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宅基地戶頭是爺爺名下的,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三叔是農村戶口,這該如何繼承?

ℳ๓king


宅基地能不能繼承,這個問題還是存在爭議。

以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從以上規定來看,是認可繼承問題,且不區分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問題,但畢竟這並非法律規定,仍然存在爭議。不過,宅基地上的房產,則屬於遺產可以繼承。

對於遺產繼承,根據《繼承法》規定,若有遺囑則根據遺囑繼承,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所以,爺爺的房產則根據上述規定,由其配偶(若在)及子女繼承。當然,這裡遺產繼承則跟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沒有關係,由所有的繼承人均等繼承。


葉律師


農村的宅基地戶頭在你爺爺名下,這說明你爺爺是村集體成員,有使用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所以宅基地被確權登記你他名下。

因為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成員享有使用的權力,但是使用權不能被繼承,也不能作為遺產處理,所以說如果只有宅基地而沒有房子的話,任何人不能繼承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

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的話,房子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如果你爺爺去世之前立有遺囑,或指定有繼承人的話,那麼他去世之前房子則按遺囑執行,或他生前指定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立遺囑,也沒有指定有繼承人的話,你父親兄弟三人對你爺爺遺留的房屋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力。

對房屋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力,那麼如何處理因繼承而獲得得的農村的房屋呢?由於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還有“地隨房走”及“一戶一宅”的政策規定,所以農村的房屋不能買賣,只能轉讓給同村有使用農村宅基地條件的其他農戶;同時還要注意的是,繼承取得的房屋不能拆除重建,只能在保持原始面貌的基礎上進行維修加固。

考慮了以上因素,在來看如何處理,但前提是你父親兄弟三人的意見要保持一致,總的來說有以下四種處理方式:

一是,將房屋轉讓給同村的其他農戶,取得的轉讓費用你父親兄弟三人均分。採取這種方式的話,轉讓之後此房屋與宅基地就與你們沒有任何關係了。

二是,將房屋分成三分,你父親兄弟三人各住各的房間,直至房屋倒塌,宅基地收歸村集體。

三是,如果你擁有農村戶口的三叔在農村沒有宅基地,可以和其他兩位兄弟商量,讓他們放棄繼承權,由他一人繼承,他有使用農村宅基地的權利,然後將房屋拆除翻建,翻建之後多餘的房間再讓其他兩們兄弟居住使用。採取這種方式,你三叔基本上可以永久使用農村的宅基地。

四是,將房屋租賃出去,獲得的租金你父親兄弟三人均分。採取這種方式的話,房屋倒塌之後,宅基地還會收歸集體。

綜上所述,農村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不能被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個人合法財產可以被繼承,在有本個人享有同等繼承權的情況下,如何處理繼承的房屋,主要還是看這三個繼承人的意見,不同的意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農村一山貨


農村的宅基地,戶頭是爺爺名下的,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三叔是農村戶口,如何繼承?

這裡再強調一遍,農村的房屋繼承,是繼承宅基地之上的民房,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歸農民個人,歸農村集體所有。不過宅基地的使用權政策是地隨房走,繼承了房屋,那麼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權便歸房主使用。

至於題主說的這種現象,爺爺名下有一棟農村房屋,爺爺三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是城市戶口,老三是農業戶口,怎麼繼承這棟房屋?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原則上講,土地法和繼承法是兩個不相干的法律。從繼承法上看,三個兒子不管是啥戶口性質,都可以平等地繼承父親在農村的房產。根據題主家的情況,如果爺爺奶奶都已經去世,父親弟兄三人再無其他兄弟姊妹,那麼弟兄三人依法平均分配這棟房屋。但是,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繼承來的房屋有所有權,但宅基地只有暫時的所有權,待房屋倒塌村集體可收回宅基地。而三叔是農村戶口,如果繼承該房屋,就不存在這種限制。問題是,一棟房子一般是4間,兄弟三人繼承,肯定無法將房子分開,所以,通常情況下,兄弟們平均協商,或者誰放棄繼承權,或者將房子賣掉,將款項兄弟三個平分。但是如果真是這樣,肯定街坊鄰居會笑掉大牙的。

像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在農村一般是有分書的,即爺爺在世時給三個兒子分家,這個老屋分給誰,實際上在分書上已經載明,該是誰的就是誰的,不再存在繼承爭端問題。通常情況下,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城市,一般是放棄了該房屋的繼承權,小兒子在農村,再根據祖屋歸老生兒的常規處理方式,這棟老屋一般是留給小兒子的。

但是各地情況不同,各家情況也不同。題主家裡有沒有分家和正式的分書,做為孫子輩未必清楚,所以,你應該向父輩問清楚,沒必要提前惦記農村的這棟老屋。何況,你父親是城市戶口,一般情況下你也是城市戶口,即使爭得三分之一的繼承權,這三分之一的農村房屋,又有何用?賣掉分錢,又能值幾個錢?我就不信你父親和二叔兩家城市人,會回家和小兄弟爭一棟農村的老屋。


所以,不管家裡有沒有分書,也不管法律如何規定,做為城市人,特別是孫輩,沒有必要惦記農村爺爺留下的老屋,叔叔在,回去肯定有人招待你們。如果為這點事和叔叔鬧僵了,沒了親情,你爭得三分之一的老屋,這農村你還回得去嗎?


