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范才茂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即万历帝)朱翊钧的第三子,因其生母郑贵妃被神宗宠爱,继而受宠。而神宗长子朱常洛为神宗偶幸宫女王氏所生,因而母子两人都不受神宗待见。因此,神宗就想违祖制,越过朱常洛,立朱常洵为太子,继而引发了“国本之争”。

这场争论一直持续了15年之久,神宗最终也没能如愿。不过因为这件事,倒是导致了神宗(万历)此后几十年不上朝,用以表示对大臣们的抗议。

朱常洵虽然没能成为太子,却不影响神宗对他的疼爱。朱常洛被册封为太子的同一年,朱常洵也被册封为了福王。

原本藩王成年就要去封国就藩,由于神宗的疼爱,朱常洵一直到29岁,才就藩洛阳。就藩时,神宗赏赐了福王庄田四万顷,最后虽然减了一半,但据《明史》记载,“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河南肥沃的土地还是不够赏赐的数量,于是又将山东、湖广的肥沃土地全都给了福王。

不知道朱太祖知道了这事,会作何感想。

在神宗的百般关爱之下,朱常洵结婚时,花费了三十万金;营造洛阳府邸,又花费了二十八万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而神宗时期,大肆派遣税吏、矿使,收缴了很多额外的税赋到内库(皇帝的私人小金库),数额达亿万计。万历真是肥的流油呀。这些征来的钱,除了一部分用于“万历三大征”的军费之外,神宗将大部分都资助了福王。

一个王朝的兴衰,绝对是有迹象可循的。很多人说大明亡于万历,是有一定道理的。

福王也是明朝末年诸藩王的一个范本,通过土地兼并,大量占有了本应属于民间的良田。同时,他们还大肆搜刮地方财富,一个个都富可敌国,而老百姓却是越来越穷困。正所谓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除了洛阳福王之外,蜀中等地的藩王,也都一样。

这跟朱元璋的初衷,已经大相径庭了。崇祯也是活该被穷死,天下的钱粮都跑到藩王、外戚、权臣手中了。而大明灭于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也就合乎天理了。不能不说,满清真的是个捡漏王。

根据诸如《明史》、《明季北略》、《明史纪事本末》、《寄园寄所寄》等等诸多史料的记载,李自成在攻破洛阳城后,俘获了逃跑中的福王朱常洵,并将福王的肉杂以鹿肉,一起煮了,做成了所谓的“福禄酒(福禄宴)”给吃掉了。

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真实的可能性远远大于编造的可能性。我们来根据史料分析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

一、福王肥胖的可信度非常高


《明史》记载,福王就藩后,“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这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衣食无忧的公子哥。因此,野史中所说朱常洵“体肥,重三百余筋”,可信度非常高。

福王肥胖,还有一个佐证,多本野史都记载,“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王世子朱由崧就是后来的南明弘光帝。他们父子一起逃走,朱由崧都跑了出去,而福王因为体胖,行动不便被抓,可信度也是非常高的。

当时,遍地都是饥民,而福王却这么肥胖,让饥民看到后,作何感想?野史中记载:“贼中持刀抚肌,垂涎咸叫‘一块好肉’遂杀焉。”

唉,对比太强烈呀,真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呀。

二、李自成的农民军不忌讳吃人肉

《明史》记载,在关中流贼(李自成等起义军)大起之时,“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藉藉”。河南等地区的百姓早已经没有粮食可吃了,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李自成起义军的绝大部分,就是这些饥民。所以,李自成的手下把福王给剁了,割下肉跟鹿肉一起煮了吃,不足为奇。

三、福王并不是整个人被扔进锅里烹掉

《明史》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吃。

野史中也都说是“以王为俎”、“王之血肉”、“脔分股割”、“荐王于俎”、“脔分肢割”,这是把福王给切割了之后,拿血和肉,再去混着鹿肉一起煮着吃掉的。

这并非像秦汉时期的烹刑,把整个人扔进大锅给煮了。那也没法吃呀,肠肚没洗呀。现代有些人写文夸张的太离谱,说是洗净了肚肠,还能不死,还可以在锅中翻滚嚎叫,这才让人不相信了。

