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疫情防控期間被拘留十五日

2020年1月28日,在舉國上下眾志成城共同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時刻,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一男子孟某某不響應政府號召,居家休息,阻斷疫情,卻駕車外出,走親訪友,違反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因無證酒駕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據瞭解:當日早,孟某某駕駛蒙DKY***號二輪摩托車從轄區罕蘇木蘇木前呼布嘎查呼布小組的自己家中來到包愣小組的莫某家走親聚餐。在11時左右,酒後駕駛摩托車回家,經過前呼布嘎查呼布小組東路口時,拒不配合村委會疫情防控交通管制人員的工作,並與其發生了口角,強行進村。村委會工作人員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罕蘇木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迅速到達現場進行先期處置,經核實確認孟某某的違法行為後,將其帶到交通管理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交通管理大隊民警首先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孟某某,男,蒙古族,1983年2月出生,家住罕蘇木蘇木前呼布嘎查,未依法取得駕駛證資格駕駛機動車。隨後,對孟某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310.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當前全民共同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關鍵節點,孟某某不聽奉勸待在家中,還走親訪友,酒後鬧事,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要求。最後,交通管理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員孟某某罰款兩千元並處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孟某某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此,交通管理大隊提醒廣大群眾朋友們:疫情快速變化,來勢兇猛,全民防控,人人有責,而防控最好的方式就是居家休息。希望大家在疫情防控期間,人居家,不串門,少出門,車不動,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積極配合群防群控。同時,對違反疫情防控交通管制規定或者防控需要的各類交通違法和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等行為,交通管理大隊將依法從嚴處罰。

採寫:於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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