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二號)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二號)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密集,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確保東寧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

1、各鎮、村要在各出入口科學設置卡點並安排專人值班值守,各村卡點要求非本村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本村人員除必要外不得外出。

2、說服教育村民不得走親訪友、串門聊天,嚴禁聚餐聚集,對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嚴格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

3、對外省流入人員、與湖北省流入人員密切接觸者、與確診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居家醫學觀察14天,本省其他地市流入人員一律居家醫學觀察48小時。

4、對所有居家醫學觀察人員,嚴格落實鄉鎮(街道)、村(社區)包保責任制,實行鄉鎮(街道)幹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幹部包片,將責任落實到人。

5、村、社區在與疑似、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等重點居家醫學觀察人員住處顯著位置設立標識,嚴禁人員出入。

6、各自然村和城鎮小區要組織巡防隊,實行不間斷巡防管控,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

7、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人員,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對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行動遲緩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工作電話:0453-3670612


東寧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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