至少,从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没有发现如此夸张的记载。整个人活煮,基本上可以断定是现代人编造的,不是真的。

四、福王有尸骸留下

正因为福王只是被割去了部分血肉,大部分遗骸尚在,才能被明臣承奉冒死向义军求得了一具桐木棺,将遗骸装殓。这才让福王得以安葬。

五、弘光帝朱由崧为尊者讳

1986年,河南孟津地区,出现了一块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据说该志出土于1924年。圹志中记载了福王死前的事迹:“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还有什么“刚肠浩气”、“虽死犹生”之类的溢美之词。

嗯,这个么,朱由崧可是朱常洵的儿子,如果他真的在他爹的圹志上直接写被“脔分肢割,和鹿肉煮而被食”,可信度必然是百分之百。但是,即使这是事实,朱由崧好意思写么?所以,以圹志为凭,来推翻福王不是被煮食之事,明显站不住脚。

六、清朝最初难以干预伪造事实

比如《明季北略》等多本史料,都是私人所著,根本没有得到清廷许可。所以,才被称为野史。这些史料最初也没有公开刊印,所以,著书者没必要去拍清廷的马屁,去污蔑李自成起义军。

综合起来,福王遇害后,被取血割肉,煮成了肉汤,是非常可信的。

而福王,即无功于大明,也无益于百姓,反而是因为他的奢靡享乐,与民争利,促进了大明的灭亡。所以,他被饥饿的起义军给煮成肉汤吃了,不足为怪呀。


奕天读历史


民间野史里是有这样记载的,说李自成的起义军破洛阳城后,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了福王,贪生怕死的福王,吓的体若筛糠,一个劲地叩头请求饶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今饥荒年岁,百姓无以果腹,你却不肯一丝一毫赈济灾民,留你何对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后,砍头示众,农民军士卒出于义愤,将其尸体剁成肉酱,掺杂以鹿肉下酒,称为福禄酒。



还有一个版本,前面都一样,福王被砍头后,李自成命人将重达300斤的身体,像猪一样洗净内脏,剔去发毛,拔除指甲,又杀了几头鹿,拌以姜、蒜、葱等香料,放入几只大锅里一起炖,然后摆酒开宴,称为“福禄酒会”。

对于这些记载,听起来过瘾,可信度却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过四百多年的历史,早以过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经攻占了城池,不至于没粮食吃吧?能有鹿,说明粮食还是有的,不管出于义愤也好,出于享受也罢,都不足以为取信。



道是《明史》《圹志》和《流寇记》对此事的记载,可信度比较高,综合起来大意是:福王被擒后,李自成对他厌恶之极,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块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让他亲眼看到盘剥百姓的下场,处死后并没有继续吃掉尸体,而是允许两个太监为其办理了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谁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呢?请说出您的想法。

谢谢阅读


雪上长留马行处


福王朱常洵,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说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为这两兄弟,还引发了轰轰烈烈的“国本之争”,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点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后妃郑贵妃,正宫皇后王皇后没有给万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万历前往张太后宫中问安,一时兴起竟临幸了太后宫中的一个宫女,回去后他也不当回事把这事忘了。不想这宫女非常争气,竟怀上了皇帝的龙种,并排除千难万险把孩子生了下来,这就是后来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对皇位继承有明确的制度,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长子,太子之位理应属于他。可偏偏万历独宠郑贵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对宫女所生的长子朱常洛不闻不问。




郑贵妃时不时的在万历耳边吹吹枕边风,万历倒是心动了,有了“废长立幼”的想法,可那些头脑清醒的大臣们不干了,他们不断的上书请求万历早立太子以正国本。挡不住朝臣汹汹众口的万历干脆把立储之事搁置不管。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在漫长的“国本之争”中身心俱疲的万历不得不妥协,就这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朱常洛终于在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为太子。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对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补偿,万历封他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离京城较近的洛阳。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后必须离京前往封地,但万历舍不得这个宝贝儿子,朱常洵成年后又把他强行留在身边。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稳,结果又是在朝臣们的一番据理力争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岁,万历才在“恋恋不舍”中让他就藩洛阳。




