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之間的關係,意味著什麼?這些虧你不能吃

根據這個話題,我考慮了很久。

“異性”之間的關係,意味著什麼?這些虧你不能吃

在愛情中,我們大家更希望得到的是愛情,而不是買賣,為什麼說是買賣,虧這個詞,形容的是虧損,損失,失去等。

在一件事情中做比較,是我虧了,還是你虧了呢?我們想要的是純真的愛情,而不是所謂骯髒的交易。

相信大家都知道夜店酒吧這類地方,燈紅酒綠,醉生夢死,臺上的“小姐”,門口的“姑娘”,穿著鮮豔,指的是這類人,(並非去酒吧夜店的都不是好人)相信不用我說,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吧,給錢就有關係,沒錢不用搭訕,也有特殊長的帥的,人生下來,本性都是善良的,一路走來,迫不得已走上一條不歸路,她們也可能有苦衷,為生活所迫,她(他)們之間這種關係,就是一種交易,虧不虧應該就是錢多少的問題了。

“異性”之間的關係,意味著什麼?這些虧你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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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得知一起“惡劣”事件,某校剛畢業兩名大學生,談戀愛3年,期間發生過“關係”,直至畢業,兩人分開實習,因不在身邊,男生向女生提出了分手,女孩堅決不同意,各種勸說,沒有用,男生在實習單位又新找了一個女朋友,女生知道後,要死要活,家裡怎麼說也不行。

有一天,自己去河邊“跳河”,幸虧當時有路過的救下。不然,這又一條白白的命搭進去了。很無奈!

後來才得知,這個女孩從小到大沒有談過戀愛。和這個男生是第一次談。家裡也是非常傳統,認準一個人就是一個,非常本分。

女方非常聽父母話,從來不朝三暮四,對待愛情矢志不渝;

另一個對待愛情馬馬虎虎,這樣的一對有了關係後,試問誰更吃虧呢?

“異性”之間的關係,意味著什麼?這些虧你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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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女性朋友說,我們剛見面沒有多長時間,還沒有達到男女朋友的地步,他就想對我“要求”發生“關係”,我不同意,然後就跟我分手了,個人認為,這種男人您還是別要了,為什麼?請繼續看!

還有的朋友說道,我跟男友是相親認識的,相互瞭解了3個月左右,因歲數不小,雙方家裡張羅結婚,我們屬於閃婚閃離那種。

結婚後,相處了2個月,不合適,離婚了。我可是黃花“大閨女”啊,我虧不虧啊?

對此也表示很無奈,典型的婚後談戀愛,這樣的離婚太多了,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孩子是對孩子心靈一種永久性的創傷,大多數女性出於母愛天性,選擇忍耐。

異性之間有了“關係”後--誰更吃虧?針對以上故事,在此我也總結了4點。

“異性”之間的關係,意味著什麼?這些虧你不能吃

(1)“性”本身就是人們的一種需求,而不是一場買賣,就向我們平時睡覺一樣,你說今天睡覺虧了嗎?明天睡覺虧了嗎?

(2)對於一些“守身如玉”的姑娘來說,我只能告訴你,遠離那些想“那個”你的男人,他到底想不想“那個”你,你心裡有答案。並不是讓你遠離“性”這個概念,傳宗接代,是必須的,但是有那些想“那個”你的,一定要遠離。

(3)沒有了解透徹,就“要求”跟你發生“關係”的,要堅決制止,遠離!遠離!遠離!

他沒有別的目的,就是要“那個”你!對於這個話題,你很有發言權,那就是虧!

(4)閃婚這種,發生“關係”,愛情是責任感,是磨合,是搭配,沒有人順風順水。

對待愛情一定要有責任感,有孩子切記不要在孩子面前說些孩子不該聽的話。

那樣,你的現在,就是將來你孩子的現在!愛情是雙方共同創造的,想看你的後半生,你的眼睛至關重要!

最後總結下,我個人覺得異性發生關係沒有虧與不虧。他只要沒有強行,都是你自願的那就不虧。不要用自願發生關係,比作虧與不虧,因為那都是因你而定。

在此奉勸男女,做自己該做的事,不該做的事請及時止步。避免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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