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志成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克州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期間查辦的防疫用品典型案例

查辦防疫用品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 25 日

烏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專項檢查中發現烏恰縣益康藥房從1月24日開始銷售KN90口罩,零售價為30元/個,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該行為涉嫌哄抬物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烏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1月26日

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新疆麥德信藥業有限公司阿圖什一分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分店銷售的KN95口罩未明碼標價,當事人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整改,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1月25日

阿圖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

喀什福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克州二分店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福康醫院KN95口罩進貨臺賬,KN95口罩進貨單價30元/個,實際銷售價格48元,提價幅度達60%,且銷售的口罩未明碼標價。對上述高價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阿圖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整改,並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1月27日

阿圖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子非魚、嗨淘飾品店高價銷售口罩問題(50元一個),經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群眾舉報的“錦綉粵興口罩”每隻單價50元,“酷菲爾”一次性口罩及其他品牌口罩單價25元一包(10只裝)。當事人銷售的口罩未按照規定的方式和內容明碼標價,且無法提供原始購貨票據。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當事人利用微信群高價銷售口罩,店內的6種口罩的產品標識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及部分口罩存在虛假標識如“醫用級防護”和標籤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GB2626-2006對產品標識的規定。阿圖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1月27日

烏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防疫用品價格專項檢查中發現烏恰縣豫診藥店從1月24日開始銷售CM朝美牌PPEN95級口罩,零售價為30元/個,執法人員檢查時CM朝美牌PPEN95級口罩還有17個未售完,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該行為涉嫌哄抬物價。烏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供稿: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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