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怎么办?

qzuser2198881


农村老百姓在村里修房盖屋,按规定是应该走许多流程的,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住房情况,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认为符合要求,向乡镇上报,乡镇到村实际查看认为符合规定发放审核表,并且村委会进行公示无异后,发放修建通知书。



农村这几年修房盖屋事实上非常混乱,像我们这里修房者只要自己选择一个地方,四邻没有啥意见,和村干部说一声,村委像乡(镇)打声招呼,基本上就能修了。修起以后,房主也不去办证,有关部门也不给办。十几年的都没有证就这么住着。前几年有关部门来进行房屋确权登记,不管你有无土地使用权,一律登记。不过几年过去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进行宅基地确权。




农村过去修房需要交耕地占用税,集体土地使用费,如果超占还要罚款,那时办证就比较好办。农村修房最近几年进行了许多改造,农民修房也不在交费和收税了,有关部门办证就不那么积极了。

现在农村房子修好后十几年没有领证的挺多,原因可能是有关部门因为不向建房者收费收税了,尤其是罚款,没有了利益驱使,农民办证不办证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光沾,无所谓,再加上农民自已去办,有时你去十次八次都不搭理,办证的农民积极性也就不大了,办与不办人多着呢,反正我能住就行。


题主所提问题就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只要你手中握有政府开具的收据,就说明政府是允许你修房的不违法。这次宅基地也应该给你确权。所以你也不必但心,放心好住了。等集体统一进行宅基地确权时,也就给你确权发证了。

最后告诉你要时刻关心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集体需要什么手续资料要及时上交,不要莫不关心以免耽误。


手机用户王竹清


这一点你完全不用担心,你要问怎么办的基础,是害怕当做违建拆除,那么我估计你是听到了拆迁的风声。那么恭喜你,立马就要成为拆迁过程中的受益者了。

说说我这边的真实情况,我们这里属于标准的城乡结合处,拆迁的信息传了将近5年了,而在这5年里,几乎家家户户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加盖,拓建,甚至在新盖房屋,我就在自家后院新盖了三层小楼。几乎家家如此。而与此同时,宣传车天天要从村里来回好几趟,大喇叭反复宣传违建拆除,但是农民照样盖的风生水起。

而从去年底开始,村领导开始和大家谈了,主要是方案,一家一个政策,保密机制,主要是针对新盖的房屋,而有本本的老房子农民才不会跟你谈,主要就是这些没有本本的楼房,只要价格合适就行。

所以对于有没有本本不重要的,国家不会强制拆除,这一点比以前好多了,所以楼主完全不要担心,等到那时候估计你们村其他村民都盖上了新房,这些房子都是妥妥的没本子的。



陕南雨农


农村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房屋产权证,只有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现在房主问怎么办,大概意思是,能不能够确权,会不会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在这里,我们只能根据这当年政府的一个收据来分析。

题主没有交待明白,这个收据是什么收据?是政府把公房卖给了私人,私人交钱后政府开了一个收据?还是农民需要宅基地时没有按政策依法申请宅基地,实施了未批先建的行为,被政府进行了行政处理,给予罚款,开具的罚款收据?不管是哪种收据,只要这收据确实是针对这房子的,那么晏子以为,这房子属于题主私有财产无疑,任何人不会给你当作违章建筑拆除,而是应该依法予以确认,办理产权证明。

首先,如果是政府20年前将政府公有旧房卖给了你,给你开了收据,但没有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这属于政府的失误,不影响你对房子的所有权。但是,政府欠你一个产权证明。正常情况下,政府将房子卖给你,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房产是正常房产,没有争议,应该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交钱开了发票以后,政府有责任协助你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当时政府没有办理,是他们的失误,你现在有权根据收钱的收据,要求他们办理产权手续,给你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年前,当时还没有出台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很多农户在自己有房子的情况下,为了存储藏农具和其他用途,在政府或村队处理公有房产时,以叫行或其他方式购买了公房。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即使超出一户一宅的范围,责任也不在农民,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给以办理产权手续。

如果此房屋是题主自己在20年前建设的,当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在没有依法申请的情况下私自建设,被当时的政府发现,给予罚款处理,并开具了收据。那么,说明当时政府承认你可以建房子,只是违背了相关手续,给予你相关的处罚。处罚后,政府就应该承认你的房产,应该允许你补办相关手续,将违章建设的房屋转为合法房产。所以,政府的处罚实际上是认同了你对房子的所有权,在尊重现实情况的现实下,应该允许你补办手续。即使当时未办,现在面临房子确权,也可以根据当时的处罚决定,重新补办手续,依法确定权属。


齐东晏子


只有当年政府一个收据。?

这里是重点,圈起来要考!

