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經濟趨勢下,“拉人頭”的詬病,出在模式上,還是“拉人頭”的人上?

明輪體I文案人三十年


首先,我百擺明觀點。

模式本身是中立的,但是利用模式的人,往往會有偏向性。

根據《刑法》有組織傳銷罪的條文,《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管理條例》 已經明確指出了商業活動應該遵循的邊界。


舉個例子:

一個普通的企業,銷售部門只有11人1個大佬負責培訓10個銷售人員,每個銷售人員如果完成一個銷售既定目標用戶,銷售員獲得80元的激勵,銷售部門大佬獲得50元。銷售部門大佬負責管理和培訓這些銷售。公司事業部或者公司得20元毛利。

然後,這個模式導致這個銷售部門不斷的招聘營銷人員。這是不是拉人頭?

要是這麼容易做,所有銷售部門就幹一件事好了,招聘!或者找勞務外包公司去啦人頭啊。


可為什麼大部分公司都不這麼幹?:

模式不對麼?拉人頭不好麼?

是因為,成本代價太大,會犧牲企業品牌,會犧牲用戶的。。。只有“正經搞傳銷“的才會那麼幹。


一、拉人頭的背後的驅動力:

是毀產品品牌和個人品牌不值錢,沒成本,用戶資產也不值錢,而利益確實是實實在在在的。 成本低,利益高的事,當然有人做,甚至不惜踩紅線

一個產品如果返利90% 給分享者。你給人家分享的是產品,還是個人信用去”割韭菜“?總歸有“傻白甜” 相信你的包裝之後,買了給你“返利”。然後還相信你這樣能掙錢,於是自己也進入你的隊伍。


二、分銷模式的目的:

如果一個產品返利控制在10%以內,甚至沒有返利,以你最後用戶的消費總量算業績?還有多少人願意幹? 能幹出成績的可都是產品的真愛啊。我過去推薦朋友買小米,買華為,說京東方好,那可都是免費義務的,廠家沒給我一分錢,但是沒讓朋友們失望。

分銷模式的目的,是讓銷售渠道能夠下沉到離用戶最近的地方,能更好的做好用戶營銷和服務!


三:問題的本質

我自己也很討厭拉人頭,可蒼蠅可不會盯沒有縫的蛋。我覺得參與者們到底看重的是那高額的返利,還是自己參與推廣這個品牌和產品這個事情的本質上來。


模式本人沒問題,是真心去研究產品,去做產品服務,宣傳服務,營銷和推廣服務。是等於把產品銷售渠道下沉,給予獎勵是健康的。相信有不少平臺,採用正確的方式和推廣模式在穩步的推進。

反而那些發展非常快的,靠造富神話,黏貼執行,控心洗腦式的而不去了解產品品牌,服務本身的團隊,是沒有未來的。


最後還是那句話————

劍無正邪,人分善惡!


發現者Leo


0、社群經濟,首先是“社群”,其次是經濟。

也叫“社交電商”。只有結社集群,沒有經濟,都是無效社交,就像不生孩子的那一種;

只有經濟沒有社群,賺一把就跑唄!用5G,把地址定位“搞定”;把身份證定位“搞定”;把“素顏”直播定位“搞定”……不搞荷爾蒙經濟!!!

1、社群經濟,首要任務就是“拉人頭”。不感召到一定數量的“人們”,就做不成商業。

傳統商業的“人氣”,也是拉人頭。發展“共和民黨”黨員,也是拉人頭。

問題的關鍵是:拉人頭,幹什麼?是搞同性戀,搞農民起義,還是要搞正規的商業操作?

2、既然是“社交經濟”,就不能不和錢物打交道。

拉人頭,可以自己出錢“拉人頭”,管吃管住報銷往來交通食宿一應費用等;

也可以實行AA制,自主選擇,各負其責。我們負責展示“商業機會”,您負責“做與不做”的商業選擇。兩不相欠,食宿交通自理。

3、拉人頭,往往都是“龐氏騙局”。

沒有“入門門檻費”。為什麼非要“會員費”?為什麼先要購買“入門套餐大禮包”?

無非是想先賺它一把再說。今後,你就是不從事這門生意,也不枉費我一場心血。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買賣自由,兩廂情願。

誠信經營,不事欺騙。

沒有“連續拉人頭”。為什麼一層一層又一層的?為什麼一級一級又一級的?為什麼一代一代又一代的?

無非是想多拉一些人頭唄。拉人頭,沒有錯。共濟會,就一直在拉人頭。總統競選也是在拉人頭;建立統一戰線,也是多一個人比少一些人好……拉人頭,沒有對錯,關鍵是看幹什麼?

拉一個人頭,就多一份“門檻費”。這就錯了!

人多力量大。多一根柴,多一份火;多一個人數,多一份財氣!

沒有“團隊計酬”。為什麼要建立“盤子”、碟子、碗、缸、資金池子……??

一則為了“重新分配”,再則就是聚集資金等待跑路。

團隊計酬,只要是為了“實體商品”的批發零售等正當生意,沒有任何違規違法之處。

4、考察任何一個生意要“三見到”!!!

一、要見到“董事長”、總經理,以及整個“操盤團隊”。

人,是決定一切的。看看老闆的發心,看看團隊的良心……人是爛人,人心壞了,你搞幹嗎?

不是看他們臺上如何說,而是看他們臺下如何做?

好飯不怕晚,好事不怕遲。十八年都等了,還差十八天的事。……靜心,考察。

二要見到“一線員工”。最終決定成敗的一定是:細節。

戰略很重要,戰術更要命。董事長很重要,我不相信一個不懂事的人,可以成就一番事業!

比董事長更重要的是:一線員工。……此處省略!!!

三是要見到“消費者”。金盃銀盃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沒有市場的產品,必死無疑。現在,許多產品,尤其是“禮包”產品,都是一錘子買賣!!!

全心全意為終端消費者服務,是天下生意唯一王道。

5、社交電商,“拉人頭”是制度的毛病還是“拉人頭”的人的問題?

您說呢?


中和永道


模式是“人”定的,意圖與動機非常關鍵,所以說,“人”是最核心的因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