朱常洵就藩洛阳后,万历给了他超乎想象的赏赐,上等良田两万顷,费银30万两修建福王府,将四川的盐税、茶税变现为福王的私房钱,每一年供应他1300引的淮盐,他把这些官盐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阳开的商铺售卖……就这样,就藩洛阳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护宠爱下,在洛阳过着锦衣玉食,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万历死后,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阳封地,除了尽情享受荣华富贵,几无远大理想可言。《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当时的河南,旱涝有年,蝗灾不断,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连年兵祸不断,士兵们吃都吃不饱,连军饷都拿不到,就是这样,福王还只顾着自己享乐,尽情挥霍父皇、侄儿给他留下的巨额财富。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军围攻洛阳城,结果洛阳城在里应外合之下被顺利攻下,城破时,严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缒城而下,藏匿于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却被农民军抓获。与朱常洵一同被抓的,还有曾告诫过他的吕维祺。吕维祺劝告福王“殿下保住名节,勿使受辱”,但福王并没有勇气自杀殉国。




朱常洵应该是史上死的最惨的王爷了。朱常洵被抓后,李自成代表农民军将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随即派人宰了几头梅花鹿,而后像杀猪一样,将朱常洵扔在热水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炖成了下酒菜与众将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禄(鹿)宴”。而后一把大火将富丽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为王府实在太大,大伙连烧了三天三夜。关于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并无记载,但在明、清很多书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广为流传)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以李自成之为人,此事当不假。


大国布衣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是庶子。

万历皇帝的皇后不生养,所以万历皇帝没有嫡子。

万历皇帝的第一个儿子朱常洛,就是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来路有些奇特,万历皇帝有一次去母亲李太后的宫里,看到一个漂亮宫女,一时兴起,把该宫女临幸了,就这么一下,这个王姓宫女就怀上了,而万历皇帝却不愿意承认,李太后让太监拿出记录皇帝在皇宫一切行为的皇家“监控档案”《起居注》,万历皇帝才承认了这个儿子。当然,万历皇帝一时起意有的这个儿子,他并不放在心上。

后来,万历皇帝第二儿子生了一岁就夭折了。

再后来,万历皇帝宠幸了一个妃子,就是后来有名的郑贵妃,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这个妃子给万历皇帝生了他的第三个儿子,就是福王朱常洵。

要说起来,万历皇帝没有嫡子,继承人只能在庶子里选了,万历皇帝虽然后来也有好几个儿子,但是文武百官都盯着这个皇长子朱常洛,因为他们遵循着“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得原则。

然而,万历帝不喜欢这个皇长子朱常洛,原因是他嫌弃朱常洛是宫女生的,他喜欢的是郑贵妃生的皇三子朱常洵。因此,关于立太子的事,万历皇帝跟文武百官起了很大的争执。这件事双方拉锯了好多年,史称“国本之争”!

一开始的时候,万历皇帝跟郑贵妃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他们在床第之间还立下了誓言,万历皇帝答应郑贵妃,将来要立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

没想到的是,皇宫里的八卦传到了皇宫以外,文武百官都不干了,本来文武百官都支持立皇长子为太子的,万历皇帝一直拖着不答应,这则宫闱秘闻传出来以后,文武百官觉得事情不简单,原来皇帝迟迟不立太子,是因为皇宫里有阴谋家郑贵妃啊,她是想立自己的儿子朱常洵为太子呢。

文武百官再次请求万历皇帝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万历皇帝还是一个“拖”字对付着,文武百官早已经熟悉了这个套路,一面组织人马上奏疏,一面去找李太后,请李太后出面。

由于万历皇帝从十来岁没了爹,李太后对他管教甚为严格,还常常拿张居正压万历,所以万历皇帝多少对他这个妈还有点害怕,李太后当然是支持皇长子的,然而万历帝还是找了借口推辞,说皇长子是宫女所生,出身低贱,想以此来搪塞,没想到的是,李太后说,你妈不也是宫女出身吗?你不也当上皇帝了?原来李太后原先进入万历他爹的裕王府时,也是个宫女,后来得到裕王宠幸,成了侧妃,生了万历。

万历一看,外有文武百官的压力,内有亲妈的绝地反击,只能认怂,封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了。