齊東晏子


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資格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你二叔和你爸爸已經將戶口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就已經失去了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由於你爺爺在農村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房屋的使用權依然是你爺爺的,你父親,二叔,三叔對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繼承權,房子不倒,你父親及你二叔三叔一家人可以永久居住,但是,你父親和你二叔不得新修建,擴建,改建。你三叔是可以正常享受修建,擴建,改建的。





關於如何繼承的問題應分兩部理解?

一、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有,不存在繼承。但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權是可以三弟兄合法繼承的,按地隨房走原則,其實繼承了房子也繼承了宅基地。


二、按合情合理,協商一致原則。你父親三兄弟對你爺爺的房產可以這麼處理:

1、三兄弟平均分配房子使用權。你父親和你二叔也可以到農村居住用於休閒養老。

2、你父親和你二叔如果沒打算回去居住,可以將房屋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你三叔或者同村其他人員(直接送給你三叔也行)。一但你爺爺的老房子垮掉,你父親和你二叔就失去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那老屋基就默認成為你三叔家的宅基地或者耕地了,你三叔有良心可以多少給點錢給你父親和你二叔,不給你兩家也是沒辦法的。

3、拋開法律層面講,也可以用你爺爺和你三叔戶頭申請,三兄弟合夥出錢將老房子翻修成較大新房子,三弟兄可以永久居住,一但遇上徵佔賠償,可以用你三叔和你爺爺戶頭進行徵佔賠償,但賠償金三弟兄協商合理分配。這是拋開法律來講的,弟兄和睦可以這樣處理,不和睦還是算了吧,提到錢親兄弟撕破臉的也很多。


阿洪168


就你家的這個情況,只有你爺爺奶奶和你三叔一家享有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你爸爸和你二叔都沒有使用那個宅基地的資格。如果想要繼承,爺爺奶奶去世後,可以把那個房子賣給村子裡可以享用宅基地的村民,賣不了多少錢,因為那個宅基地就算村裡分配給了那位村民,允許他在這塊宅基地上建房,所以所能賣的也只是地上的房子,大約建築材料之類的值多少錢。



然後你們三家平均分配所賣房屋的錢。如果你三叔家有個男孩子快要成人了,那麼這個男孩子有分到一塊宅基地的資格,所以,也可以由你三叔把爺爺的房子買下來,把你爸爸和你二叔應該得到的那一部分錢給你們。

如果當初給爺爺建房子的錢是你爸爸、你二叔、你三叔他們三人平均出的錢或者爺爺自己出的錢,那麼你爸爸和二叔有資格分錢。
如果那個房子的錢當初是由三叔自己出的錢建造的,那麼你的爸爸和你的二叔根本就沒有資格分賣房子的錢。


立春abc


關於農村的宅基地怎樣繼承,很多的農民還是很不瞭解,都是一頭霧水。有很多開發商抓住了這個弱點,在徵地補償款上,做很多的文章等到農民拿到的補償款時少之又少。

再來說說農村宅基地繼承的問題。農村的宅基地戶頭是爺爺名下的,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三叔是農村戶口,這該如何繼承

農村的房屋繼承是繼承宅基地之上的民房,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歸農民個人歸農村集體所有,不過宅基地的使用權政策是地隨房走,繼承了房屋,那麼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權便歸房主使用,至於題主說的這種現象,爺爺名下有一棟農村房屋,爺爺三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是城市戶口,老三是農業戶口,怎麼繼承這棟房屋?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原則上講土地法和繼承法是兩個不相干的法律,從繼承法上看三個兒子不管是啥戶口訊質,都可以平等的繼承父親在農村的房產,根據題主家的情況,如果爺爺奶奶都已經去世,父親弟兄三人再無其他兄弟姊妹,那麼弟兄三人依法平均分配這棟房屋,但是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西城來的房屋有所有權,但宅基地只有暫時的所有權,但房屋倒塌,村集體可收回宅基地,而三叔是農村戶口,如果繼承該房屋就不存在這種限制,問題是移動房子一般是4間,兄弟三人繼承肯定無法將房子分開,所以通常情況下兄弟們協商或者平分。



所以不管老人家生前有沒有寫給誰,也不管法律如何規定,作為城市人,特別是孫輩,沒有必要惦記農村爺爺留下的老屋,叔叔在回去肯定有人招待你們,如果為這點事和叔叔鬧僵了,沒了親情,你爭得1/3的老屋,這農村你還回得去嗎?大家說是這樣的嗎 請評論!


