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不在农村,我父母去世农村的房屋过户到我名下怎么样?

D-wish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为止,要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其实到目前为止很多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工作都还没有开始,宅基地的确权过户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甘肃省部分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试点工作来看,户口不在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屋宅基地是可以申请确权的。也就是说,原则上不确权,但权利人要求确权的应当给予确权,但确权证上的备注栏应注明因继承房屋所得,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不得扩建和改建。


那么从实际意义上讲,户口不在本村的人继承的宅基地,即使过户确权到自己名下,仍然不能扩建和改建,其实过户与不过户都是一回事的,即使不过户,父母遗留下的房屋事实上也是子女的,房屋有居住使用价值的条件下,村集体无权收回宅基地,即使房屋垮塌了,继承的宅基地只是不能修房子,继承人将宅基地有偿转让给同一村集体的村民是可以的,村集体不能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宅基地。

所以,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如果有打算将来回农村养老,父母在生之前应该把房屋翻建好,父母去世后也应该把农村的房屋维护好,不能年久失修,造成自然垮塌,如果年久失修自然垮塌,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想回去重新修建是不允许的,但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不愿意退出只有恢复成耕地自己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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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粑兄弟


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我有较多经验!

我户口不在农村,我父母去世农村的房屋过户到我名下怎么样?

当户口迁出农村以后,可以继承父母名下的房屋,但是不能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的使用对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你户口迁出后,你就失去了失去在这个村集体使用宅基地的资格,但是还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

其实宅基地一直都是“地随房走”,虽然你户口迁走了,但只要房子还在,那你就可以一直使用。只不过以后房子不能重建或者翻修,且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最后由村集体收回。

户口迁出后,农村宅地基闲置怎么处理?

其实我国农村现在闲置的宅基地房屋在10%以上,某些地区甚至达到了30%。这些闲着的宅基地房屋,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为了盘活这些闲置的土地资源,拉动农村经济体系发展,以后的农村, 村民可以将手中闲置的宅基地,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退给村集体。而且这个政策目前正在做试点,全面实施时间暂未获悉。

有问题可关注后给我私信~


农十


我户口不在农村,我父母去世过后,农村的房屋能不能过户到我?



如果你农村父母去世了,虽然这是一个比较伤心的事情,但是守孝过后的遗产问题还是要去落实。就比如父母生前所住的房子,也是遗产的一部分。

关于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子女因为各种原因,取消了农村户口,而父母的房子在农村。关于这种情况,国家也有明确规定!



  • 农村父母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无法继承

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有在同一集体的被继承人,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和农村宅基地。

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走,就不再是同一集体。那么你将不能继承,你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在宅基地上面,你农村父母以前修建的房子,你还是有使用权,只是不能在宅基地上面重新修建房子。如果房屋倒塌过后,那么国家有权收回你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有些人会觉得这和继承农村父母房屋,没有任何的区别。其实这里的区别比较大。就比如房子受到了自然灾害,而倒塌或者严重破损,这个时候你就没有权利重建房屋。

所以当你继承了你农村父母的房屋,那么你的使用权只是这套房子原来的房屋。只要你的房屋没有受到自然灾害倒塌之类,那么你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一旦出现严重的破损情况,你就无法进行重修。



如果你的户口没有迁走,和你的农村父母属于同一集体,那么你就可以享受你农村父母的宅基地,还可以将房子推倒重新修建。

综合上述:你的户口不在农村,而你农村的父母去世过后,所守遗留下来的房子,你是有使用权。但是房子的宅基地你没有继承权,如果以后房屋倒塌,那么你的父母遗留下的宅基地,会被国家收回去。


田园轩月


我户口不在农村,我父母去世农村的房屋能过户到我吗?