万历皇帝在床上答应了郑贵妃,怎么办呢?只好封皇三子朱常洵为福王。

当时,万历皇帝虽然封了皇长子为太子,但是心里并不把皇长子当回事,太子到年龄了,也不安排太子读书什么的,就让太子傻呆着,甚至长时间不愿意见太子。

而对于福王呢,就不同了,一天要见福王两次,父子间的感情好的不得了。此外,郑贵妃都是皇贵妃了,太子的妈还是普通妃子。

群臣一看,这样不行啊,长时间下去,太子岂不耽误了,所以又接连有人上书,提了两个要求,一是给太子找几个好老师,教他读书,二是赶紧打发福王到他的封国河南去。万历皇帝又是一个拖字,就是拖着你,不给你办,让你们这些人的奏疏进了皇宫出不来。

此时,郑贵妃也没闲着,还在搞事,当然是想搞太子,一个是搞了一个有名的“妖书案”,一个是后来搞了一个“梃击案”。前者是针对文武百官的,后者是针对太子的。

文武百官一看,不行,还得争,要不郑贵妃还得搞事情,于是大家接连再次要求福王赶快去河南。

万历皇帝说,好嘛,去可以,但是我这个宝贝儿子去河南不能空手去吧,我得跟你们提条件。一是,给他封地,当时给福王封了四万公顷地,也就是四百万亩,群臣一看,好家伙,这么多不行,最后谈到二百万亩,河南的地不够,就从山东河北安徽补上。二是,我儿子要结婚了,从国库里拨银子,给他结婚用,又黑了国库近三十万两白银。三是,我儿子去了总得有地方住吧,盖王府,比规定的亲王的规模大十倍,群臣一看,这不行啊,这不符合规矩啊,万历说,不答应,那我儿子没地方住,就在皇宫里再住几年吧,群臣说,答应,答应。

最后,福王终于去河南了,文武百官才放心了。国本之争总算告了一段落。

福王去河南以后,万历皇帝还要求福王三年去京城见爹一次,而按照明朝的规定,这也是过于频繁,此外,万历皇帝经常赏赐这个儿子各种金银器物和从各种渠道搜刮得银子,比如盐税,矿税,江南制造局搞到的丝绸和税银等等。

所以,当时有人说万历皇帝是“以天下肥福王,”由此可知,福王胖成三百斤,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此外,福王还跟万历皇帝要这要那,比如,万历皇帝抄张居正的家,抄出来的张居正家财都给了福王,至少得有一万两黄金和十万两白银。

终福王后半生,他都是过得有滋有味,史书上说福王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花天酒地和玩女人。

甚至后来李自成打到河南了,福王都不当回事,有人建议他拿出家财募集军队抵抗李自成,福王也不以为意,直到李自成打到他家门口,他才匆忙找了几个人号召了几千人抵抗。

据说,打李自成败退下来的明朝军队,路过河南福王府,士兵们都说,福王王府里有几百万两黄金白银,为什么不分给他们做军饷呢?这也为后来李自成打下洛阳埋下了伏笔。

原来,一开始李自成打洛阳时,一下子没打下来,毕竟福王有钱,重金之下,必有勇士嘛,福王召集的军队抗住了李自成第一波进攻。可是,在福王军队里,恰恰有一批当初败退下来的、说福王有百万两金银珠宝的人,他们可能是觉得福王对他们不够好,给的钱太少,他们在守城墙时,临时倒戈,跟城楼下的李自成军互相呼应,他们攻下城门,放李自成军进了洛阳城。

福王于是只能从城墙上缒绳逃跑了。李自成派人追杀福王,最后将福王杀死。

关于福王被煮成肉汤是不确切的,严格来说,他死后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他的肉,混合着鹿肉,剁成了肉酱,另一部分是他的血,被煮成了汤。

当时,李自成军为了庆祝打下洛阳和福王府,还举办了置酒大会,在大会上,李自成军某些士兵,就吃着福王肉和鹿肉混合的肉酱,蘸着福王的血汤,大口吃肉喝血,大碗喝酒。

要我说,福王这个人,死有余辜。

当时明朝到处都是农民起义和流贼,民不聊生,河南又赶上了大旱和蝗灾,老百姓没有吃的,都到了人相食的地步了,有人建议福王救救河南的老百姓,可是福王却对老百姓不管不问,依旧是大门紧闭,夜夜笙歌,享受着民脂民膏。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点人性都没有。


西堤君


说福王朱常洵重达300斤,福王表示:能把我堂堂360斤的巨胖说成300斤这么苗条,我很开心!朱常洵是谁?他就是大明万历皇帝的三儿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弟弟,崇祯皇帝的亲叔叔,南明皇帝朱由菘的老爸。

朱常洵为何会被煮了?何人所为?

