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什麼是“廷寄制度”?

清代奏摺的機密性要求議覆奏摺的撰擬和保存都在內廷秘密進行。皇帝會對這些奏摺做出批示,從而發展出一種新的上諭,這就是清代歷史常說的"廷寄制度"。

從一開始,皇帝的代理人就處於這一新的制度的中心。清代檔案中最早的廷寄原件未具日期,是由怡親王胤祥撰擬並交寄嶽鍾琪的,可能是在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十日(1728年1月20日),這可能不是第一封廷寄,但它的非常規格式以及雍正皇帝耐心向收件人做出解釋,"此係朕命恰親王寫與卿之字",顯示這是給嶽鍾琪的最早的一件廷寄,因此也可能是這種新文件的最早者之一。此件之後相當數量的其他早期廷寄等材料證實了這一時間前後就是廷寄的開端。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廷寄奏摺是解決軍事突發事件帶給雍正皇帝更多負擔的又一種辦法。它既能替代皇帝手寫的長篇硃批,也能取代文字精心修飾、由內閣公之於眾的上諭。如此,既節省了皇帝的精力,又保持了通信的秘密。誠如雍正皇帝寫給嶽鍾琪的:"因朕諭繁多,無暇親批,口諭大學士寄字。"

在最初嘗試後,廷寄很快就發展出了自己的一些特點,標誌著它的成熟。最不尋常的是,除"廷寄"叫法外,這一新的上諭形式也被當時的人稱為"寄信""字寄",有時是"寄字",是以信的形式由一位或一群官員寄出,文件開頭並不是"諭"等能揭示其內容的字詞,而是一份有著官員姓名和官銜的名單。在將上諭寫進信件之後,官員們以"欽此遵旨寄信前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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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上諭一樣,雍正皇帝在最後的草稿上用硃批任意增添自己的意見,這一過程稱為"過朱"。這顯示出,在一定程度上,廷寄是先前長篇硃批的延伸。對於單個的收件人或同城的兩位收件人,可以寄出這種"過朱"的廷寄,但對於多個收件人來說,就不得不改變這種做法。

因此,外省收件人有時收到由兩部分組成的類似上諭文件,一部分是由墨筆寫的擬稿,另一部分是皇帝用硃筆所書的添加內容。對於這些硃筆添加內容,嶽鍾琪將它和皇帝在他奏摺上的批示同等對待,常在下一封奏摺中加以引用,並感謝雍正皇帝所書的內容。

廷寄是奏摺制度的組成部分,對它們的處置與對硃批奏摺的同樣機密,與原奏摺一起鎖在折匣內發送,與奏摺一起返回並度藏在內廷。如同奏摺一樣,它們被視作內廷文件,不公之於眾:它們不出現在邸抄中,絕大多數官僚也接觸不到。極個別能在起居注中找到,僅有一小部分出現在雍正實錄中。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上諭是寫入官員發出的信件進行傳遞,這種方式使得這些信件不具有很高的正式地位。可以說,廷寄是皇帝避開外朝官僚援以作為先例這種機制的又一工具。因此,會典或會典事例極少引用。它們為皇帝提供了機密性、獨立性和機動性。

雍正朝許多廷寄關注的是雍正七年以後的突出問題:西北戰局。但這一新形式的上諭絕不僅限於這一問題。

最早廷寄中的兩件,分別是雍正五年末和雍正六年的,所處理的是山東官員養廉銀和山西地方賊匪問題,這與前線打仗沒有關係。後來的廷寄內容廣泛,從西洋人使用廣州和澳門作為停泊之地,到地方官員的任命。有一件斥責身為滿洲人的廣州將軍誦讀佛經費時太多。

通過廷寄傳遞訓斥可能是皇帝表示不滿的最輕微方式;在京城,只有張廷玉一人聽旨並單獨撰擬廷寄,這一制度的保密性確保了消息不會公開,不會給收件人帶來不利影響。如上報收成、彈劾官員、上報賦稅及蠲免,甚至是皇帝關心一位前線官員的年邁雙親,簡而言之,雍正皇帝想到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寫進廷寄。這一事實顯示出,最終負責廷寄的人員不是通常所認為的辦理軍機大臣,而是名字出現在廷寄承旨人員名單最前面的內廷代理人。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名單是哪些大臣?