农村住房和城市住房都是一样的,其所有权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进行继承和过户,但是农村住房不同的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户之后资格权和使用权,而如果要想取得宅基地资格权,必须是该村集体成员。所以,你的户口不在农村,不耽误你过户农村父母的住房,但是只能过房不过地,不得进行大修大建,甚至重建或者扩建,待到房屋自然倒塌之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在刚刚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都对当前备受关注的农村宅基地有详细的说明,包括宅基地确权、宅基地退出等。农村宅基地作为民生性物质对象,其属性具有公益性,对于村民使用宅基地,应该是无偿的和永久的,当然部分村庄由于宅基地划拨和规整,可能会有村民为宅基地付费的情况。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实际上很早就已经开始进行宅基地确权,只是因为其归属问题较为复杂,工作开展尚在进行之中,预计到2020年底有望基本完成。



通过确权之后的宅基地,可以更加有利于进行市场经营,在《通知》之中,农村宅基地可以合法合规经营,只是宅基地不得进行买卖,只能以租赁的方式进行,且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同时,对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进城落户的居民,无论其户口是否迁出,村集体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其退出宅基地,可以按照规定自愿退出,并且根据地方标准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户口已经迁出,原本的宅基地以及住房不得强制收回的,收回可以必须村民自愿且有偿回收。



最近几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农村居民外出务工,各项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落户在县城,以此获得城市的基础设施、基础教育资格等,很多人为了便利直接会将户口迁出农村。


在你的案例当中,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居民户口(因为农村户口取消,城镇和农村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原则上已经不再享有农村的所有权益。但是,你的父母依然在农村,他们依法享有农村宅基地,并可以依法建设住宅。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假,但是住宅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这个是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如果你的父母不幸去世,那么按照法律可以继承农村住宅,根据地随房走,自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这不代表取得宅基地资格权,所属住房不能大修大建,也不得扩建和重建,也就是凡是涉及到有宅基地审批的,都没办法取得相关资格。说白了,就是这个房子只能居住,不能再进行基本建筑变更,当然小修小缮的还是可以的,房屋不倒塌,宅基地都归你使用。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指尖三农


在以前一般农村的人一旦考上了大学,那么自己的户口一般就会直接迁移到上大学的地方,然后等到工作之后再迁移到工作的所在地,因此考上大学之后,一般大学生的户口都会迁出之前所在地,从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如果一个人的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市,那么就意味着他在农村的土地将会被收归集体所有。但是有一些人犹豫之前在农村拥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上面有房子,这个时候户口如果迁出了农村,房子还在的话,那么宅基地只有等他们的房屋老化无法再去住的时候才会被集体收回。



那么大部分的人都是因为考上大学户口迁出了农村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他们的父母在农村还有宅基地有房屋,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父母去世,房子和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拥有权更不可能继承,更不可以去买卖。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具有房屋的使用权和财产权,那么在老人去世之后,房屋是可以依法继承给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自己的子女,因此房屋确实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该房屋下的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和过户的。如果你想以后回农村去做的话,那么就应该将父母的房屋好好的维护,如果长久无人居住的话,那么房屋就很容易老化,可能过不了几年房屋就会老化到无可居住的情况下,到时候房子将会被推倒,然后土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现在其实有很多人户口迁出农村之后,都特别的后悔,因为农村的户口一旦迁出去之后,那么就很难再迁回来,所以有一些考上大学的人在城市里面没有办法继续待下去。这个时候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会想要回到农村去发展,但是此时他们才会发现原来自己在农村已经一无所有,不管是土地还是宅基地,农村都没有他的份,除非挤在父母的房子里面,否则自己不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者。

不过这些户口迁出农村的大学生,父母在农村一般都会有宅基地和房子,所以只要好好的将父母的房子维护好,如果父母在此之前房子比较老旧的话,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将房屋推倒重建,这样以后房子至少还可以住几十年,即使父母去世之后,你也可以回到农村居住。所以要清楚的是农村的房屋,如果父母已经去世,你的户口又不在农村,那么你只有房屋的继承权,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大家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农村泉水有点甜


在9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管理宅基地的通知》,此通知出台以后,意味着农村的宅基地管理更加的严格了,严格要求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我想从今往后,想要在农村盖房子会越来越难了,而且在农村有很多这样的现象:就是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村里没有宅基地,或者一个户口本有三代人以上的,却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那以后是不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人面临着没房子住的困境呢?此通知出台,对农村来说有利有弊,我觉得也限制了农村发展了。

