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一个学校有编制,后来考到另外一个学校,岗位工资需要重新定级吗?

Marguute


岗位工资需要重定级的,你从一个有编制的学校考到另外一个学校,那么你就是相当于跳槽,你不属于正常的教师调动,所以你的的岗位工资还是要根据你考上的学校的职称等级进行发放。

之前学校的编制对你之后考上的学校的岗位工资等级是没有影响的,之前学校的编制只是承认你的教师工龄,你的教龄在你考上的另外一个学校还是有作用的,你的教龄对你的工资水平也是有影响的。但是你的岗位工资还是要看你考上的学校给予你的职称等级是什么,现在教师的工资跟教师职称等级挂钩,所以你考上的学校承诺你的职称等级跟你的岗位工资息息相关,这就是题主所提的岗位工资定级的意思吧!而每个学校的职称等级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当然会根据你原来职称等级加以考虑给你的职称等级的待遇,但是如果你原来是高级职称,但是你跳槽的学校的职称等级的名额饱和了,那么也只能给你一个中级职称的名额。

所以在你选择跳槽的时候要考虑清楚,更要清楚自己的待遇问题才跳槽。


沐云的风


很巧我就是有这样经历的一位小学老师,可以给您回答。如果是调转,那定级是可以续接上的,如果是辞职,需要重新定级

以我的亲身经历为例子吧。我一共考过三次教师编制考试,都考上了。

第一次是大学毕业,那时候非常迷茫,别人考了特岗教师,我就跟着考了,还好因为自己大学时候学习了,最终考上了自己家里的小县城的老师。但是那时候太自大了,觉得上了大学不能再回到县城了,虽然考了第一名,还是辞职了。

第二次是辞职后,去北京漂了半年,觉得不行,还得有编制。就又回家备考,那时候后悔辞职了之前特岗教师的职位,但是结果还好,经过三个月复习,我又考到了吉林市一个离市区比较近的小镇当老师,也是第一名,但是领导给我分到了农村,我就不开心,一心想着再考。

2015年,我参加了我的家乡哈尔滨的编制考试,又考了第一名,这时候涉及到我要调转或者辞职,我怕这两个工作衔接不好,最后选择辞去吉林编制,成功回到了家乡哈尔滨当老师。

回来了,就要涉及一些手续,其中,因为我是辞职我的之前在吉林的所有职称都不能衔接,只能重头开始,后来听领导说,我要是当初调转就可以衔接了。奈何当初不懂这个,现在想想有些后悔,希望这些对您有帮助。


范老师小讲堂


在职在编教师的工资是由财政直接拨付的,原则上是按照教师职称所对应的职级领取。

比如,如果你现在的职称是小学高级或者是中学一级,那你的工资肯定是在这个级别。但同样的级别里还有三个小的职级,中级职称的分别是8、9、10三个职级;而高级职称的则有5、6、7三个职级。

现在,你考到了另外一所学校,这里必须先清楚你考到的新的学校,其办学性质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

①如果你考到的新学校是民办学校,那么你原来的职称当然还有效,但工资的发放主体就从财政变成了民办学校,财政不再给你发放工资。

②如果你考到的新学校也是公办学校,也存在两种可能:

第一种,这所新学校和你原来的学校不属于同一个省份,那么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你的职称资格都必须重新得到新学校所在省份的认定。认定成功以后才能按照当地省份的具体规定发放工资。

第二种,这所新学校和你原来的学校属于同一省份,那么职称仍然有效,不存在重新认定的问题。

但如果新学校和你原来的学校不在同一个地级市,可能你还需有一个工资转移发放的问题需要去办理。

如果新学校和原来的学校属于同一个地级市,则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或许根本就不需要个人处理什么事情就解决了。

一般而言,同一个地级市之间教师是可以正常流动的;由于现在实行的是评聘分开,因此理论上,无论是哪一所公办学校,都只能定岗位,而不能定岗位工资。

现在的问题是,你到新的学校后能不能聘上你原来的职称(岗位),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所以这些你都必须和新的学校谈清楚,否则会有工资上落差的。岗位定高点,岗位工资就高点,岗位定低点,岗位工资就低点。


感动时代


原来在一个学校有编制,后来考到另外一个学校,岗位工资需要重新定级吗?这个问题涉及到编制和岗位工资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在编在岗”,那就是指公办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也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吃得都是国家财政饭,关于岗位工资如何界定呢?笔者谈三点:

首先、一个“有编制”老师意味着是公办学校的正式教师、也是国家公职人员。正式公办中小学教师实施编制制度,其工薪待遇由地方财政统一拨付,也就是俗称的“铁饭碗”;成为一名公办学校正式教师、也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涉及到学历、教师资格、地方政府教师招聘等繁琐程序和不懈努力,需要应聘者“过五关斩六将”,经历多轮竞争、筛选和淘汰后,最后的胜出者,才能功成名就!成为公办中小学正式教师以后,就会马上落实相关工资待遇问题,其中就包含岗位工资认定这部分,教师的岗位工资按职称岗位大体上可分为13个级别,1级岗位工资最高,13级岗位工资最低,差距大约在5000元左右!

其次、编制内教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公办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有两部分构成,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上面我们已经简要介绍了岗位工资,下面着重介绍一下薪级工资;教师的薪级工资按教师教龄资历和工作岗位表现具体设置为65个薪级,目前的1级薪级工资是288元,而65级薪级工资是7989元,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这也是初聘教师和高级教师工资差距巨大的根源!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共同构成基本工资,也就是教师每月的打卡工资部分,现在被叫做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跟岗位关系十分密切,不到万不得已,教师不要轻易调岗,甚至是调离,这会严重影响到你的基本工资水平!


