情,不是自我檢討而是怪他人。“嚴以責人,寬以待己”是人性的通病,我們在批評別人的時候,往往只看見別人的過失,卻看不見自己範的錯。看不見自己錯誤的原因其實就是沒有自知之明、逃避責任。

“人貴自知”實為金玉良言。這句話不是讓人自卑或自大,而是教人保持清醒。“自知”,是做人的基石,只有切實做到“自知”,才能把握自己,把握人生。既不好高騖遠,妄自尊大,又不妄自菲薄,喪失自我。只有切實做到“自知”,才能誠誠實實做人,腳踏實地做事。只有客觀地認識自己,清楚自己的優點與缺點,明白自己的能力與不足,才能發掘自我潛力,進而做好自己,超越自己。瞭解自己,懂得自己的長處與不足,便不會輕易苛責於人。

逃避責罰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多數人在“有利”和“不利”兩種形勢的抉擇中都會選擇趨利避害。通過各種“免罪”行為,人們可以暫時逃脫責任,但逃避只是暫時的,最終總要面對。每個人都會犯錯,尤其是精神不佳或者壓力過大時。無意犯錯都是很普遍的事情,關鍵是犯錯之後,能用積極的態度去面對,而不是隻會單方面去指責他人。如果習慣遇事去逃避,去指責他人,那麼久而久之,會讓自己變成一個懼怕困難、不能承擔的人。這是人性的弱點。

無論工作還是生活中,遇事能扛事,是成年人最該練就的一個本事。敢於承擔責任是一個人能辦事、能扛事、不怕事的勇敢與擔當,是自帶值得信任和尊敬的人格魅力。所以 ,遇事不指責他人,先有自知之明,懂得正確面對事情,正確處理事情,困難一定迎刃而解。



Cynthia貝拉


自私自利、強詞奪理、固執己見、推卸責任。這樣的人大多知識相對貧乏,不善於處理人情世故,性格一般比較偏激。




獨愛菊之隱逸


這就是人的劣根性,每個人遇到事情的第一反應都是推卸責任。

有些人能馬上改正,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有的人卻始終執迷不悟,死不悔改。 很多人把別人的過錯與缺點盯著緊緊的,但是卻從來看不到自己的不足。

每個人都是寬於律己,嚴於待人的。

以下從心理學的角度來進行解釋下:

1、首先我們要對心理問題解釋一下,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遇到問題,有的人可以自己調節和解決,這樣不會影響到他的生活和工作,也就不會有心理問題了;那些不能自己調節和解決的人就會產生心理問題。

嚴重心理問題的診斷標準(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當事人某種狀況連續3個月或者間斷半年,問題出現泛化(對所有事情都是抱怨),當事人情緒反映強烈、非常痛苦,社會交往、學習、生活、工作等社會功能部分受損。很顯然,當事人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他沒有嚴重的心理問題,所以我們只能說他在性格方面存在缺陷。

2、要搞清當事人喜歡抱怨是內部原因還是外部原因,我們來分析一下當事人喜歡抱怨的原因:

(1)認知方面:當事人不能正確、客觀對事情進行歸因。他傾向於把問題歸咎於他人,因為指責他人可以逃避自己的責任,這是一個人不成熟的表現和害怕承擔責任。

(2)情緒方面:當事人情緒比較衝動,遇到問題只能通過抱怨來發洩自己對某件事情後果的不滿。究竟是內因還是外因起關鍵作用呢?我也認為是內因起關鍵作用。對於同一件事情,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美國埃利斯認為激發事件A只是引發情緒和行為後果C的間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則是個體對激發事件A的認知和評價而產生的信念B(belief的第一個英文字母),即人的消極情緒和行為障礙結果C,不是由於某一激發事件(A)直接引發的,而是由於經受這一事件的個體對它不正確的認知和評價所產生的錯誤信念(B)所直接引起。錯誤信念也稱為非理性信念。 舉例:同樣考計算機二級:一個人可能認為:這次考試只是試一試,考不過也沒關係,下次可以再來。另一個人可能說:我精心準備了那麼長時間,竟然沒過,是不是我太笨了,我還有什麼用啊,人家會怎麼評價我。 這就是認知對一個人情緒的行為的影響。同樣,遇到問題,如果當事人的認為是別人的錯,他就會產生抱怨;如果認為是自己的錯,就會產生自責、內疚。所以,內部原因是關鍵問題,當事人的主要問題是認知問題。上述是我個人的觀點,如果大家有不同觀點,歡迎提出。


