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落水兒童家屬要求賠償是否合理?

胃必達


不合理,完全是錯誤的。救人如救火,爭分奪秒的事。你應該感謝人家,救了你的孩子。雖然孩子受一點傷,治療一下不就行了嗎?人家如果不施救,孩子的生命都可能會失去。就這麼淺顯易懂的道理,為什麼就整的這麼糟糕呢?好心人得不到好報,以後誰還會熱心救助人。其父母的行為讓人不恥,對於見義勇為的人應該給予獎勵。社會需要見義勇為的人,他們應當得到社會的尊重。如果見義勇為的人,得不到起碼的尊重,試問一下,誰還會見義勇為呢?


微笑的天使30


我只能說落水家屬太過無恥和忘恩負義了。

往小了說是忘恩負義,往大了說是在扼殺樂於助人這種傳統美德。

你們讓那位好心人多寒心?如果做好事不但得不到好報,還落得一身不是。長期以往,誰還敢做好事?說你們罪孽深重都不為過,你們讓多少本能應該得到幫助卻因為你們的原因得不到幫助因而落難的靈魂如何甘心?

你們心裡就沒有一點數麼?如果不是好心人,你們的孩子就不是受傷那麼簡單了,而是落難了。喪子之痛你們想嚐嚐?受傷和喪命那個後果更嚴重,你們就真的沒有一點數?

我想換做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感激都來不及了。估計也就你們這些沒有良心的家屬才會要求好心人賠償!

你們就沒想過,孩子落水你們家屬才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如果不是你們看管不嚴,孩子會落水麼?

問題中的落水兒童家屬們,你們的行為讓人不齒,令人憤怒!別為了一點不義之財,把你們全家人的人格都給喪失了!

你們讓孩子以後長大了懂事瞭如何自處?


神州俗人


難道是現代版。農夫救蛇重新上演了。

路人危險時刻捨身下水,冒著生命,勇救你的兒童,贏得了時間,挽救了一個鮮活生命。在施救中,因在水中,不明水情,也不是專業人員,會碰傷或水溢原因導致兒童受傷難預料。

受害者要答謝感恩。如果反咬賠償,

可報警,按法律嚴懲欺詐罪處理。


追好夢


這種人就是典型的忘恩負義、唯利是圖,人家明明冒著生命危險挽救了你們孩子的性命,你們非但不知心存感激,反而還對人家不慎弄傷了你的孩子而斤斤計較。說實話,這份恩重於山的天大恩情不應該是感恩戴德嗎?你們應該付出的感謝遠遠超過了人家應該承擔的責任,你們怎麼好意思向人家提出索賠要求呢?實在是厚顏無恥!

如題所述,一名兒童不幸落水危在旦夕,正巧一名路人見狀後,為了挽救兒童性命,奮不顧身地跳水救人。萬幸的是,兒童被路人成功救起,總算是保住一條小命。但是,路人在拯救兒童的過程中,可能因為兒童嗆水手腳亂顫,也可能是在水下磕碰到岩石什麼的,導致兒童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不過,相比於死裡逃生,這點小傷根本就微不足道。
但是,兒童家屬卻不這麼想。他們認為, 既然路人要自告奮勇地去救落水兒童,就要保證整個施救過程都專業、安全,應當全程保證兒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不能讓他受到一丁點的傷害,否則便要承擔賠償責任。現在,兒童確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身體傷害,所以路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不得不說,兒童家屬的這一邏輯實在是厚顏無恥,人命關天的事能管得了這麼多嗎?別說是普通路人了,這一標準恐怕是專業救生員都無法達到吧。如果兒童家屬執意要堅持這一要求,那麼恐怕沒人敢去救他們孩子吧?

在法律上,路人自願救助落水兒童,應當定性為無因管理。人家本來和落水兒童非親非故,並沒有冒著生命危險去拯救他的法定義務,也沒有人任何人要求他或者僱傭他去挽救落水兒童。因此,路人等於是在自願管理他人事務,屬於無因管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因無因管理造成他人損害的,只要並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就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相反,如果無因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花費了必要成本或者遭受損失的,那麼被管理者還應當彌補他的損失。

因此,落水兒童的家屬不應要求路人賠償,反過來還應當對他千恩萬謝、奉上厚禮。


冰焰


如果碰上這種無理取鬧的家長,確實今人頭痛,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將別人的感覺丟到九雲宵外,以我的處理方式可能走極端,他們要求施捄都者賠償損失,我可能接受不了,確實不講人性,那就將他兒子估個價錢,值多少錢多餘小補,參考價值3百萬減去賠償全價,剩下餘數叫他父母還給施捄者,我的理由是,假如死掉不管倆者是誰,絕對值3百萬,減去賠償傷殘款,剩下的他父母就要返不給施捄者,返正他們不講理,和沒感恩情。


懶蟲190535745


初看題目,我想罵人。冷靜想了一下,發表一下我個人看法。那就是看見義勇為者,對被救的受傷者有沒有主觀故意。如果是故意傷害被救者當然要承擔責任,否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在當前商品社會大潮的衝擊下,還有人見義勇為,為弘揚社會正能量,應該表彰。


關寶慶1


不問細節,就事論事。

通常,有基本常識的見義勇為者實施救援過程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例外的是對落水者救援,出現過施救者被死死抱住造成一起遇難的悲劇,如果為了避免悲劇重演打暈試圖熊抱在一起的落水者,或者因掙脫過程造成的二次傷害屬於在所難免,主要原因是被救者缺乏常識,如果造成二次傷害,需要被救者自己承擔,權當交學費。

一個人,不管遇到什麼危險境地,首先要學會自救。

就社會道義守護角度,把任何責任歸咎於見義勇為者都不可取。


哈哈鏡38688377


一定要賠償。誰叫你救他的。農夫與蛇都沒讀過。不可能吧。我覺得他小孩還會掉一次水裡。到那時神仙和鬼都會躲著。


當兵的歷史64396016


見此題目,內心有點沉重。

此事見義勇為者,你可能錯了,兒童家長是把孩子拋入水中淹死,你非得給救上來。你賠點錢吧。

話說回來,現在的人是怎麼啦,扶老人要訛詐錢。救落水者要訛人錢。難倒以後老人摔倒,沒人扶。落水者,看著他淹死。你們那些人新滿意了。你們的良心就一點沒發現。還是說你們就沒有良心。真是渾蛋!


順利平安16


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落水兒童家屬要求賠償是否合理。我個人認為吧,合理,非常的合理,你要是不救的話,人家的孩子不至於會受傷,你不救也許還會有別人救的,所以說,這個救人者你應該賠醫療費,別說廢話了,掏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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