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銀有著阿里巴巴股份26%,為什麼不拋棄軟銀,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

心中有十萬個未解謎題


孫正義其實是馬雲的貴人,要不是孫正義毅然決然的投下2000萬美元,阿里巴巴能否度過本世紀初那個“互聯網寒冬”還不一定呢。阿里巴巴的成長、壯大、崛起,有很多因素,既有資本的原因,也有管理的原因,也有市場的原因。哪個原因都很重要,其中資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馬雲即使有天才般的管理能力,但如果沒有孫正義的資本,那麼再好的管理和創意也是鏡花水月。

扯遠了,我們回到主題。阿里巴巴壯大之後,為什麼不拋棄軟銀這個最大投資人呢?我想原因大概有以下幾個。

第一,軟銀投資阿里是戰略投資,是財務投資,他並不會干預阿里的經營和管理,他要的只是分紅和資本升值。那麼對於阿里巴巴來說,這樣的股東屬於非常好的了,他們為什麼要拋棄呢?反正是進行財務投資,是張三投資還是李四投資,對於阿里巴巴來說有什麼區別呢?

(阿里巴巴是軟銀最正確的投資。目前阿里巴巴的最新市值已經突破了6000億美元,軟銀手中持有阿里巴巴的股份,市值已經達到1500億美元左右)

對於大部分的科技企業來說,投資者投資之後,一般是不會干預公司的經營的。大部分的科技類公司,創始人團隊是不持有最多股份的,讓他們依舊牢牢控制了公司的經營權和管理權。原因就是投資者進行的是財務投資。對於這樣的投資,管理團隊有什麼理由拒絕呢?軟銀並不是寶能,他不會登堂入室,喧賓奪主。所以馬雲和他的團隊不會把他趕走。

第二,阿里巴巴如果要把大股東“拋棄”,拋棄的方式一般來說只有兩個,一個是引入其他股東,另外一個就是股份回購。顯然,對於阿里巴巴來說這兩個方法都不合算,而且有很大的風險。就拿股份回購來說,網銀持有阿里巴巴的股份市值已經超過了1000億美元。阿里哪有那麼多錢去把軟銀手中的股份回購?


財經知識局


實際上,馬雲曾多次試圖從孫正義手中回購股票,孫正義堅決不答應。從表面上,馬雲與孫正義關係還不錯,但是隻要提出要出賣阿里股票,孫正義一向是毫無商量的餘地。在孫正義看來只要軟銀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他是絕對不會拋售阿里巴巴股權的。截止2019年3月31日,阿里巴巴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報顯示,軟銀是最大股東,佔股25.6%;Altba(雅虎母公司)9.4%。最大個人股東為馬雲,佔股6.2%。

那麼,馬雲是否可以強行拋棄軟銀,另外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呢?顯然不可能。第一,當初互聯網泡沫崩潰,大批互聯網企業處境困難,國內沒有人願意投資阿里,只有孫正義獨具慧眼,慷慨投資。如果1999年阿里拿不到這樣大筆投資,能不能生存下來,都是個問題。如果現在阿里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後,就強行拋開軟銀。軟銀肯定會在國際上提起仲裁或者訴訟,贏得勝利是毫無懸念的。那不僅是對阿里巴巴,甚至對中國企業的信用,都會形成重大打擊。

假設馬雲強行拋棄軟銀,會帶來嚴重的商業道德,信譽和法律問題,而阿里巴巴最大的價值在於多方面重大的社會效益!

截止2019年3月31日,阿里巴巴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報顯示,軟銀是最大股東,佔股25.6%;Altba(雅虎母公司)9.4%。最大個人股東為馬雲,佔股6.2%。

阿里巴巴是中國最成功的公司,大股東卻為外資持有,大頭的利潤被外國人拿走了,這對國人始終是一大遺憾!

馬雲是個神奇的人物,具有頂級的智慧,為什麼不設法拋開軟銀呢?

