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族史〔14〕:木氏土司和明王朝的關係

第五章 明代麗江木氏土司

麗江納西族木氏土司曾經元、明、清三朝,傳世22代,共470年。而明代木氏土司,承前啟後,是其極盛時期,與蒙化(今巍山)、元江並稱為雲南三大土府[1]。在雲南諸土司中,木氏土司以其“土地廣大”、“傳世最遠”[2]、“富冠諸土郡”[3],並以“知詩書,好禮守義”[4]而著稱於當時,影響後世,對納西族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和各族間的交往都曾起過積極的作用[5]。

明代木氏土司時期,也是納西族歷史上極為重要的時期,經濟文化獲得較快的發展。同時,土司採取比較開明的開放政策,在大量吸收先進民族文化的基礎上充實、發展自己,在滇、川、藏交界地區,納西族從歷史上處於被動地位轉為主動進取的角色,在歷史進程中產生了應有的影響。

納西族史〔14〕:木氏土司和明王朝的關係

第一節 木氏土司和明王朝的關係

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十多年之後,鑑於多次招降雲南梁王和大理段氏都遭其拒絕,於是派傅友德、藍玉、沐英率30萬大軍進討雲南,破大理,麗江納西族土知府阿甲阿得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率眾歸順”。此後,在明王朝統治的260多年中,兩者關係十分密切,明王朝依靠木氏土司加強了對滇西北的統治;木氏土司也在明王朝的支持下,不斷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造就了經濟、文化空前繁榮的局面。

一、木氏土司“屏藩”地位

木氏土司活動的舞臺——滇西北地區,相當於今天麗江市、迪慶州、怒江州範圍,約佔雲南省總面積的1/6。這裡著名的橫斷山脈,與西藏東部、四川西部群山一脈相承,山高谷深,懸崖峭壁,一列列大山高聳入雲,一條條大江奔騰咆哮,山川相間,形成獨特的滇西縱谷區,形勢十分險要。天啟《滇志》稱:

雪銷春水,遙連西蜀之偏;鱗次碉房,直接吐蕃之宇。語天塹,則金沙、黑水;論地利,則鐵橋、石門。荒服裔夷於焉樹塞;西方佛地是為通衢。土司之富,國家無所利焉;自守之虜,門戶借之扃矣。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也稱:

雲南山川形勢,東以曲靖為關,以沾益為蔽;南以元江為關,以車裡為蔽;西以永昌為關,以麓川為蔽;北以鶴慶為關,以麗江為蔽。故曰:雲南要害之處有三:東南八百、老撾、交趾諸夷,以元江臨安為鎖鑰;西南緬甸諸夷,以騰越、永昌、順寧為咽喉;西北吐蕃,以麗江、永寧、北勝為扼塞。識此三要,足以籌雲南矣。

唐朝初年,吐蕃和南詔分別崛起於青藏高原、雲貴高原以後,滇西北既是戰略要地,也是滇、川、藏的交通孔道,又是高原畜牧民族和河谷壩區農業民族交往融合的地方。所以,這裡形勢險峻而不閉塞,多種經濟並存而能自給;這裡安定與動亂一直關係到滇、川、藏三省區廣大民族地區的安定與動亂。

明王朝因此十分看重木氏土司的戰略地位及其擁有的軍事實力,元代“麼些軍”還遠征到過緬甸。所以,明王朝也對其優渥禮加,格外重視,多次封官賞賜。見之於記錄的有28次,賞賜東西除金銀、綢緞、珍珠寶物外,還送給沙橋(1439年)、沙蘭(俸地村,1493年)兩個莊田,皇帝親筆題“誠心報國”的金腰帶(1383年)、金盾牌(1405年)、金帶(1412年)和“輯寧邊境”(1543年)、“喬木世家”(1560年)、“西北藩籬”(1574年)、“忠義”(1620年)、“益篤忠貞”(1622年)、“位列九卿”(1644年)等匾聯。此外,還授予大夫、布政使司、參政、資治少尹等許多頭銜。[6]

即使有人告木氏土司,明王朝也從邊防大計考慮,曲意相護。例如,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巡按御史宋興祖奏:“稅使內監楊榮欲責麗江土官退地,聽採。竊麗江自太祖令木氏世官,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吐蕃,滇南藉為屏藩。今使退地聽採,必失遠蠻之心;即令聽諭,已使國家歲歲有吐蕃之防。倘或不聽,豈獨有傷國體。”疏上,獲得明神宗同意而作罷。[7]木氏土官也常因此而自矜。木高在石鼓刻詞中說:“木氏世世代代為明國藩籬,一方重鎮,滇南雞犬不驚,軍民安妥,聊有賴歟?”

