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連城一男子謊報疫情被拘留

【抗擊疫情 連城公安在行動】謊報疫情,愚蠢!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

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

但是在疫情面前,

卻有人謊報疫情警情,

嚴重擾亂公安機關的防控疫情工作。

1月30日,

違法行為人蔡某龍謊報疫情警情

被連城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九日的處罰。

愚蠢!連城一男子謊報疫情被拘留

1月30日16時許,蔡某龍(揭樂鄉人)報警稱:揭樂鄉小朱地村村民林某強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此警情引起110指揮中心高度重視,指令揭樂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進行核查。經核查,報警人蔡某龍(揭樂鄉人)與林某強系同村村民關係,兩人因結怨發生糾紛,1月30日其以匿名身份撥打110謊報疫情,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當日,揭樂派出所依法將違法行為人蔡某龍抓獲,蔡某龍對其謊報疫情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蔡某龍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連城縣公安局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九日的處罰。

愚蠢!連城一男子謊報疫情被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第二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大家在任何時候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特別是在抗擊疫情的緊要關頭,

不實的信息會製造更多的恐慌,

要知道,

比疫情更可怕的是謠言。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從我做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