好了,言归正传。对于题主提问的问题:户口不在农村,去世父母在农村留下的房屋可以过户吗?这个其实可以可以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的,你父母在农村留下的房产是属于你父母的个人财产,当然可以过户给你。但是我们也要了解清楚。我们并没有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我们只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已。

而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户口所享有的。由于你不是农村户口,是不能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了。所以你虽然可以获得你父母留下的房产使用权利,是却没有房屋地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利,所以你是不能把你父母的房子推倒重建的,如果你父母的房屋倒塌之后,村集体也会收回这个宅基地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让你父母的房屋别那么快倒塌。可以进行简单的修缮,可以让它保存时间更久,而且常年有人居住的话也可以让房子保持得更久一些。只要房子不倒塌,房产都还是属于你的,村集体不会收回你的房屋。只有等房屋倒塌之后,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了。


三农天地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私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被继承,所有只要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父母合法的私人财产,

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房子是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的,因为你有合法的继承权利,即使你没有农村户口。

但是由于当前农村房屋与建设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不一致,所有虽然你拥有了房屋,但是并不代表永远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除非你也属于村集体成员的一份子。但是由于农村宅基地制度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所以哪怕是属于村集体一员,如果已经拥有了宅基地,那也是只能拥有房屋的使用权。

如果非本集体成员,也就是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了,成为非农户口,那么也只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虽然能过户,但是由于情况是会被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的。那就是当房屋出现了倒塌、损毁等情况的,宅基地就会被收回。现在随着农村宅基地不断改革宅基地上的房子将来也有可能被确权,确权后房子就有肯能向城里的商品房一样。


新农小伙


这个肯定是可以过户的,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但是有几点情况你也需要注意,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内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属于个人所有。你们农村的宅基地也是属于你们农村集体所有,而不是你的个人。这个宅基地你只有住的权利,没有继承的权利,那为什么我们村内的宅基地都“继承”了呢。其实严格来说不算是继承。

宅基地不能继承

我们村内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它相关的“使用权”你给继承下来了,我再说的通俗一点。也就是说这块地不是你的,这块地下面的宝藏也不属于你,无论是下面各种金属、煤矿资源等都不是你的。只有土地上的房屋是你的,你继承的是你的财产——房子,房子里面的各种合法财产这些都是你的,根据“宅地不分离原则”,也就是说你把房子继承下来了,你相关的使用权就继承下来了,并不是你把宅基地继承下来了。


注意的问题

1.房屋拆后不能建:也就是说你这个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能够修补,房屋倒塌以后你可以修补,但是你不能重建。如果你家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你把它给拆了,然后想重新建一个新的,这就是不允许的。因为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你就不能够享有农村的宅基地了。

2.姐妹可以继承:也就是说房子塌了以后你不能自己建,如果你属于城市户口,那么等同于你的农村的宅基地就放弃了。但是如果姐妹没有出嫁,相当于作为子女的他们同样有权力继承它的使用权,房子塌了以后也是可以重新修建的,但这宅基地不属于你的,建成的房子也不属于你的,应该属于姐妹的。


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意思,就看你是怎么理解的了。你能继承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一旦拆除以后就不能重建了,这个是最重要的,也是希望你能够理解的。


聚焦三农了解事实


《遗产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像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的房屋,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但是遗产是按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你父母去世后,他们遗留在农村的房屋,在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过户到你名下的。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的话,比如你的兄弟姐妹、祖父祖母,他们与你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有权参与父母遗产的分配,所以不能只将房屋过户至你一人名下,如果想过户在你的名下,需要征得他们的同意才行,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需要要注意。

通过继承获得农村的房屋,实际上继承的只是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房产,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是不能被继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仅限于村集体内部成员,也不能继承。

但是由于房屋是在宅基地上面建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你户口不在农村,还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有一定的限制,那就是不能对继承的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维修加固可以,直至房屋倒塌里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继承人有处置的权力。比如,有偿或无偿退出、租赁给他人使用、转让给本集体其他成员,但是不能买卖,农村土地不得非法买卖,如果发生查实的话,村集体就有可能提前收回宅基地。


农村一山货


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3、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

扩展资料: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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