最好的辦法是回購股票。

阿里巴巴有著國際化的道路要走,這是從馬雲開始創業的時候就有講到,要做世界一流互聯網公司。既然要做國際一流,軟銀不僅僅能在國際化方面給予阿里巴巴最大的幫助,更能在國際化管理、服務、拓展業務方面給予最大的幫助。

當然,還有一點:“吃水不忘挖井人”!軟銀孫正義作為阿里巴巴成長道路上的重要環節,甚至說起到的是決定性投資。如果,自己成功了就把曾經幫助自己的人甩掉,這樣做也太不厚道了。要是未來自己經營遇到了危機,還有誰能幫助自己呢?根本就沒人了。再者,軟銀投資阿里巴巴可以說是純投資,而沒有干涉阿里巴巴的經營,這一點阿里巴巴根本沒有必要拋棄軟銀。於情於理,阿里巴巴不會拋棄軟銀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

很多讀者對阿里巴巴最大的股東為軟銀,感覺心中不滿。其實,這個事情金老師特別理解阿里巴巴。在前幾年創業的時候,當時聘請了幾位業務員。那個時候自己也是創業期,日常工作基本都是與業務員在一起,逐漸對他們也就有著瞭解。

螞蟻金服當初從阿里巴巴獨立出來就是這樣的操作手法

大家都知道支付寶開創了移動支付的新時代,而2014年成立的螞蟻金服就是支付寶的母公司,這個公司就等於是從阿里巴巴獨立出來的,螞蟻金服多值錢,大家想想就知道了,螞蟻金服估值超過2000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科技獨角獸,而這麼龐大的資產原本是應該屬於阿里巴巴全體股東的,這裡面當然也包括軟銀,所以阿里巴巴把螞蟻金服獨立出去,軟銀和其他股東都是不同意,不開心的,但是因為阿里獨特的合夥人制度,大股東不同意也沒有辦法,最終還是讓馬雲給分離出去了。但是不管怎麼說,這種做法在道義上市違反商業道德的,所以後來採取折中的做法,螞蟻金服把33%的股份給了阿里巴巴,這才皆大歡喜。

2、尚德施正榮、萬科高管也都這麼幹過

很多大公司的高管,因為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但是從資本角度來說,持有的股份比例又比較低,有時候就難免出現心理不平衡的情況,所以施正榮又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然後把產品高價賣給上市公司,而萬科高管團隊也是利用自己的決定權,通過相關制度“合理”的給自己發放高薪,這些都是管理團隊利用公司資源為自己謀取利益的行為,理論上都是有問題的。

3、凡事皆有度,規則之內可以做,超出規則就會失去道義

如上面所述,馬雲和萬科高管做的事情,大家雖然覺得不合理,但是還能接受,但是施博士的做法,就是超出大家所能接受的限度了,當然這家當時如日中天的公司後來也倒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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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里巴巴成功回到香港上市,上市首日市值便突破4萬億人民幣,超過了騰訊3.2萬億人民幣的市值。不過,卻有網友提出,阿里巴巴是中國最成功的公司,大股東卻為外資(軟銀)持有,大頭的利潤被外國人拿走了,這對國人始終是一大遺憾!馬雲是一個傳奇人物,擁有頂級智慧,為什麼阿里巴巴不設法拋開軟銀呢?

實際上,馬雲曾多次試圖從孫正義手中回購股票,孫正義堅決不答應。從表面上,馬雲與孫正義關係還不錯,但是隻要提出要出賣阿里股票,孫正義一向是毫無商量的餘地。在孫正義看來只要軟銀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他是絕對不會拋售阿里巴巴股權的。截止2019年3月31日,阿里巴巴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報顯示,軟銀是最大股東,佔股25.6%;Altba(雅虎母公司)9.4%。最大個人股東為馬雲,佔股6.2%。

那麼,馬雲是否可以強行拋棄軟銀,另外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呢?顯然不可能。第一,當初互聯網泡沫崩潰,大批互聯網企業處境困難,國內沒有人願意投資阿里,只有孫正義獨具慧眼,慷慨投資。如果1999年阿里拿不到這樣大筆投資,能不能生存下來,都是個問題。如果現在阿里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後,就強行拋開軟銀。軟銀肯定會在國際上提起仲裁或者訴訟,贏得勝利是毫無懸念的。那不僅是對阿里巴巴,甚至對中國企業的信用,都會形成重大打擊。