再者、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及待遇普遍落实“县管校聘”与“评聘分离”政策,在不同学校岗位落实是不一样的。从2005年起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就出台了教师职称要实行评聘分开,就是教师的职称申报不再受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但聘用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但由于学校有中、高级职称职数的限制,造成很多学校有近三分之一的教师已评未聘,还有一大批到了职称评审年限的年轻教师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评上职称。“原来在一个学校有编制,后来考到另外一个学校,岗位工资需要重新定级吗”?这种情况具体要看去了哪里,在本县区内公办学校人员流动,就不存在岗位工资重新定级问题;跳出本县区,要看其他县区预先和你协商定的条件了,商定需要重新定级的,当然必须重新定级了;如果是跨省人才流动,很大可能要适应别省的相关政策,重新定级的可能性更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原来在一个学校有编制,后来考到另外一个学校,岗位工资需要重新定级吗”,主要取决于新考入学校的辖区政策和预先协商一致的具体条件,并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所以有这方面需要的老师,务必要多关注相关政策和协商合同!


自在人生wub


中小学一级和高级的职数各个学校都是有指标的,如果你是一级或者高级职称,调入的学校职数已满,可能聘不了原来的职称。

题主大概要问的是,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老师职称是否需要重新竞聘。每个学校的中小学一级或者高级职称的职数是按照一定比例设置的,而且往往僧多粥少。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聘满的状态,新人要想再聘,只能等着那些聘上的老师“空岗”,或者调走,或者退休。


这样的机会往往很少,而符合条件等着晋升职称的老师又比较多,往往十几二十个老师等着一两个退休老师的高级指标,所以竞争激烈可想而知。

如果一个老师在原单位已经聘上了中小学一级或者高级职称,调到新的单位职称能不能保留?职称是可以保留的,高级资格证,一级资格证还是有用的,但是不好意思,由于聘任指标已满,所以多半是聘不上的,也就是你拿不到相应的工资。

我有好几个同事,由于选调考入城区,在我们学校好不容易聘到了高级职称,但是到了城区,没有指标,只能拿回一级的工资了,等待空岗,重新竞聘。


现在很多地方对农村学校实行职称倾斜,其实就是在职数上放宽,让农村学校老师更容易评上高一级的职称。

江西今年开始,专门设计了“农村中小学高级”的职称,职数大大增加,要求在农村工作25年方可参评。这个“高级”,和以前的高级最大的不同就是只在农村学校适用,一旦调入城区,就要重新竞聘了。

因为城区“高级”职数有限,所以不可能调入新老师,挤掉原来老师的指标。当然,如果是农村学校之间的交流,还是没这个障碍的,因为“农村中小学高级”职数比较多,要求从教25年以上,所以大多数学校有一定的空岗,自然不存在挤占指标的问题。


周老师的工作室


这个问题,我是有经验的,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那就要看您是怎么考到另一个学校的。

如果您是统考,重新来过,有试用期,试用期一回原来的工资,但是过了试用期之后,则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定级,但是试用期时间是不可以定级的。

如果您是参加选调考到现在的学校,则不需要重新定级,直接在原来的基础上定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阳光如你


从原来有编制的学校,考到另一个学校,岗位工资肯定需要重新定级。

由于教师的高级职称是由省市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及初级由区县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认定。教师的职称是个人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教师从评职称的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只要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其职称资格仍然是有效的。

到了新学校,学校要根据本校情况给你重新确实岗位工资。如果新学校有与你职称匹配的岗位编制,可以根据本校相关规定聘任你与原学校同一等级的岗位工资,如果新学校没有与你职称匹配的岗位,只能降低岗位等级聘任你,则你在新学校的岗位工资比原学校低。


周南旋


评聘分离,是有影响的。

当新学校里面你原来所在的岗位已满时,你就只能后退一级岗位聘用,如该岗位也满,则再退一级,如此反复直至聘用成功。

另外有些地方是执行跨级别聘用,高级高岗有可能被聘用为中级的;有些地方执行的是级别内聘用,高级高岗最差被聘用为高级低岗。

就你而言,考进去的应该是有岗位的。有岗位空缺才能招人,没有岗位不得扩编招人。所以建议你,仔细核查并维权。


小小师者


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对方进行人才引进,你原来的县教育局(编办)不放人;你原来在外地市,考入新的县市;你从公立学校跳槽到私立学校。

对方学校把你当人才引进,你的一切照旧。

从公立学校到公立学校,对方把这个老师当作“人才引进”,而我县教育局不放,不给档案,那么由于事先已经谈妥了条件,这个老师的档案就会重新造一套,教龄、工龄、职称工资等等都不会变化。倒是有原学校把没有到合同期满而跳槽到别的学校去的老师告到劳动仲裁部门,然后跳槽的老师回来赔了几万块钱的现象。

如果你放弃原来的编制,重新考编,那么你就从“零”开始。

我们学校就有一个老师,35岁了,教龄不到10年,职称还是初级教师。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原来在一个边远地市本来有编制,是正式教师,她想调回来,那边不放,她只有重新考编,所以她就只有从“零”开始,原来的工龄、教龄、职称等等都“清零”了!

如果你考的是私立学校,那么学校给你拿的钱与你原来的职称没有任何关系。

私立学校教师工资由学校自主确定,私立学校也可以评职称,但是职称与工资基本不挂钩,私立学校基本采用“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发放薪金。

结语:

如果是正常“调动”,那么岗位工资就可以“连续”;如果你是非正常离职,那么你就得从“零”开始。我们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一定要注意:你应该合同期满再离开,否则你可能会赔偿违约金。


平淡是真oymlq


有编制的,考到另一所学校。本身就是违反制度,除非原单位已经同意你辞职,辞职,辞职了。新单位能保留你的工龄是对你最大的照顾,实习期从头来,职称不受影响,新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认定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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