明嘉靖年間,土司木公曾寫了一首“述懷”詩[8]:

麗江西邇西戎地(原注:府近西域烏斯藏),

四郡齊民一姓和(所屬四州齊民通姓和)。

權鎮鐵橋垂法遠(橋在金沙江,隋時建),

兵威銅柱賜恩多(嘉靖二十年為大慶事擇選麗兵徵交,恩賜白銀)。

胸中恆運平蠻策,

閫外長開捍虜戈。

憂國不忘駑馬志,

赤心千古壯山河。

明軍一入滇,木氏率先歸附受封,對明王朝報盡“敬上”人臣之禮。據《明實錄》記載木氏嚮明王朝進貢有記錄的18次,並承擔瞭如下義務:

(一)入朝受封

頭三任土司都親自到京城覲見皇帝,以後派特使。

(二)差發

每歲白金760兩,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改為“以馬代輸”[9]。

(三)貢賦

初為一年一貢,後改為三年一貢。貢物主要有馬、銀和方物等。洪武十六年(1383年)貢馬127匹[10];貢銀見之於記錄的13次,共6.6萬兩,其中木增時貢得最多。他在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以“徵蠻軍興,助餉銀二萬餘兩”,四十七年(1619年)又“復輸銀一萬兩助遼餉”[11]。

(四)徵調

據《木氏宦譜》記載,麗江木氏土官的義軍士兵直接參加了明王朝對景東佛光寨(1383年)、定邊(1388年)、北勝蒗蕖(1394年)、四川鹽井衛(1397年)、麓川(1398、1438、1440年)、北勝州(1493年)、武定鳳氏(1528年)、雲龍州(1592年)多次軍事活動。

(五)額外負擔

木氏土官還多次為明軍運籌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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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王朝土司制度和政策

土司制度是中國曆代封建王朝對西南民族地區採取的一種政策,上可追溯到漢朝羈縻政策,分封土著的部落首領充任王、侯,唐代設羈縻州縣。元代在西南正式設行省的基礎上,普遍任命世居原地的民族上層充任地方各級官吏。明朝土司制度趨於完善,《明史·土司傳》稱:“漢武置都尉縣屬,仍令自保。此即土官土吏制度之所始歟!迨有明踵元故事,大為恢拓,分別司、郡、州、縣,額以賦役,聽我驅調,而法始備矣。然其道在於羈縻,彼大姓相擅世積威約,而必假我爵祿,寵之名號,乃易為統攝,故奔走惟命。”“其要在於撫綏得人,恩威並濟,則得其死力,而不足為患。”

明王朝在雲南設置土官土吏約300家。納西族土司土官佔有重要地位,也是其整個土司制度中的重要一環。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說:

朕設爵任賢,懸賞待功,黜陟予奪,俱有成憲。惟蠻夷土官,不改其舊,所以順俗施化,因人授政,欲其上下相安也。乃者命入黔中,土官木德世守銅川,量力審勢,率先來歸;復能供我芻餉,從我大兵削平鄧川三營之地;獻歲雲初,萬里來貢。似茲忠款,宜加旌擢,今授中順大夫、麗江府知府。[12]

早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阿甲阿得就被明王朝賜姓木氏:

朕荷上天眷顧,海嶽效靈,祖宗積德。自即位以來,十有五載,寰宇全歸於版圖。西南諸夷,為雲南梁王所惑,恃其險遠,弗遵聲教。特遣徵南將軍穎川侯傅友德、副將軍永昌侯藍玉、平西侯沐英等率甲士三十萬,馬步並進,罪彼不庭。大軍既臨渠魁以獲,爾麗江阿得,率眾先歸,為夷風望,足見攄誠!且朕念前遣使奉表,智略可嘉;今命爾木姓,從總兵官傅擬授職,建功於茲有光,永永勿忘,慎之慎之。[13]

明王朝對敢於反叛的土司卻進行堅決鎮壓。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建昌衛(今西昌)原元平章月魯帖木兒反,柏興州(今鹽源)“麼些洞土酋”賈哈剌跟著反。月魯帖木兒不久被誅,但賈哈剌直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才被平。當時賈哈剌所守卜木瓦寨“地峻險,三面陡絕,下臨大江,江流悍急,不可行舟,惟一道僅可通人行,官軍至輒自上投石不得進”。明將徐凱採取“斷其汲道”辦法才打下來。當地許多州原來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部落首領“皆令世襲為知州,月魯帖木兒之亂,諸州皆廢革”[14],當然以後也有所恢復。

參考文獻及註釋:

[1]參見《雲南各族古代史略》,雲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5頁。

[2](明)謝肇淛:《滇略》卷九。

[3]《徐霞客遊記·滇遊日記》。

[4]《明史·雲南土司傳》。

[5]參見《明代麗江木氏土司概論》,《郭大烈納西學論集》,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

[6]參見《木氏宦譜)》,雲南省圖書館藏抄本。

[7] 《明史·雲南土司傳》.

[8](乾隆)《麗江府志·藝文略》,詩中注系原作者所作。

[9]參見《明史·雲南土司傳》《萬曆會典》卷三七“金銀課”條。又據天啟《滇志·賦役》載麗江府每年差發花斑竹銀100兩,馬31匹,每匹折銀7兩,共217兩。

[10]《明太祖實錄》卷一五八。

[11]同上。

[12]《雲南機務抄黃》,轉引自《雲南史料叢刊》第24輯,雲南大學歷史系民族歷史室,1979年。木德在《木氏宦譜》作木得,即阿甲阿得。

[13]《納西族社會歷史調查(二)》,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219頁。

[14]《明史·四川土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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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主編 和志菊

文章來源 郭大烈、和志武著《納西族史》2015年版

圖片來源 網 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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