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女子投河自盡,為何在岸邊留鞋?真相引人深思

在我們熟知的影視鏡頭中,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一幕,古時女子投河自盡以死明志時,會將自己腳上的鞋子留在岸邊,而她們的親人經過尋找發現鞋子以後,便彷彿知曉了原因。這種例子並不單一,在歷史上也確實如此,那這又是為什麼呢?古代女子自盡前為何岸邊留鞋?今天我們便來揭曉。

古時,男尊女卑,女子的地位很低,對於她們來說無法抗拒的因素有很多,所以自身性命是她們反抗的唯一手段,而女子投河自盡必有一番緣由,如女子受辱,貞潔失守,女子悲憤交加,便有了投河自盡,將鞋放於岸邊,以示清白。

古時女子投河自盡,為何在岸邊留鞋?真相引人深思

在古代關於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氏族社會,現存最早的鞋是湖南長沙楚墓中出土的一雙用皮縫製的鞋,古時,鞋主要有屨、舄、屐、靸等,據《莊子·雜篇·列禦寇》記載:“賓者以告列子,列子提屨,跣而走。”春秋戰國時期,入室脫鞋已成為一種禮儀。

  漢代以後,履取代了屨,成為鞋的通稱,漢代的法律中還曾規定:有罪之人是沒有穿鞋的資格。《漢書·匡衡傳》記載:“衡子昌為越騎校尉,醉殺人,系詔獄。越騎官屬與昌弟且謀篡昌。事發覺,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謁者詔衡冠履。”匡衡是西漢有名的人物,官至丞相,後因利用職權非法擴大土地,從而獲罪,被貶為庶人。

這個問題可以從一個真實的故事說起,作為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是一個非常著名的故事,講述了東漢末年書生焦仲卿和妻子劉蘭芝之間的悲劇婚姻,劉蘭芝是一個受到封建制度迫害的一個女子,自由受到嚴格的家教,在她17歲那年,被家中安排了一門婚事,嫁給了地方小吏焦仲卿為妻,劉蘭芝是一個賢惠的妻子,嫁到夫家定也是謹遵相夫教子的傳統思想,兩人也是恩愛有加。

古時女子投河自盡,為何在岸邊留鞋?真相引人深思

可是劉蘭芝卻總被婆婆排擠,古時讀書人都以孝為大。兒子焦仲卿雖深愛劉蘭芝卻拗不過母親,劉蘭芝為了不讓焦仲卿難做,便收拾行李回到了孃家,然而劉蘭芝回到家中,家中長兄卻另給她尋了一門親。劉蘭芝與丈夫焦仲卿情真意切,自是百般不願,卻無可奈何,古時長兄如父,劉蘭芝只能聽從兄長之命,新婚時萬般傷感湧上心頭,對家庭和生活失望,同時也為了表明自己並沒有背叛丈夫的心志,劉蘭芝在新婚之夜跳河自盡了,對於劉蘭芝跳河的畫面,詩中寫道“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而絲履便是鞋子的意思,表明劉蘭芝在自盡前是脫了鞋子的。

古時女子投河自盡,為何在岸邊留鞋?真相引人深思

對於古時岸邊留鞋可以分析出很多原因,古人在河邊自盡的原因大都不是因為對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是因為他們的想法得不到理解,人們在受到冤枉的時候總是特別想不開。在跳河時留下一雙鞋子也是為了告訴世人自己的真誠,自殺是她們表明志向的唯一手段。對於這一點不僅是女子,就連我國古代著名愛國詩人屈原也是因為因遭貴族排擠毀謗,被楚王流放至漢北和沅湘流域。最後楚都被秦國所破,屈原自沉於汨羅江以明志。

另外,在河邊留下一雙鞋也是告訴世人,自己是自盡而亡,並非意外死亡,因為意外死亡的人是不被允許供奉在家族祠堂,進入祖宗宗廟的,古人認為這個投河自盡的人從此無法入輪迴,成為了“水鬼”。古人對於生死方面是很迷信,所以因此岸邊留鞋以示清白也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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