第二,當年支付寶要從阿里巴巴脫離出來,因為不脫離拿不到金融執照。軟銀和雅虎在極不情願的情況下,以支付寶33%的權益,才同意支付寶脫離阿里獨立的。可見,軟銀和雅慮還是能夠顧全大局,犧牲一已之利的。與此同時,當年馬雲提出同股不同的股權架構時,是要讓管理隊在阿里巴巴擁有絕對話語權,軟銀和雅虎也並沒有反對。因為孫正義並不是經營者,而是風投,是財務投資者。孫正義不會經營任何一傢俱體的公司。如果你硬要他控制公司,他還要自己去物色職業經理人呢。

第三,如果阿里巴巴要拋開軟銀,重新開電商品牌,那麼就要拋棄掉所有資產。因為法律禁止控制人同時經營多家公司。如果你A公司是賣服裝的,就不能另開一家服裝店買衣服。這是違反公司法的。阿里現在不可能拋棄軟銀,因為阿里巴巴馬雲等還有十八羅漢的益,還是企業實際控制人和經營者的利益。

此外,阿里巴巴如果拋開軟銀,去開一家新的電商網站,那孫正義正好白白的獲得現有的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和天貓。估計軟銀很樂意,阿里巴巴馬雲肯定不樂意了。從目前看來,軟銀沒有謀求過阿里巴巴的控股權,即使股份佔比過高也不會去做。而馬雲則認為除非他自己想要退出,否則軟銀這種只想財務投資的方式,也隨它去吧。

第四,馬雲與阿里巴巴管理團隊的格局不同,像阿里巴巴這樣的企業,除了利潤之外,還要獲取廣泛的社會效益。雖然軟銀拿走了大筆股票收益和利潤,但是,由於軟銀孫正義當年的慷慨投資,使阿里巴巴得到了迅猛的發展,這無疑也推動了中國電商業的發展,同時使得電子商務和移動支付兩個方面,中國居於國際領先地位。而阿里巴巴在阿里雲方面也大大推動中國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飲水要思源,沒有人家軟銀、雅虎的國際資金的投資,中國的電商和移動支付根本達不到目前發達的程度,現在軟銀只要一個財務投資的要求,只能讓他成為阿里的大股東。

阿里巴巴和馬雲是有國際影響力的人,他們不會拋下當年重金投資阿里巴巴的孫正義,這樣負面影響實在太大。從某種程度上來説,孫正義不但造就了阿里巴巴,還使中國電子商務和移動支付處於世界領先地位。更何況,孫正義雖然是阿里巴巴的大股東,但並沒有謀求阿里巴巴的控股權的意圖,軟銀在阿里巴巴只是一個財務投資者,所以雙方二十年相處下來關係還算不錯。既然孫正義想一直持有阿里巴巴的股權,就隨它去吧!


不執著財經


不是馬雲不想而是他不敢想!

日本的軟銀持有阿里巴巴26%的股份,按照4萬億港元的市值,軟銀在阿里巴巴就擁有1萬億的資產,這筆錢可不是一般企業能夠承擔得了的,1999年互聯網市場非常低迷,馬雲用6分鐘說服了日本軟銀的孫正義,孫正義給阿里巴巴投資了2000萬美元。就是這兩千萬美元讓阿里巴巴有了機會逐漸成長為國內市值最高的公司,同時軟銀也獲得超高的回報,在2014年阿里巴巴上市的時候,2000萬美元一下變成了580億美元,而現在按照港股4萬億元算那就是1萬億港元,這個投資估計是全世界最牛的。

那麼按照題主的思路拋棄軟銀,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可行嗎?