事情是这样的,话说崇祯十四年,闯王李自成攻打洛阳。经过几日的苦战,最终在里应外合之下拿下洛阳城。当时坐镇洛阳的便是大明福恭王朱常洵,城破后,朱常洵因太胖无法逃跑而躲入迎恩寺,其子朱由菘脱逃,成为南明弘光皇帝。

农民军很快找到朱常洵并押回城内,朱常洵见李自成后,马上跪下求饶。李自成也只是谋财而非夺命,但没想到的是,朱常洵把钱财看的比命还重要。李自成一气之下,命人将朱常洵和几头鹿在一口巨锅中煮,让将士们共享这“福禄宴”。

农民军很痛恨这些为富不仁的大官,便持刀将朱常洵轻刮细剃,除去毛发与指甲,又用药水灌肠清理粪便。众人们从洛阳郊外抬来一口“千人锅”立于王府大院,锅中加水与调料后,将朱常洵和几只剥了皮的鹿投入锅中。

锅中三百多斤的朱常洵扑腾着,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嚎叫,甚为凄惨。围观的众人兴高采烈,耐心等待这“福禄宴”开席。一个时辰后,煮得烂熟的朱常洵及数只鹿已被几千兵士吃入腹中,成为李自成犒劳大家的美味。

李自成为什么要煮食福王朱常洵?

自从李自成进入河南后,福王朱常洵便成了他缉捕的首要目标。李自成非常清楚朱常洵乃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三儿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便是明朝著名的“国本之争”的主角,差点代替了哥哥明光宗朱常洛之位。

国本之争失败后,万历将朱常洵封为福恭王,封地就在河南洛阳。万历宠爱朱常洵并不是口头上的形式,看看他出手有多阔绰。一次性拨给朱常洵婚礼费就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建的福王府,花费是其他儿子王府十倍之多。

不光给钱,还赐给福王良田四万余顷。朱常洵在就藩后,便开始了横征暴敛,想进办法千方百计的搜刮民脂民膏。哥哥朱常洛死后,侄子崇祯即位,朱常洵再次开启受宠的模式。崇祯对这位叔叔可谓是尊崇备至,礼敬有加。

朱常洵整日沉浸在美酒美食之中,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此时的陕西、河南正是连年旱灾、蝗灾,再加上兵乱,百姓简直是民不聊生。福王对此表示并不关心,仍旧赋税颗粒未减,连个赈灾的样子都不做。

镇压反贼的大明将士多有不满,他们认为朱常洵坐镇的洛阳富于京城,万历将国力全耗费在巨肥福王身上,却让我们俄着肚子去打仗,这也太不公平了。当时大明的很多官员呼吁福王援饷济民,包括崇祯也向他借过钱,但福王与父亲万历一样,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

河南这个地方原本是富饶之地,明朝有七个藩王都封在河南,可见此处是块宝地。但明末连年的灾害,再加上战争,使得流民大量产生,而土地却集中在这些藩王手中。李自成进入河南后,自然将矛头对准这些藩王,福王便是首要目标。

福王被李自成煮成汤是真的吗?

