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平民撿到槍支將劫匪擊斃或者擊傷,算是犯罪嗎?

KevinM90


不算犯罪 擊斃劫匪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而拾取槍支並開火的行為是為正當防衛所服務,不構成非法持有槍支。

我也不知道一些高票回答中表示拾取槍支違反法律的依據在哪兒,好歹回答問題前先去看下法律條文啊。


我們把這個事情拆分開來看好了

槍支管理法第三條規定: 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


拾取槍支的行為並不構成第三條所規定的,只有你在拾取槍械後拒不交出,私自持有才算違法。

再說開火擊斃匪徒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題主的題目已經假定了警匪正在槍戰,因此劫匪的行為很明顯正在使國家、公共利益受侵害、也對警察的生命造成威脅,對其擊殺符合真當防衛。


再提一下治安管理處罰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裡平民撿到槍撐死了違反這個(開槍則納入正當防衛),而且是為正當防衛使用,最差最差的結果就是...被警告一下,畢竟沒有槍械操作學習的人容易致使誤傷,而且在戰鬥中容易成為警務人員的累贅。


瘋狗的輕武


我是退伍老兵,當警察遇到持槍嫌疑犯或者暴恐分子時,我覺得有責任和義務為警察或者武警提供支援和幫助,並配合警方疏散、撤離無關人員,防止誤傷,但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不會拾起武器與槍犯和暴恐分子交火。當然,部分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我本人已經被挾持、綁架、包圍控制……等,拾到武器並與警方取得聯繫時,找合適的機會交火解救他人,配合警方擊傷、擊斃、抓捕犯罪分子和暴恐分子



Ifafterlife


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撿到武器將劫匪擊斃或擊傷構成故意殺人罪。理由如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法律的規定實施了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剝奪他人生命行為的,構成犯罪。

第二,槍支彈藥屬於管制性器械,非法律規定授權的人員不得持有,非法持有即構成《刑法》規定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因此,公民不幸處於警方與劫匪交火的現場,最好的方法是第一時間安全撤離,更不要自作聰明的“見義勇為”。因為,普通人的身份註定與槍戰無緣,當然,具有特別身份的人除外(軍人、國家安全局人員、法警等)。

第三,持現場撿到的槍支射向劫匪,除觸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的罪名外,還觸犯了“故意殺人罪的罪名”。從犯罪構成來看,主觀方面,行為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方面,行為人已著手實施了犯罪行為(射擊)。如果擊斃劫匪,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擊傷劫匪,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法律雖然鼓勵公民見義勇為,規定公民有協助公安司法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的義務,但請注意,是協助抓捕,並非可以使用槍支彈藥等管制性器械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或給他人的身體造成損傷。(法條的用詞特別的嚴謹)

綜上,在警方與劫匪的交火中使用撿到的武器向疑犯開火絕對構成犯罪,只不過法官在裁決時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減輕對行為人的處罰。因此,在遇到此類事件時採用“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方為明智的選擇。


下乾上離


那你就等著坐牢吧。你沒有授權,也沒有執法權,你就是故殺人犯了。這不是我說的,是前幾年在中央臺的一檔節目中,一個叫什麼德 的一個法律“叫獸”說的。還說根本就沒有見義勇為,還說小偷進了你家,你也無權抓小偷。說的又是上述的道理。不過也別說,它講的也有道理,是吧。我也好奇的想問問這個“”叫獸”,如果它回家正好看到它老婆被奸,它是不是應該黙黙的在一邊看著,還不能嚇著別人,不然要賠償別人吧。


用戶3535922213529


法潤金沙簡要回答!

此處平民撿槍擊斃或擊傷劫匪的行為當然屬於正當防衛,且屬於《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的無限防衛!此處平民的行為與犯罪不會沾上一丁點關係!簡要分析如下:

首先,此處劫匪與警察槍戰,劫匪的行為顯然構成犯罪,任何人均可對其進行正當防衛。槍支是具有重大殺傷力的武器,劫匪用槍支射擊警察,可能導致警察重傷或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顯然至少屬於《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中的與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犯罪行為相當的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甚至本身就可以說屬於行兇、殺人,對正在進行的此類行為,任何人均有權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之規定實施無限防衛,因此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在此時,若平民撿到槍支將劫匪擊斃或擊傷,不僅不是犯罪,反而是法律應當鼓勵的行為!

其次,槍支屬於依法被管制的物品,拾到槍支的平民在事後應當及時將槍支交給公安機關。根據《槍支管理法》第3條的規定,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因此,不具有持槍資格的人不得持有槍支,否則,根據不同的槍支類型,持有一支以上的槍支便可能涉嫌治安行政違法(如僅持有一支汽槍)或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如僅持一支制式槍支或二支汽槍等)。但非法持有槍支只有故意持有才可能構成違法或犯罪,題目中基於正當目的,臨時緊急使用撿拾槍支並不屬於非法持有,只有基於非法的目的和故意,在撿拾槍支後拒不交出才會構成非法持有!只要平民將撿到的槍支及時交給公安機關處理,便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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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犯罪,但最好別去撿槍,槍戰中不容易區分,只要手裡有槍就可能被認為匪徒,容易誤傷…

如果警匪槍戰最好遠離…


n博n


當然是犯罪了,你撿到槍首先應該交給警察,因為你沒有持槍的資格,更沒有開槍擊斃劫匪的權利,該怎麼處置劫匪是警方決定的。因為劫匪沒有對你形成任何威脅,所以你是沒有權利進行所謂的正當防衛的。


紅男綠女69


不算犯罪,因為是在阻止犯罪,協助警察。不過在槍戰現場,除非逼不得己,要不然槍戰雙方都可能將你視為敵人,而且如果你持有的槍枝是犯罪分子所用,在沒有經過警方允許的情況下你擅自使用犯罪分子武器,那麼在後面的調查中可能你會有嚴重後果。在槍戰中如果你傷及無辜,那麼你就會造成犯罪,因為你沒有合法的槍械使用權。


KK冷風


一般平民不具備有向劫匪射擊執法權!如家屬告你?也要吃官司的!

除非一警官中彈倒地,危急關頭,他把槍扔給你,或示意你拾槍解危!在授權下你"見義勇為″!方可開火!!!!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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