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呢,我们先提出几点质疑。

农村房屋在农村里面居住了20年,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个房子如果是盖了20年,那么就是在1999年的时候开这个房子的

到如今刚好20年,所以在20年前,在农村里面盖房子是可以办理这个相关的证件,所以为什么不能够办理相关的证件?可能农村里面的复杂问题我们就去过多的去解读。

实际居住这么长时间,归属权应该是你的

实际上你已经居住了20年之久,所以对于这个房子基本上归属村在农村里面或者在这个的确传里面,就应该是归属到你的名下,只要没有人有异议。

所以这种情况我们觉得是可以通过现在申请确权补办相关的证件。

每个地方可能办理这些相关的证件,过常流常会不一样,所需要的要求也会不一样。

那么今天我来说说我们这边对于这些房屋申请退钱的时候需要什么样的相关手续。


申请补办宅基地和房产证

在我们这边农村里面,很多房屋或者我们的老房子,基本上这些都是没有宅基地证没有土地证的。

所以现在已经不断的加强对农村里面住宅管理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办理这个房产证和宅基地证

在我们这边呢,如果想要办理这个证件就必须自己申请。自己写申请了就要找到村委出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证明我们对他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然后拿着这个申请表和村委的证明,再到派出所里面开一个证明。去派出所的时候要带上户口本,因为证明的时候需要你拥有这个农村的户口本

看完这两个相关证明,就到国土局里面申请办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国土局里面对于这个情况会询问村里面和派出所,那么得到确认的时候他们就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派工作人员来进行测量。

测量完成之后就要交一定的制作费用和成本,这种情况那就很快的解决掉这个房产证的问题和宅基地证的问题



一户一宅制的问题有没有牵涉到里面?

其实农村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推行的一户一宅制的问题。农村里面有很多人以前的老房子是没有办理这个证件的,那么现在新盖的新房子反而申请宅基地办理了相关的证件

那么老房子这个时候又想去穿,又想办理证件可不可以呢?

这个就得看每个地方的政策是否一致,有的地方呢,它是不允许你超出了这个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以外,不能够再办理其他的证件呢,

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觉得应该根据农村里面当地的情况去时,记得咨询一下是否符合办理证件的条件

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如果对于这个问题有疑问的,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或者村委里面先去咨询了解,到底是什么情况,要需要什么样的资料和材料,什么样的相关证明,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申请补办这个相关的宅基地证和房产证?

因为每个地方的不一样,所以我们不能够提供每个地方不一样的情况给大家了解


农人莫小道


你说的这种情况:农民的房子,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甚至连收据都没有的情况,在如今的农村很普遍。但是,没宅基地证+没房产证≠违法≠不给确权。即使没有任何手续,只要符合条件,也给确权。相反,即使你有手续,经过审查不符合条件,也不能给你确权。

多年来,农民自己家盖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居住,也没指望用它干别的。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房子,多数就是写个协议、作个纸就算数了,也不像城里人那样,非要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

造成很多农民的房子没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办证难、办证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以及过去农民的房子功能单一,等等。尤其是,以前农民盖房子办手续太麻烦,时间慢,而且还要交很多钱,甚至还要托人、请客和送礼,所以农民不愿意办。

如今,农民没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子,多数都有原始档案,有的是当时给村里打了申请,有的是以前历次登记普查时作过登记。


综上,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只要符合以下条件,都可以给确权:一是本村村民;二是一户一宅;三是现有宅基地依法获得(有证、有原始档案或者有村委会证明);四是没有违法用地、超面积等违法、违规问题;四是没有纠纷和争议。

对超面积的问题,也按照1982年、1987年两个时间段,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的即使超面积了,也直接给确权;有的给确权,但是要在新证上标注出来。具体的,小编以前的文章中有,需要的可以过去浏览。


所以说,有收据,同时又符合上面说的条件,肯定会给你确权。相反,有收据,但是不符合条件,收据吗,就跟以前的粮票和布票一样,变成历史回忆了。


二胡的世界


你实际居住长达20年,一般来说,只要没有人提异议,这个房子就是你的。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如果你想要一个保障,可以通过现在申请确权补办相关的证件。(当然,各地特色不同,可能手续也有所不同)

1、先写一份申请书,村委会出一个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证明我们对他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2、到当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和户口本。

3、带着以上的材料到国土部门,他们进行审查。

4、可能会产生工本费等。


京云房产律师团


在之前,农村的房屋很多事没有任何手续,而且手续呢即使有,也不完善。手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果是本村的村民,仅有一套房屋,加上政府的收据。完全可以认定为合法的宅基地。你的房屋也是合法的。

要拆迁的时候,这样的房屋应该依法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


高翠平律师


去当地的档案管去察一下有没有,有些二证多是没去领,档案管有的话是合好的还有建房证有合法


那么滳


居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法律上定性应该叫实际财产,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拾九条规定。二年以上未被发现的不得做任何处罚。更何你家尚有收据更可认定这一点。就如有夫妻没领证但有儿女,她们就是事实夫妻,享受有证夫妻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山野包正


有用。

城镇房屋主要是土地来源的问题,有了土地来源,后面就慢慢办了,土地部门会查底档,查阅当初这宗土地来源,后面就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补办手续问题。

农村房屋更容易,只要村组土地帐上载明是你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何况你还有收据。

最难的是你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村民待遇,又没有房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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