斜眼看天下


遇到事情不是首先檢查自己,而是首先推卸責任,尋找藉口為自己辯解,尋找理由為自己開脫。這恐怕是我們日常生活和社會話功、職業生涯中經常遇到的現象。

這種現象不是少數人中才有的,也不是現在和近期才有的。可以說比比皆是,廣泛存在,而且源遠流長,由來已久。這種現象與我們的傳統文化、家庭教育有著密切關係。在兒童成長過程中,一個常見的場景是:剛剛蹣跚學步的幼兒摔了一跤。孩子的奶奶或者姥姥扶起孩子後,不是幫助孩子分折剛剛為什麼為摔跤,比如走路時候要看路,不能人往前面走,眼往後面看,不能手拿棍子或玩具拌倒自己,以及遇到障礙物要繞道走,等等,想法教給孩子明白剛剛為什麼摔跤,以後怎樣防止摔跤。很多奶奶、姥姥扶起孩子後一通乖乖寶寶的心疼,然後就是,摔跤了不怪寶寶,都怪路不好,抬起把掌拍打路面。一邊拍打,一邊唸叨:你這壞路,叫你摔倒寶寶,打你!打你!孩子幼小的心靈從此烙下印記:摔倒了不怪自己,就怪路。

另一方面,遇事推卸責任,為自己辯解,為自己開脫,也是人們自我保護,趨利避害的天性。因為不推卸就要承擔責任,承擔責任就要受到處罰,就要損失利益。君不見公路上兩車相撞,車主下車後首先是尋找證據為自己開脫責任嗎。

遇事為自己辯解,推脫責任這個現象,不論是傳統教育也罷,還是是人們自我保護、趨利避害的天性也罷,都有個正當不正當之分。該辯解時就辯解,責任該推卸時就推卸,以證明自己的青白與無辜。這就是正當的。法庭上不是也要給控辯雙方以辯解陳述的機會嗎。責任確屬自己時,就要勇於擔當,勇於承擔責任。這時再去無理攪三分,千方百計找藉口推卸責任,就是不正當的了。


南陽耕夫


這是為了推卸責任,不敢承擔責任的一種表現。這種人在事情發生時,總想著怎麼去逃避,不會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總盯著別人的過錯和缺點,從來不會看到自己的不足,與其說是人性的本能,不如說是一種沒教養的表現。人要懂得反省,才能善待他人,遇事不推卸責任,時刻反省自己,才是不可多得的教養。我們應該看到自己的不足,主動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虛心檢討自己,去改正自己的不足,只有自省才能避免一錯再錯,從而讓自己越來越好。


雨做的雲Yun


遇到事情,不去自我檢討,而去怪別人,這種人大有人在!

這些人往往看不到自身的問題,其實一件事兒的發生,自己肯定是有一定的原因的!聰明的人應該學會反思自己,能夠改變自己才是成長最快的!指責抱怨別人是非常不明智的!更是激化矛盾,很難解決問題的!

經常遇見問題就責怪別人,時間長了會形成惡性循環,每次都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為自己開脫,所以自己就會在錯誤中不斷的循環下去,認為總是別人的錯,自己很難吸取教訓,失去不斷進步的機會!


娜曦君


這個問題是絕大部分人的一種習性......都知道換位思考,但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換不了位,站不準立場如何去承認錯誤檢討自己呢......怪別人可以有很多借口,怪自己難找藉口吧



莫凡和大兵


這種人是自己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想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這樣就好讓自己逃避責任,這種人在我們身邊有很多,當然這樣的人的能力是不會提高的,也不會成長,往往成長很快的人就是遇到事情時自我檢討,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從而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說大點中國共產黨也是倡導自我檢討,批評與自我批評嘛,那種自以為是,還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的人在生活中是不會受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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