所有現存雍正朝廷寄都將一位或多位內廷代理人置於承旨人員名單的最前面,即便名單中的人大多數來自代理人圈子之外,一位內廷代理人肯定也名列首位。共有六位代理人的名字出現在現存六十三件雍正朝廷寄上;每件廷寄至少列有其中一人的名字,這六人中每人都至少出現過兩次。

張廷玉的名字出現得最頻繁(45次),但是以他為首的只有十八次,無疑是因為他是滿人朝廷中的漢大臣。我們知道,張廷玉是雍正皇帝寵信的上諭撰擬人;他的名字頻繁出現在廷寄承旨人員名單中,這與表現他具有卓越才幹的其他證據相一致。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名單中其他的成員,尤其是那些不是代理人的大臣,責成在上渝撰擬前的討論中貢獻自己的專業知識。他們聽從於雍正皇帝的命令,受邀參加,但下次可能就被排除在外了。雍正皇帝在一封廷寄中的話顯示,名單成員不僅根據皇帝的指示撰擬上諭,這一點與人們長期以來的認識相同,而且還要參加制定政策的討論。

"又補撥兵丁原額,爾等之議或於陝甘二省營兵內補撥,或於川省標營內調撥,或另行召募。"這裡的"爾等"不是指收件人,而是指承旨人員名單上的官員,上諭正在概括他們的想法。

那些不是內廷代理人的人員,比如查弼納、阿齊圖、特古忒、莽鵠立、海望,以及可能將來會在文件上出現但現在還未曾發現的人,他們的名字出現在有關軍務的廷寄承旨人員名單中,是因為他們對西北事務或軍需富有經驗。例如,查弼納長期處理俄國事務,他和特古忒等三人在雍正五年(1727年)代表中國與俄國簽訂《恰克圖條約》,並於雍正八年(1730年)以副將軍身份被派往西北。阿齊圖乃侍衛,康熙末年曾駐青海,雍正三年(1725年)任皇帝極重視的步軍統領一職。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查弼納、阿齊圖、特古忒列在廷寄承旨人員名單中,位於內廷代理人名字之後,其他兩人莽鵠立和海望,偶爾出現在現存的廷寄中。莽鵠立來自鑲黃旗一個古老的家族,他的祖父在當年征服時代貢獻突出。莽鵠立最早是理藩院的筆帖式,後來在天津做巡鹽御史,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建議。他多次轉遷,但從未高升,雍正六年(1728年)短暫涉足西藏事務。

他出現在雍正九年(1731年)和雍正十年(1732年)兩個議事人員名單中,根據現有的材料難以對此做出解釋。康熙皇帝死後,雍正皇帝要求莽鵠立憑記憶畫一幅康熙皇帝的肖像,他遵旨照辦,所畫肖像就懸掛在雍正皇帝的寢官。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雍正皇帝有可能被這種忠孝之心打動了,令莽鵠立參加高層討論。至於海望,年資遜於他人,在政府財政問題上享有很高的聲望是乾隆初年的事情。但他的宦途始於雍正朝,最初被委任負責內務府財務和戶部。他出現在廷寄議事名單中,是因為他對於財政問題有深刻見解。

可以看到,參加廷寄討論的五個滿人中,三人具有內廷代理人所缺少的在西藏和蒙古的親身經驗,另一個在財政問題上見識豐富。然而,這些人一同屬於另一個非正式的內廷群體,這就是雍正後期組織起來的辦理軍需大臣,這一集團就出現在廷寄擴大承旨人員之初。

無可否認,這一新集團名稱使用"軍需"一詞,未能表達出他們關切及處理問題的廣泛性,但在當時,該詞就是代表著整個備戰之意,雙方對抗前的許多年就已開始役畜、補給等的準備了。

什麼是清代廷寄制度?雍正朝廷寄承旨人員是哪些大臣?

雍正時期的廷寄承旨人員名單,不僅表明上諭內容經過了廷議,而且讓人感到有宣告這種磋商確實發生的需要。將經驗豐富的"老資格"加入議事人員名單——這以前只包括內廷代理人,似乎始於雍正八年底(1731年初),當時正重新開始部署戰爭的計劃。可能雍正皇帝(以及內廷代理人)感到,應該讓在前線的嶽鍾琪等將領認識到,現在京城的部署更為周全,吸納了更多的專家,而以前如此機密的安排只是在雍正皇帝和怡親王的爭論中形成的。廷寄承旨人員名單不僅向收件人保證,已聽取了專家的意見,同時由於提供了這些專家的名字從而更強調了這一事實。

一些廷寄只是以一兩位內廷代理人的名義交發;其他的以許多議事者的名義,這些人包括但不限於辦理軍機大臣。這些大臣與廷寄確有關係,但這是在這一新的上諭形式創立許久之後的事情了。最開始,廷寄和其他許多事情一樣,是內廷代理人的職責所在。這一新的廷寄制度和軍事形勢無關,而與幫助雍正皇帝撰擬他授意一切問題的內廷高層集團有關。

參考文獻:《清實錄》《雍正朝御批奏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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