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物業讓居委會成立公司統一管理怎麼樣?

幼兒園進修生


取消物業由社區成立公司對小區進行管理,從理論上說可以,但現實中必須明白:但凡是運行的公司,無論是什麼樣的“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不可能倒貼給小區!既然要盈利就要解決收入、付出和結餘的關係!儘管是政府的社區管理,但考核和政績是繞不開的課題!誰不想有“政績”呢?這種考核和政績所產生的“績效”也不可能由政府財政支付,那麼錢從哪裡來?自然是小區的收入!並且社區對這種公司的管理也不是沒有成本的,所有這些都需要業主承擔,大家推敲一下看是不是這麼回事!

比較理想的方法是:社區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和政府部門的職責“指導和幫助”小區成立自己的業主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的運作和重大事件的決策進行監督和指導,對不稱職的業委會成員提出批評和撤換的建議!把小區有限的資金儘量用到小區業主的身上,只有這樣業主才會支持幫助和擁護!


風月清泉


結果會是一塌糊塗,自私是人類的本性,貪婪是矛盾的源泉,自利是人類的本能。

近來越來越多看到取消物業、趕走物業、取締物業這樣的話題,物業到底和業主有什麼仇什麼怨,導致這樣水火不容的地步?筆者認為其根本原因還是人的“貪婪和自私自利”。

為什麼說是業主的“貪婪和自私自利”?看了很多問題的提問:不交物業費家裡被盜了怎麼辦?買一個停車位可以輸入兩輛車的車牌嗎?沒帶門禁卡為什麼保安不給我開門?不買停車位為什麼不讓開車進小區?毛坯房一直未住為什麼要交物業費?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仔細想想我們會發現,這些問題真是物業做的不夠好嗎?是不是業主太把自己當回事兒了,總把自己當做上帝,那物業如何做才能讓這麼多上帝們同時滿意?

並不是說所有問題都是業主爸爸的錯,當然也會出現一些“黑物業”,但看到網上的還是身邊的小區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多是因為業主索求過於不合理。想要過好的服務以及小區環境,卻不願意交物業費也不願意給物業權利進行管理。“想讓馬兒跑,又不想馬兒吃草”,哪有這等好事兒?

再來分析一下讓居委會成立公司進行小區管理有多麼的“不靠譜”。居委會本身肩負的事項就比較雜亂,人員數量也非常有限,管理的區域比較大。和物業公司相比他們又不夠專業,讓居委會來管理小區,最後的結果恐怕是小區到處都是小廣告、生活垃圾、私家車的隨意停放等等不文明現象。

物業在國外也是存在的,是一種比較成熟的小區管理模式,不能因為個別業主的意見,或者是個別物業的問題就全面否定物業存在的合理性,還是應該及時糾正發展方向,朝著更完善的方面去發展。

所以,筆者認為取締物業不是什麼好事兒,謹慎為之


建聞君


其實建立物業公司的初衷是好的,讓服務更專業,但現在好多的物業公司改變了初衷,只是想著收錢少做事,比如電梯家門禁卡,住宅小區的居民不像是單位上班的,有統一的上下班時間,居民出行不會受時間限制,且在很大的時間區間出行,加裝道閘和門禁,只會影響居民的出行,另外,小區的公共區域停車位,本來就屬於小區居民的,物業給畫個線就變成物業的產業了,所以,取消物業或者暫停物業公司的經營是對的,讓真正服務社區小區的服務公司來替代,可以由居委會來主管可以的。


不想做房奴


大家不想交物業費,與誰管理關係不大。房子是自己買的,物業費無中生有,政府應取消這項費用!大多數家庭負債買房、還貸,物業費給家庭已造不小的負擔,大家都不不願意負擔這沒有多實質性服務的費用,建議取消物業費,開啟新的管理模式。


美麗的鴿子2


取締物業讓居委會成立公司統一管理?這是天真的想法,指導思想是對的,做法欠迤。因為居委會與業主委員會不同。居委會是憲法規定國家機關的地方機關中的群眾自制組織,但有一定的政府職能。而業主委員會是業主維權的群眾組織。居委會不能替代業主委員會。更不能成立物業公司管理小區。若想要管理小區物業,必須向其他物業公司一樣業委會招聘才行。業主委員會沒資格批准成立物業公司。但可組建管理的機構,招聘物業管理各項工作人員進行自行管理。但不管招聘物業,還是招各項工作人員,進行物業管理都要召開業主大會決定。

居委會成立公司是不能直接管理小區物業的。


溪山山人


居委會和民企性質不同,越權屬於違法。不喜歡物業的,可以聯合趕走物業。不過我沒見過哪個小區沒有物業後過的更好的,大部分都是垃圾成山、樓道牛皮癬一堆、夜晚沒有路燈、小區電瓶天天丟、狗屎到處都有、都想蹭暖不交費結果小區不供暖。


麥吉的世界


不可取:1.居委會成立的公司,其性質仍是物業服務管理公司。2.執行、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同是現行內容條款。3.居委會成立的物業服務管理公司在操作層面上,實質是居委會敢代了小區業委會招聘權限與職能。背離了小區業主是主體的原則。4,物業費的收取與支出不會因為物業公司經營權的改變而增減。5,小區業主(業委會)也可自治管理,何必由居委會成立公司管理呢?6,題主所提問題有原則偏差,是服務管理。不是單純的管理,物業服務是物業公司所承載的主體職能。


川雲鵬


“取消物業”這類問題鋪天蓋地,取消的目的竟然是為了交給社區或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再成立新公司去管理,這種思維邏輯實在是滑稽可笑,令人無語。難道新成立的公司就不是物業公司了嗎?不管是誰成立的,只要是個物業公司,就會和業主有矛盾,道理很簡單,物業公司想要維護小區秩序,就需要對業主有約束,有人就會有意見。公司要生存,就要設法去盈利,這是基本的常識。沒有哪個物業公司會令所有業主滿意。一個家庭內部意見往往都不統一,何況素不相識的幾百幾千名業主?要解決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就要找出矛盾的本質,要弄清楚業主和物業到底是什麼關係,否則,即使換了一批,可能矛盾依然存在。

事實上,全國物業行業總體上還是比較好的。根據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發布的《2018年全國物業行業發展報告》顯示,全國11.8萬家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業總面積為246.65億平方米,其中TOP100家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業面積佔32.08%,這100家物業服務企業的客戶滿意度均值為88.03。


小豬房論


原來居民百姓的生活還算安寧,如今讓非驢非馬的物業公司給攪和的亂七八糟,以前每月交十開元的衛生費如今得交百十元錢,什麼各向服務?我們不願享受這服務,愷百姓的油肥自己,什麼樣的公司我們自己選擇,不要強加給我們!


老於4645


物業以外的其它組織,也不會有免費的午餐吧。關鍵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溝通 ,以及有關部門 出臺相關的 條例約束 物業公司 霸十一條款的出現 。我相信要想生活在一個和諧有序的小區,管理是不可少的 ,我覺得說取締物業 ,是不靠譜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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