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說成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肯定是最好的,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資金不外流,但是你有沒有注意一個問題?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這是自古以來的大道理,馬雲作為一個商人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信譽,當年如果不是孫正義掏出2000萬美元投資阿里巴巴,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阿里巴巴,或許馬雲也成為不了國內的首富。

阿里和馬雲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還是依靠了軟銀的幫助,如果當下撇開軟銀建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這就好像“背信棄義”一樣是個偽君子。

現實中有很多合夥創業當成功的時候卻轟然倒塌,因為這些人把錢看得太重,以前的合夥精神不再友好關係一下破裂,最終友誼被踐踏。互聯網競爭太大

阿里雖然是國內最大的互聯網企業,但是在電商行業還有著拼多多、京東、蘇寧、國美等強大的對手。

像拼多多這個後起之秀,幾年的時間市值還曾超越京東躍居第二位,現在的互聯網購物平臺已經趨於穩定,而馬雲想要再一次創立一個新的阿里巴巴出來,難度比當年更高,縱有億萬財富也很難在打造一個商業傳奇出來。

因此筆者認為不是馬雲不想這樣做,而是他不能這樣幹,一旦做了將名譽掃地,而阿里巴巴也將會處於危險之中。


黑暗科技世界


感謝您的閱讀!

美團王興指馬雲“信譽有問題,損害中國聲譽”,起因就是馬雲一件可能有“汙點”的事件。這件事和螞蟻金服(支付寶)有著很大的關係,當年馬雲為了將螞蟻金服獨立出現,沒有告知公司第二大股東雅虎,從而被人稱為:契約與產權一道構成市場經濟的基石,踐踏契約原則就傷害了市場之本。

雅虎的“憤怒”

這件事,直到今年,阿里巴巴宣佈收到螞蟻金服33%股份才慢慢的終結。實際上,我們有些冤枉了馬雲,在當時支付寶如果想獲得支付牌照,必須保證“沒有外資協議控制”,意思是支付寶不能有外資控股,如果支付寶是阿里巴巴旗下的,那麼軟銀和雅虎都是外資,那麼支付牌照不可能給支付寶。馬雲以一己之力,沒有辦法之下,才選擇了這種做法。

但是,我們似乎從這裡可以看到,如果馬雲將當年給予他幫助的軟銀和雅虎給剔除出去,我想這比支付寶獨立的壓力會更大。那時候,可能就不是雅虎的“憤怒”,可能是外國市場的牽制了。

軟柿子?軟銀還是雅虎

不管是軟銀還是雅虎,都不是省油的燈,我們就說軟銀到底該有多厲害。

我們知道,1981年由孫正義在日本創立軟銀,而他旗下的軟銀願景基金,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股權投資基金之一,擁有1000億美元的資產規模;關鍵是,軟銀看似沒有自己的主要實體,可是它先後投資了數家公司,我們熟悉的,除了阿里巴巴之外,還包括雅虎、盛大、新浪、網易、攜程等等等企業。

可以說,軟銀並非是軟柿子,我們很多統計的數據,只是軟銀的鳳毛麟角,軟銀怎麼會坐視被阿里巴巴驅趕呢?

恩情

我一直認為馬雲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在阿里巴巴融資過程中 ,從2000年,孫正義領投2000萬美元,到2004年的軟銀的投資,可以說,馬雲是在最困難的時候,軟銀雅虎等給了資助,可以說,這是一份恩情,馬雲怎麼可以會背棄呢?

通過這些我們不難知道,馬雲不可能拋棄軟銀、雅虎而去,除非它們自己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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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軟銀,不會成就阿里巴巴的成功

軟銀投資阿里巴巴是1999年,你可以從時間線倒帶回去,那時候的電商行業已經是紅海了,當然是那個時期的紅海。在線購物用的人少,不方便,產品少,客戶少。亞馬遜成立於1995年,噹噹網是99年,當時還有易趣網,也是99年,還有eBay是95年,當時國內最大的電商還有8848電子商務。京東成立是在98年。

阿里巴巴既不是當時國內最大的電商,也不是當時在國際上知名的電商。實際上當時大家覺得可能性反而在亞馬遜,或者噹噹網和8848身上。那時候疊加各種討厭插件的易趣網都比阿里巴巴要吃香和響亮。但是偏偏軟銀孫正義看得上阿里巴巴,2000年科網泡沫破滅,正是有了孫正義的投資,阿里巴巴才度過了那個艱難時期,那段時期,8848電子商務就倒下了。8848也得到了IDG的200萬融資,但是最終各種原因疊加,逐步退出了大眾視野。