福王朱常洵的死法有好多种传说,被李自成煮成福禄宴是流传最广的一种。其它的说法有,一是刘宗敏在迎恩寺中搜到朱常洵,将他押往周公庙受审,次日被处死。二是朱常洵在迎恩寺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孟津麻屯柏树沟后被杀。

最后一种就是与第一种差不多,是说朱常洵被找到后押到周公庙与其他数百人一起被处决,后被人葬于周公庙北乱坟岗。除了被煮食外,其它的说法都有可能。后来崇祯帝下旨重葬福王,位置就在孟津麻屯。

朱常洵是如何死的?我们从儿子朱由菘给他书写的墓志铭便看出,上面有一段说,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有流贼数万攻陷洛阳府,民军逃窜,福王独自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难焉,王年五十六岁,赐谥曰忠,孝男嗣王由崧泣血书石。

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朱由菘认定其父朱常洵是英勇就义,并没有说是被煮。作为儿子及南明皇帝的朱由菘来说,显然只能这么来说,而事实也应与此差不多。煮食福王一说有污蔑李自成残暴之嫌,而且还是数千将士进食肉汤,显然不太可能。

因此,福王朱常洵应是被砍头的,煮食一说应是杜撰。至于说福王临死前是否大义凛然的指贼大骂,这确实就不得而知了。


野史也是史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迅速攻破洛阳,第二天将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获。《明季北略》里记述了朱常洵不同寻常的死法:像杀猪一样把他扔在架起来的千人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佐料,连同几头梅花鹿的肉一起炖熟,然后与将士分享食之,美名其曰“福禄宴”,倒是没有枉费朱常洵这养了几十年的300斤肥膘!


《明史》中没有福王被煮食的记载,只说福王被抓后当场被杀,尸体被手下收走了。同样一件事为什么会被传的如此迥然呢?《明季北略》是生于万历年间的计六奇走访民间之作,所以福王被煮食的说法不管真假都表达了民间对福王咬牙切齿的痛恨,不然不会让自己心目中的起义英雄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朱常洵到底做了什么让老百姓这样痛恨他呢?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母亲是万历皇帝的宠妃郑贵妃,爱屋及乌,朱常洵成了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不用郑贵妃的枕边风,他都有想立朱常洵为太子,让他在自己百年之后继承大统的私心。但是他们的祖宗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就定下了太子“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皇明祖训》,祖制不可违,就算你是皇帝都不行!所以大臣们轮番阻止万历皇帝立朱常洵为太子,可是长子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和一个宫女一夜情的结果,向来就不受万历皇帝待见,面对大臣们此起彼伏的一轮轮抗议,万历皇帝就以不上朝来对抗,这就是著名的“国本之争”,而万历皇帝这一任性30多年的不上朝,直接导致明朝中枢机构的崩塌。


冷战的结果是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不甘心的万历皇帝还不忍心让朱常洵离开自己去就藩,一直养在身边29年,直到有人进言郑贵妃和福王要谋害太子,才不得已让他去富庶且离自己最近的洛阳就藩,并赏赐了超乎想象的金银财宝,甚至把四川的盐税、茶税变成福王的私房钱。

而福王从小娇纵惯了,到洛阳以后索性就只管吃喝玩乐。《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想着有这样常年罢工不值班的父亲,他也不会有什么远大理想,不干好事也就罢了,大不了养自己一身300斤的肉,可是他不顾连年的旱涝蝗灾,兵祸不断,士兵食不果腹的情况,只顾自己享乐,难怪民怨沸腾!当李自成兵临城下时,依旧不舍钱财,逼得将士打开城门让起义军顺利的占领了洛阳,他自己又没有自杀的气节,早晚落得个“好死”!



墨梅逸清寒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享年五十六岁。


①坊间传言,大顺军攻克洛阳后,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不为所动,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枭首洛阳城门示众,将三百多斤的躯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②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抓住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大喊到:“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意活,请求给一副棺材给王爷收尸,粉身碎骨也愿意。”起义军被他们忠义打动,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之后,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两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明史》系满清所撰,对农民起义军持贬低态度。这里面都没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见就没有发生这件事情。

③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圹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写,与起义军有杀父之仇,虽然对其父进行美化,但也没有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安定郡小书生


李自成攻破洛阳后,俘虏了明朝福王朱常洵。李自成在痛斥了朱常洵一番之后,下令宰杀了几头梅花鹿之后,连同300多斤的朱常洵一块儿剁了,混在一起煮了,做成福禄宴。

这事出自《明季北略》:

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这事也让后世津津乐道,似乎朱常洵是罪有应得。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李自成大军的确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爷和官员,但他有必要吃了朱常洵吗?《明季北略》本身就是一本野史,很多故事都是作者听别人说的,并未亲眼所见。

