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五年的男朋友,我媽媽生病住院了,而且他就在那個醫院上班,但並沒有想去看望的意思,我應該生氣嗎?

李順Leesun


姑娘你眼瞎呀,五年都沒看清一個人?就當個回憶吧,還好,沒結婚。


御品味


不是生不生氣的問題,而是該考慮是不是分手的問題,我以我女兒當年的初戀為例,那是03 年春節後,女兒的男友邀請她去他家(男方),女兒因害羞不想去,加之對方家庭條件很一般(尚是老房),女兒亦擔心過不了我們父母的關,我瞭解情況後便對女兒講:你的眼光應重在人品上,如果對方人品沒問題,你可以考慮,她始終猶豫不定,我便主動讓女兒與男友聯繫,告訴對方: 我爸明天和我一道過來。第二天上午我便與女兒登了男方家門,並吃了飯,當時我的目的就是表明我們作為女方父母的心態,認可他們的婚事,所以在我們的心中都認為女兒的婚事基本有了著落,只待男方在適當的時候辦事即可,隨著03 年底我因患“腎衰竭”(尿毒症)在廣東東莞住院治療,因手術春節前沒能趕回老家,正月初三才回到家,在家前後待了近半個月,總未見女兒男友露面,向女兒問詢,她說男友託詞說他外婆重病住院,抽不開身,我深嘆一口氣後對女兒分析: “看來我的病嚇到他了”,春節後我回家十多天都沒有露個面說明你(女兒)這段“愛情”已經到了畫句號的時候了,我回廣東後大概兩個月左右,女兒又電話告訴我那個男孩子又聯繫她,想續前緣,我對女兒說,我們不計較他的家庭條件如何,可他不能沒有做人的原則,你老爸生病做手術,我並沒有要求他幫我一分錢、出一分力,但是他怎可以連看一眼都沒有?別說是談婚論嫁的“女婿”、即使是你的朋友得知你爸病了都有可能會來看望一下吧?何況是準備談婚論嫁的“女婿”呢?若是我命運不濟豈不是他(這個未來的女婿)連最後一面都見不著了?具體你的婚姻你做主,我只向你 女兒提醒這麼多,女兒聽後便果斷的掐斷了與前男友的一切聯繫(換了手機號碼)。自我介紹這一段就是想給你提供一個借鑑,有些事可以原諒,而在一些原則上的事是不可以原諒的,無視你的母親便是對你的否定。供參考。


趙廣州156130073


丫頭呀,你找了個什麼玩意啊…誰家找對象的時候,家裡有點事,男朋友不是跑的比兔子還快,幫這幫那,殷勤的不得了,生怕丈母孃不高興…

他的做法只能說明1、他根本就沒打算跟你結婚,談五年戀愛算什麼,人家又不吃虧。

2、情商太低…

但是根據這個情況來看,還是第一種可能大一點,你就別說你該不該生氣了,生氣了又能怎麼樣,人家根本都不在乎你,你該分手


我是魚丸粗麵


你生啥氣呢?你應該高興才是。因為這給了你檢視、反思你五年來的戀情實情的寶貴機會。如果處理得當,說不定還會讓你一生受用呢。

都已經是交往五年的男朋友了,你媽媽生病住院,他就在那個醫院上班,都沒有想去看望一下的意思,這說明什麼?明顯說明你們之間的戀愛是存在很大問題的。但到底是你的問題還是他的問題,亦或是都有問題,你得要根據你和他交往的實際情況,好好地做一番反思,然後再作下一步的決定。

如果五年來,你們倆只是正常交往,並未同居,而且你也一直未帶他見你的父母,他對你父母的具體情況或許根本不知情,那就算你父母病了、在他工作的醫院住院,他沒去看望也情有可原。因為問題不出在他身上,而出在你身上。

你應該主動帶著他到你媽的病床前,陪著他去拜見他未來的丈母孃,這是多麼順理成章的事。這麼一來,既可以讓他很自然地出現在你媽面前、照顧好你媽的住院情況,又可以順便讓他消除見丈母孃的害怕心理。一舉兩得,你生啥氣來著呢?

當然,如果你倆五年的交往早已超出正常友情的範疇,見過雙方父母,且已同居多時,甚至是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的話,他的這種表現就極不正常了。

戀愛談了五年的確很不容易,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主動提醒他,你媽在他們醫院住院,要他順便照顧一下。我想,一般情況下他都會去做的。

如果這樣他還是不願意去見你媽的話,那你和他之間的問題可就大了。不過。你的選擇倒反而很簡單了:離開,毫無猶豫的轉身離開。聽我的,絕對不會錯的。

這樣做對你好,對大家都好。這種男人,要不就是很可能對你已經不滿意,甚至有可能本來就打算不再準備與你交往下去了;要不,就是這人做人極沒親情、極不負責、極不男人,對你和你的家人都極無情意。兩種情形,無論屬於那一種,你都不應該再留戀,必須堅決地轉身離去。

經過這番思考,問題就簡單了。如果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出在你身上,那你就應該及時改進,珍惜五年的戀情。如果原因出在對方身上,那就趕快離開吧,已經浪費五年的寶貴時間,儘快抓緊時間另擇良木而棲吧,早點讓自己的身心有個安全、溫暖的家。

所以,其實是上帝給了你一個檢視愛戀情況的好機會,你說你生的哪門子氣呢?當然是應該高興才對呀!