所以,你很難說是誰成就了誰。歷史大多數由勝利者書寫和主導,而阿里巴巴很明顯,是突圍者,勝利者。8848、易趣和噹噹則相對黯淡。這裡面,軟銀的投資就是關鍵一環。

軟銀孫正義經常收購的時候會威脅創始人:“如果你不接受我的投資,那麼我就投資你的競爭對手。”如果阿里巴巴想要另起爐灶,那麼很有可能,如今在前臺的就不是阿里巴巴。

同業競爭也是禁止的

如果阿里巴巴要拋開軟銀,重做電商,那麼就要拋棄掉所有資產。因為法律禁止控制人同業經營多家公司。你A公司賣鞋子,你不能另開一家A公司賣鞋子。這是違反公司法的。所以阿里巴巴不可能拋開軟銀,因為阿里巴巴馬雲等十八羅漢當時還是實際控制人,經營者。你若是拋開軟銀,則意味著孫正義白白的獲得現有的淘寶和阿里巴巴B2B網站。軟銀是很樂意,馬雲肯定不樂意。

軟銀作為一個投資人,舉動還是謹慎的

軟銀沒有謀求過控制權,即使股份佔比較高,並且用協議方式定死了,馬雲是絕對控制者,除非他自己想要退出。這遵循了風險投資人術業有專攻的做法。

孫正義不是經營者,他是風投,他不會經營任何一傢俱體的公司。即使控制公司,他也要物色代理人。飯店老闆直接做廚子,那是小飯店。大飯店都有明確的分工。這個社會之所以現代化,關鍵就在分工。馬雲經營者做經營,孫正義投資者做投資。誰離開誰都不行。


凱恩斯


假設馬雲強行拋棄軟銀,會帶來嚴重的商業道德,信譽和法律問題,而阿里巴巴最大的價值在於多方面重大的社會效益!

截止2019年3月31日,阿里巴巴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報顯示,軟銀是最大股東,佔股25.6%;Altba(雅虎母公司)9.4%。最大個人股東為馬雲,佔股6.2%。

阿里巴巴是中國最成功的公司,大股東卻為外資持有,大頭的利潤被外國人拿走了,這對國人始終是一大遺憾!

馬雲是個神奇的人物,具有頂級的智慧,為什麼不設法拋開軟銀呢?

最好的辦法是回購股票。

據說馬雲曾多次試圖從孫正義手中回購股票,孫正義堅決不答應。馬雲跟孫正義關係不錯,但是要說出賣阿里股票,孫正義一向是門都沒有的態度。

支付寶脫離出來,是因為不脫離拿不到金融執照。軟銀和雅虎極不情願情況下,以支付寶33%的權益,才同意支付寶脫離阿里獨立的。

那麼,馬雲可不可以強行拋棄軟銀呢?

首先,當初互聯網泡沫崩潰,大批互聯網企業處境低迷困難,國內沒有人願意投資阿里,只有孫正義獨具慧眼,慷慨投資,阿里當時拿不到這樣大筆投資,能不能生存下來,都是個問題。現在獲得了成功,背信棄義從道義上說不過去。

其次,支付寶儘管是以33%利益回報方式脫離阿里,在國際上還是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再其次,股東權益,這是國際投資市場的基本規則,如果馬雲強行拋開軟銀,軟銀一定會在國際上提起仲裁或者訴訟,是一定會贏的。那對馬雲,甚至對整個中國企業的信用,都會構成重大打擊。

所以,強行拋開軟銀是不可行的,也沒有必要這麼做。

像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使得阿里巴巴的控制權屬於合夥人。而阿里巴巴這樣的企業,除了利潤之外,具有廣泛的社會效益。

雖然軟銀拿走了大筆股票收益和利潤,但是,阿里巴巴大大推動了中國電商的發展,使得電子商務和移動支付方面,中國居於國際領先地位。阿里巴巴在阿里雲平臺等方面也大大推動中國互聯網技術的發展。