《明史》里记载,李自成处死了朱常洵以后,还有福王的两个侍从给他收尸了。就是说福禄宴根本不存在。

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洛阳当地流传这样一种说法,说是李自成杀了福王,接了血,然后合上鹿血和酒,名之福禄酒。后来福禄酒慢慢演变成了福禄宴。

虽然李自成不是什么好人,他也的确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爷和官员们,然而他也就一定要把福王做成福禄宴吗?如果李自成还有类似的行为,倒是可以佐证。然而并没有,李自成抓住官员之后,一般都是直接处死。

《流寇志》还提到一种说法,就是李自成在处死朱常洵之前,曾割下朱常洵的一块肉放在鹿肉里,分给农民军吃掉。就是所谓的福禄宴。

我觉得这种说法应该比较竟靠谱。


袁卫宇


1641年春,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破中原重镇洛阳。按照以往农民军的惯常做法,城内官宦子弟、地主老财、豪绅富户,立马成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对象。

这里头首当其冲的,便是就藩于洛阳的福王朱常洵!

据说李自成将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获后,专门设下一席“福禄宴”,犒赏有功将士。席上的压轴硬菜,便是将300多斤重的福王洗剥干净,连同几头梅花鹿一起炖煮而成的肉汤。有关农民军分食福王的事迹,多见于野史逸闻,并无相应确切的证据可供参考。然而饥荒战乱之年,被逼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面对昔日那些饱食终日,对老百姓敲骨吸髓般压榨搜刮的官宦豪绅,心中的仇恨情绪必然是直冲顶点,做出些“食肉寝皮”的极端举动,也在预料之内。

作为大明王朝的宗室藩王,富甲一方的福王朱常洵,绝对是农民起义军最直接的复仇对象。

朱常洵,万历皇帝第三子,因生母郑贵妃深得万历宠爱,由此子凭母贵一度成为太子储君的热门人选。

万历皇帝为立朱常洵为太子,与文官集团产生了名为“国本之争”的激烈矛盾,并不惜以将近三十年不上朝的消极怠工方式抗议文官集团,导致国事糜烂、辽东战局败坏、百姓生活日益困苦。眼看太子之位无望,1601年15岁的朱常洵就番于富庶的洛阳。为了弥补这位爱子的缺憾,万历皇帝在物质财富上给予福王极为丰厚的赏赐,史书记载:

“下诏赐庄田四万顷(后减半),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

庄田、盐税、茶税、盐引......以至于明朝上下传言,都说先帝(万历皇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只是如此富可敌国的福王,却生就着一副要钱不要命的守财奴面孔。明朝末年,继陕西关中之后,河南一带也遭遇到旱灾、蝗灾连番侵袭,民间百姓到了残食人肉的地步。经过洛阳前去剿灭农民军的官兵也嚷嚷着:“王府有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死于贼手”。

可见,无论官兵还是饥民,对福王都已积怨很深,这也是李自成得以顺利推进至河南洛阳的群众基础。再者,对起义军队伍日渐庞大、军需消耗日渐剧增的李自成来说,万历皇帝耗尽天下财富养肥的福王,简直就是一只金灿灿的“猪头”啊!李自成为争取百姓支持,公开提出“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口号。不向百姓征粮食,就等于大顺军没有建立起配套的税收制度,军需供应只能通过抢掠皇亲、官府、豪绅、地主等富裕群体得来。而这里头的朱姓皇族,经过将近300年的财富积累,早就已经富成了一头头“肥猪(朱)”。

如此一来,落入李自成农民军之手的福王,其结局可想而知!杀福王,不仅能够为饥寒交迫的老百姓长出一口恶气,还能夺得王府巨额的财富补充军饷,再把肥沃的庄田分发给穷苦大众,更是聚拢民心的一大手笔。


剧透历史


重口味的民间传说,李自成把福王被煮成肉汤,这么离谱的事不知道源头来自哪位人士?但这些必定只是谣言。

1924年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记载了一切。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上有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盖为盝顶,篆书“大明福忠王圹志”。 (圹志也就是墓志铭) 在这一石碑中,不仅记载了李自成攻克洛阳城的日期,还记载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经过。

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所以,福王是死在了战场上,而并不是谣传的被李自成煮了,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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