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警方提醒:已有兩人被拘留!疫情防控 請您配合警察工作

疫情當前

警民一心,眾志成城

任何干擾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

必將受到嚴厲打擊


東明警方提醒:已有兩人被拘留!疫情防控 請您配合警察工作

東明警方提醒:已有兩人被拘留!疫情防控 請您配合警察工作

近日,東明縣漁沃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在網絡上散佈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人馬某。

經查,1月28日晚,違法人員馬某偷拍他人就診記錄並在微信群內發佈,給他人身心造成傷害。目前,違法人員馬某已被東明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東明警方提醒:已有兩人被拘留!疫情防控 請您配合警察工作

警方重申:網民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絡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甚至製造謠言,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提高警惕和識別能力。為共同抗擊疫情做出應有貢獻!


1月31日19時許,城東派出所民警聯合交警大隊、衛健部門工作人員在菏寶高速收費站口執行防疫核查任務,當攔下粵A牌小轎車進行核查時,司機任某拒不配合並辱罵工作人員,致使核檢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目前,違法人員任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東明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東明警方提醒:已有兩人被拘留!疫情防控 請您配合警察工作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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