阿里巴巴和馬雲的國際影響力,同時也就是中國人,中國的國際影響力,可以說,馬雲的成功,阿里巴巴的成功,把中國人,中國企業,中國技術,中國經濟,中國國家形象在國際上的影響力,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所以,除了利潤和股票利益之外,阿里巴巴多方面重大的社會效益才是最根本的意義所在。


原野放歌LZHG


太晚了,現在拋棄軟銀代價過大,雖然說軟銀目前持有阿里巴巴的26%股份,但是阿里巴巴在港股上市後市值突破4萬億港幣,成為了港股的股王,26%股份市值1萬億港幣,這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其實有公司願意接盤,也是大公司,最起碼很少公司能有這麼多的現金流。

至於另外成立一個阿里巴巴,阿里巴巴的體系已經成熟起來,再次成立一個阿里巴巴需要時間去整理,加上電商市場的份額已經基本消化完,目前重頭來過的成本過高,而且不一定能夠成功,如果另外成立阿里巴巴也不太可能主攻之前的行業和業務。

另外軟銀對於阿里巴巴來說是有恩情的,當然互聯網泡沫的時候,軟銀為阿里巴巴帶來資金和技術的支持,可以說是幫助阿里巴巴開了一個好頭,而且軟銀對於阿里巴巴管理層是絕對信任的,不干預阿里巴巴的日常管理,和阿里巴巴合夥人也達成了協議,只需要日常躺著就能夠賺錢。

雖然說軟銀是日本公司,但是軟銀現在已經不完全是日本公司,當中也有中國的成分,目前軟銀最大的股東是南非標準銀行,持有20%的股份,而南非標準銀行最大的股東是中國工商銀行,持有60%的股份,可見當中的關係,這可能也是阿里巴巴可以在國內安心發展的原因之一。

最後總結,阿里巴巴不拋棄軟銀是原因有二,其一是拋棄時間太晚,目前成本過高,其二,軟銀有中國成分,也算是一家子,拋棄動機減弱。


財經樂少


1、螞蟻金服當初從阿里巴巴獨立出來就是這樣的操作手法

大家都知道支付寶開創了移動支付的新時代,而2014年成立的螞蟻金服就是支付寶的母公司,這個公司就等於是從阿里巴巴獨立出來的,螞蟻金服多值錢,大家想想就知道了,螞蟻金服估值超過2000億美元,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科技獨角獸,而這麼龐大的資產原本是應該屬於阿里巴巴全體股東的,這裡面當然也包括軟銀,所以阿里巴巴把螞蟻金服獨立出去,軟銀和其他股東都是不同意,不開心的,但是因為阿里獨特的合夥人制度,大股東不同意也沒有辦法,最終還是讓馬雲給分離出去了。但是不管怎麼說,這種做法在道義上市違反商業道德的,所以後來採取折中的做法,螞蟻金服把33%的股份給了阿里巴巴,這才皆大歡喜。

2、尚德施正榮、萬科高管也都這麼幹過

很多大公司的高管,因為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但是從資本角度來說,持有的股份比例又比較低,有時候就難免出現心理不平衡的情況,所以施正榮又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然後把產品高價賣給上市公司,而萬科高管團隊也是利用自己的決定權,通過相關制度“合理”的給自己發放高薪,這些都是管理團隊利用公司資源為自己謀取利益的行為,理論上都是有問題的。

3、凡事皆有度,規則之內可以做,超出規則就會失去道義

如上面所述,馬雲和萬科高管做的事情,大家雖然覺得不合理,但是還能接受,但是施博士的做法,就是超出大家所能接受的限度了,當然這家當時如日中天的公司後來也倒閉了。



遁逃者


已經這麼做了啊,成立了那麼多公司,螞蟻金服什麼的,獨立出來,開始用的都是阿里的資源包括其他股東的,結果做出來卻是獨立的,佔用了原來股東的資源,卻和原來的股東沒有任何關係。這是任何一個公司的老大做了其他人卻沒什麼好辦法的事情。

更絕的是最大領導把人和業務轉移,慢慢移到新公司,原來的公司就剩一個空殼子,甩掉其他合夥人一樣,只不過阿里不能做的這麼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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