荊楚陽哥


在老三另有宅基地房的情況下,三個兒子對老父留下的房子有同等份額房屋繼承權。

老爺子的大兒、二兒是城鎮戶口,只有房屋繼承權,無宅基地繼承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在他們名下,可以居住使用,但只能保持現狀不能翻建。

三兒子按現有農村宅基地法有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也可以有房屋繼承權,房子在合適時機可以翻建。

在繼承分割完成的情況下,後期處理有三個方案可供選擇:

一、宅基地房確權三兒名下,地上附著物及房屋折價,三兒適當給兩個哥哥補償取得地房完全所有權;三兒身在農村已有宅基地房,他的子女未結婚達到分戶條件,取得這個宅基地房後,屬一戶兩宅,如果將來子女長大能分戶,結婚有房無後顧之憂。

二、房屋確權歸戶口在外的兩個哥哥,兩個哥哥給三弟一定補償,房屋可以住,可以修繕不能翻建,地隨房走,兩個哥哥退休回老家有個落腳之處,逢拆遷不管貨幣置換或房屋置換補償相應比在三兒名下一戶兩宅補償得到的會更多。

三、三兄弟分割完畢不做後期產權轉移,宅基地房形成三國割據各佔一方,至於如何居住使用或如何房權轉讓慢慢考慮。

前兩個方案各有利弊。農村近期不拆遷,弟弟的子女分戶不久將至,第一方案比較好些;如果拆遷已有苗頭,弟弟的子女又達不到分戶條件,第二個方案整體上有利。第三個方案是相持不下產生,但又最為合法,我估計這種結局可能很小,但不排除可能有。

房屋分割難均衡,在互不想讓,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抓鬮是一種快捷方式。

份額確定,後期如何處理,不用我們過於操心,我們也不能想的過於複雜,說不定兄弟團結,發揚風格,根據鄉村發展形勢,順利確定最佳方案。


泰山木32140178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因此,對於宅基地而言根本就不存在繼承的範疇,何來繼承一說呢。簡單的說就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處置集體所有的土地。不過。宅基地雖然不能繼承,但上面的房屋屬於合法財產是可以繼承的。這裡有一點值得注意,如果三叔和爺爺戶口在一起的話,那麼宅基地則由你三叔繼續使用,因為宅基地的確權是以戶口為單位確立的。



對於農村的宅基地,本身是和房屋聯繫在一起的,繼承了房屋,就變相的繼承了宅基地使用權,不過這也是受限制的,比如遇到拆遷,則宅基地的補償則沒有,再比如房屋倒塌後,則不能進行重建,如果爺爺戶口是獨立的,宅基地則會被收回集體或者復墾。對於房屋的繼承,得分為以下情況:


第一種是爺爺生前有遺囑,規定了房屋由某一個人繼承或者幾兄弟共同繼承,那麼按照遺囑的合法性,則由遺囑的規定繼承。第二種是沒有遺囑,則房屋按照繼承順位,子女和配偶都為第一繼承人,那麼房產應當由兄弟幾個共同繼承,這個是沒有戶口限制的。按照農村通常的習慣,爺爺和三叔戶口在一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是這樣,那麼處理起來就比較方便了,首先宅基地使用權肯定屬於三叔,至於房子,則根據不動產登記來執行,產權屬於三叔,則其他兄弟無權繼承,如果是在爺爺名下,則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


Power泡兒


農村宅基地是爺爺名下的,父親和二叔是城市戶口,三叔是農村戶口,這該如何繼承?


情感三農扭坤


宅基地使用權和其房屋是分離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屬於集體所有,家庭共同擁有使用權,不屬於個人財產,不能繼承,且只能在集體內部流轉,房屋可以繼承。

若房屋繼承人為農村戶口且尚未分戶、擁有自己的宅基地,可以繼續擁有宅基地使用權,此時農村戶口的繼承人繼承房屋,折價補償城市戶口的繼承人。

如果農村戶口的繼承人已經分戶,三人都只能繼承房屋,且不能翻新、重建,房屋消滅後,集體收回土地。建議出賣房屋,三人分配出賣款。


《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京悅所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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