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美利堅合眾國、大英帝國、法國、意大利、日本,為促進世界和平,為減少軍備負擔;我們決心,簽訂條約限制各自的海軍軍備。”——《華盛頓條約》的開篇聲明

一戰的結束並未給世界帶來和平。由於協約國本身就是由幾個同床異夢的國家暫時撮合而成,因此從戰爭結束開始,各國就開始物色新的假想敵:英國重新考慮打壓法國;日本準備向英美髮起挑戰,將太平洋變成日本的勢力範圍;美國則打算同時在太平洋和大西洋擊敗潛在對手。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納爾遜級戰列艦


一戰結束後愈演愈烈的耗費高昂的軍備競賽給戰勝國帶來了沉重的財政負擔。1922年2月,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5國召開了華盛頓會議,簽訂了《限制海軍軍備力量條約》(即《華盛頓條約》),暫時抑制了這場海軍軍備競賽。《華盛頓條約》的簽署動機,正如該條約的開篇聲明:“美利堅合眾國、大英帝國、法國、意大利、日本,為促進世界和平,為減少軍備負擔;我們決心,簽訂條約限制各自的海軍軍備。”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納爾遜級戰列艦


條約的主要規定包括:美、英兩國的主力艦總噸位各不得超過52.5萬噸;日本不得超過31.5萬噸;法國、意大利各不得超過17.5萬噸。締約國的主力艦單艦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35000噸(③35560公噸)主炮口徑不得超過406毫米(16英寸)。現役主力艦艦齡須滿20年後才可以在條約規定的噸位限制內建造替代艦。該條款使得英、美、日3國不僅今後10年都無必要建造新戰列艦,現役的和正在建造的許多戰列艦都必須依照噸位限額拆毀。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長門級戰列艦


但是在《華盛頓條約》簽署之前,英、美、日三國搶先開工了一批新型戰列艦。在條約簽署之後,上述3國通過讓一批老舊戰列艦退役的辦法,逃過了《華盛頓條約》的約定,使7艘新型戰列艦保留下來:英國“納爾遜”號、“羅德尼”號;美國“科羅拉多”號、“馬里蘭”號、“西弗吉尼亞”號;日本“長門”號、“陸奧”號。這3級7艘戰列艦被稱為“世界七大戰列艦”( Big Seven)。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長門級戰列艦


“納爾遜”級戰列艦是英國N3戰列艦計劃的替代產物,標準排水量33950噸,1922年開工,1927年服役。該級艦不再採用以往英國戰列艦常用的艏樓船型,改用平甲板船型,3座三聯裝406毫米主炮炮塔全部佈置在艦橋之前,裝甲防護較強,主裝甲帶厚度達330~356毫米,最大航速比“伊麗莎白女王”級還慢,僅有23.5節,且由於3座主炮全部集中於前甲板,造成前部水線肥大,適航性不佳,被惡評為“史上最大的淺水重炮艦”。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科羅拉多級戰列艦


“長門”級戰列艦於1917-1918年開工,《華盛頓條約》簽署前2艦已基本完工。該級艦裝有4座雙聯裝主炮,主炮的佈置參考了“伊麗莎白女王”級的方案,主炮口徑為410毫米,即16.1英寸,日方稱這是火炮製造中所用標準不同而產生的,在《華盛頓條約》的允許範圍之內。該艦標準排水量33800噸,航速較快,達264節,主裝甲帶最大厚度305毫米。數“長門”級擁有較強的火力,但犧牲了裝甲防護換取高航速,以適應日本海軍當時的戰略設定。

逃過“華盛頓條約”限制的世界七艘最大戰列艦

科羅拉多級戰列艦


“科羅拉多”級戰列艦開工於1917-1920年,該級戰列艦標準排水量32500噸,繼承了美國戰列艦的標準風格:飛剪型艦首、籠式主桅、副炮安裝在艦橋甲板上。動力方面,該級艦採用電力推進,但最大航速僅21節。“科羅拉多”級基本設計繼承了“田納西”級戰列艦,主要改進了火力和防護力。安裝4座雙聯裝406毫米主炮,防禦也相應加強來抵禦敵方相同口徑炮彈的攻擊,水線裝甲帶最大厚度達343毫米。“科羅拉多”級戰列艦的裝甲和火力均較為強大,但由於採用了過於超前的動力系統,使得主機龐大臃腫,航速是“七大戰列艦”中最慢的,被美國海軍稱為“扛著重錘的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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