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臺前:社區矯正屢教不改 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法治河南訊(記者張峰利通訊員田苗)社區矯正對象徐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漠視法律、不遵守社區矯正管理規定且屢教不改,日前,被臺前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河南臺前:社區矯正屢教不改  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據中國法治河南www.zgfzhn.cn記者1月23日從臺前縣司法局獲悉,2019年7月4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5日社區矯正對象徐某某三次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居住地去往外地,受到三次警告後仍不改正,2019年10月4日又去往外地,司法所工作人員同他聯繫仍不回來。徐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間,漠視法律,不思悔改,不遵守緩刑考驗期間的各項規定,三次警告後仍不改正,違反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臺前縣司法局於2019年10月8日向臺前縣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將徐某某的撤銷緩刑建議書、提請撤銷緩刑審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送交臺前縣人民法院刑庭,同時抄送臺前縣人民檢察院、臺前縣公安局。臺前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徐某某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2020年1月22日,臺前縣公安局依法對徐某某實施抓捕,被羈押在臺前縣看守所,徐某某在看守所裡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另有社區矯正對象呂某某因不服從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臺前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其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目前已被臺前縣公安局上網追逃。

這是臺前縣司法局今年第一例因社區矯正對象違法違規,對其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案例。此次收監工作的成功辦理,向轄區社區矯正對象敲響了必須依法服刑、自覺接受教育矯正管理的警鐘,有利於下一步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