深秋曲豆


不該生氣。

應該分手。

並且,馬上。

對,就現在。

沒有理由,沒有解釋。立刻一刀兩斷。





一切都是一切順利


1、我建議你還是別生氣了 直接斷了吧。

2、談了五年的男朋友,你媽媽還在他所在醫院住院,他居然都不願意去看,你現在還在糾結該不該生氣。

3、你這樣問,我都生氣了, 是生你的不爭氣,他這點人性都沒有,你還幻想什麼?

4、別說談五年的男朋友,就是相處五個月的同事你媽住院去看看都是應該的,人情都是禮尚往來,勁頭他看你媽,明天你就會去他媽。

5、五年的男朋友就算你攔著不讓看你媽,他也必須去看的,他不去看說明已經不愛你了,或者五年了對你新鮮感過去了,你把他當男朋友,她把你當路人了。

6、你還憂鬱什麼?趕快斷掉!

評論區討論

謝謝!


一種責任


你不應該生氣,而應該慶幸,通過此事,可證明人家壓根沒把你當回事,分了吧,及早止損,長痛不如短痛。





HAO夢先生


看了你的提問,我認為你不是考慮生不生氣的問題。準確的說,是應該考慮該不該分手的問題。作為一個已經談了五年戀愛的女朋友的母親,就在你所工作的醫院裡住院。別說你還在這家醫院裡工作,就是不在這兒工作。也應該帶點水果等禮品過來看看。這是起碼的禮節,可是這位男友卻麻木不仁視而不見。作為一個已經談了五戀愛的男友,他的所作所為,讓這位女友和母親情何以堪。

這個當醫生的男友本身就有這個條件,也不用帶什麼果品就以探視病房的機會。也應該過去看看這個未來的準岳母,可是就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沒有作到。這樣一個連人情道理都不懂的男人,還不和他分手等待何時。

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個回答,純屬個人觀點。不當之處,請大家評論。

感謝廣大網友們的閱讀和評論。



大掌櫃237


我就想知道,姑娘,你們談的真的是戀愛?都互相承認是彼此男女朋友關係?不要怪我這麼問,因為我身邊有個認識的人,就發生過這樣的事,男未婚女未嫁,出入成雙成對,還同居了呢,但是,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性質可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性需要,後來女的心理真的對男的有感覺了,又看那個男的還是跟以前一樣對她好,就覺得男的也是喜歡她的!就這樣在一起也有四年吧!後來女的想結婚,呵呵,男的不要了,說她瘋了,在一起也就玩玩,彼此需要罷了,哪能跟她結婚!害得她傷心欲絕了好幾個月!!所以,從一開始,女的就只是一廂情願罷了!!

你這個情況,真的,你們要是男女朋友關係,通常人來講,男的都會去看一下的,要是他不通人情世故,你說了,他還沒去做,那這個男的你也不要考慮了,簡直人品有問題!在一起也是害了你!


老虎婆


對於這種男朋友根本不值得你生氣,更不值得你去愛
。你男朋友在你媽媽生病的醫院上班。他本應該提前安排好一切,畢竟醫院有熟人辦事會方便多了;幫忙安排好床位,跟主治醫師打聲招呼;力所能及的去給予你和你媽媽幫助,這是人之常情的事情。而你男朋友知道後竟然不聞也不問,這說明他根本沒有把你和你家人放在心上,儘早分手避免讓自己承受更大的傷害。

我老媽凌晨三點打電話跟我說,我老爸不知道怎麼回事,人從床上掉地上去了,不會說話,嘴裡還吐著泡沫。我聽到後也慌了手腳,老公聽到後直接拿他電話打了120急救電話,電話接通後,跟急救中心說了具體家庭地址和簡單介紹了老爸的一些情況就掛了電話;然後你就拿過我的電話跟我媽說,叫她去喊鄰居幫忙把我爸抬到床去,用毛巾把它的嘴巴的泡沫擦掉,儘量不要讓我爸著涼了,再讓鄰居去找附近的村醫看能不能知道什麼問題;再讓村上人幫忙去村口等急救車

,好及時給急救車引路來我媽家;有什麼突發情況再要我媽打電話溝通,然後我跟老公穿好衣服就開車往縣人民醫院趕去;我們趕到縣人民醫院,急救車也剛把我爸接來不到10分鐘;醫生說應該是吃壞了東西要趕快洗胃;具體情況還不好說,我老公就負責去簽字,讓我去交錢,辦手續。但我爸洗好胃之後,情況穩定下來了,人雖說不出話但很明顯有所好轉了;醫生就要我們去做一系列全身檢查。等到天亮,人也漸漸變得清醒了。後面發現是把藥品當成零食來吃了,檢查結果也出來了,除了胃有點損傷,其他都沒什麼問題,這也是不幸中的萬幸;第二天人沒事就開了些養胃的藥出院了。我們就開車把我爸媽送回來了家,跟爸媽叮囑了一番我們就回去了。

遇到緊急突發情況下,我真的很佩服我老公的處理方式;遇事不慌,遊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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