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清代“正妻毆妾致死案”始末

潮州有百姓杜宗城,告到官府,言稱其妾郭貴染上流行病,發燒、昏迷、狂熱,後不慎落水而死。當天是六月初十,她掉進魚池,無人知道蹤跡,次日屍體浮出水面,才知是被淹死。杜宗城敘說時,表情悲切惋惜,鄉長杜若淮也來稟報,所說情形大體一樣。

次晨,衙門勘驗,據杜宗城交代,郭氏是海陽人,二十四歲,入門一年,未生兒女,也無外家親人來往。知縣聽罷問道:“你妻子在否?”他回道:“正妻林氏,三十八歲,生有兩子兩女。兒子杜遵、杜賢,都十幾歲了。小女尚在襁褓,長女杜端,四五歲光景。郭氏因病落水,並位發生毆打、威逼之事。”鄉長杜若淮,左右鄰舍都說不知何時落水,也沒聽說有鬥毆家暴之類的事。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清代“正妻毆妾致死案”始末

知縣喚仵作先去驗視,當場唱報,以憑親驗,然後招呼杜家子女來到跟前,一個個仔細看過。杜遵居長,知縣沒問,先問杜賢,不講實話,眾人退出,公差按命單傳小姑娘杜端到知縣身旁,詳細詢問。杜端開始不說,再三詢問,還是說無人毆打,知縣假意恐嚇:“小姑娘年紀輕輕,竟會誆騙,本官已知郭貴是被你娘打死,只是想問你事情的因由罷了。郭貴因何事得罪了你娘?你娘又為何責打郭貴?你不說實話,就割了你舌頭。”拔出小刀放到桌案,杜端害怕,不敢回答。

知縣安撫道:“別怕!只要說出郭貴因何事被打,便放了你。”杜端努了努嘴:“因為偷糖,這月初九,我娘將糖放在甕裡,忽然不見了。得知是郭貴偷竊,我娘十分生氣,所以打她。等我爹回家,我娘又提此事,父親也用扇子打她兩下。當晚她不肯睡覺,坐到半夜,次晨不見她做飯,才去追尋,就找不到了。”知縣追問:“你娘用什麼東西打的她?”杜端比劃著:“木棍,有一尺半長,在我娘住的房門後。”知縣點了點頭:“你去取來。”杜端無奈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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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公差抱著杜端直進杜家,從林氏房門後,找出小木棍。杜宗城的母親急忙上前搶奪,但已來不及,知縣看過木棍,果然只有一尺五長,隨即封好交給書吏。再驗郭貴傷痕,兩頰都有遭掌擊,手腳有四處挨棍,額角磕破,口、鼻、指甲裡全是泥沙,這說明她是遭毆打後投水而死。叫來林氏審訊,但她無論如何不吐實情,知縣將木棍拿給她看:“證據在此,你再說謊又有何用呢?”林氏仍然編謊,花言巧語希望遮掩。

知縣叱道:“兇棍找出,傷口與杖擊相符,你做的事本縣全部知曉;你即便嘴長三尺,也是無用。但婢妾偷糖,有犯家法,你作為女主,監督、責打、教誨,也是理所當然。況且傷不致命,是她自己投水而死,你若直言,不加隱瞞,本縣就為你了結此案,省得你受累,不也很好嗎?”林氏仍是支支吾吾,知縣嘆道:“你以為本縣騙你?正妻僅僅毆打婢妾,律法上並無威逼的條款,你但說實話,便可結案。”林氏總以沒有毆打為答。知縣無奈:“不是你毆打,此案就不能了結,傷痕明顯,你能賴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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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推脫道:“傷痕想必是在水池中撞破的。”知縣挑眉道:“你這婦人好是奸滑,屍體有七處傷痕,豈是你三寸長舌就能全部掩蓋的?他日郭氏親人來告命案,牽連林、杜兩家,一旦打起,下手毫無分寸,真有打傷,你們受的牽累才大!”林氏仍不承認,因此知縣將涉案眾人帶到衙門複審,臨行對她家人說道:“林氏悍妒,殺害婢妾,罪惡極重,現已查證是因郭貴偷糖,林氏動手毆打,此事本可開釋,然她不肯招承,無法結案。杜端坦誠交代,實是你一家的恩人,本縣如今把她交給爾等,好好看護,並託左右鄰居監守,若有誰敢動手打杜端,或杜端偶有其它事故,本縣定將你本家並左右鄰舍一同追究懲治。你們可要當心!”

第二天,十月十六,縣衙大堂提審,杜宗城承認用扇子將郭貴擊傷兩處。知縣笑道:“扇子怎能有傷?你還是說說那六七處拳頭、棍棒之傷是誰打的吧?”宗城無話可說。喚來林氏審訊,她死不承認,知縣拍案道:“只要說出是誰打傷郭貴,本縣就放了你。”林氏亂辯,堅持說郭氏沒傷,知縣怒呼左右上刑,夾起手指,拷打二十,她竟神色不改。知縣冷笑道:“本縣之前已把話說盡了,現在你一定要說無傷,死者怎肯瞑目?況且本縣已親自詳驗,核過傷痕,與兇杖無一不符。你還要賣弄口舌,自招刑罰!這乃是郭氏的冤魂在旁招引,不讓妒婦逃脫法網,看來你不受一番痛楚,怎能懲罰世間獅吼妒婦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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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宗城對妻子無奈道:“事情已經難瞞,快說實話吧!”鄉長、左右鄰居也都力勸:“林娘子!舉頭三尺有神明,恐怕由不得你抵賴,敢作敢當,你不必胡思亂想,推卸給他人,自找苦吃!”林氏這才據實直言:“因郭氏偷糖四五斤,民婦非常生氣,照她左右臉頰連煽好幾個嘴巴。她還強辯,我便用木棍打了她左手、右臀、兩個腳腕。她當夜何時投水,我確實不知。次日屍體浮出,我也很後悔。”知縣手指桌案:“你用的就是這根棍嗎?”她點頭承認,“那為何不說實話?”她以淚洗面:“民婦畏罪不敢說。”再問杜宗城及鄉鄰:“果然沒別的緣故?有無別人毆打?”他們眾口一詞:“林氏所說屬實。”知縣嘆道:“俗話說‘早知燈是火,飯熟已多時’,這豈非說的就是你林氏?若最初招承,何須衙門用刑?正妻毆打婢妾,沒有因威逼治罪的條文,所以郭氏不肯甘心,讓你十指受累予以報復,現在也算了結!”擬判杜宗城厚葬郭氏,並罰米十石,以作囚糧,作為告狀不實的懲戒。

四個月後,杜宗城的仇家謀劃推出一個叫郭汝讚的人,狀告此事乃杜宗城姦殺移屍,並將無關的八九人網羅進去一併陷害。後來得知案卷寫得明明白白,不能實現誣陷之意,急忙逃走,不敢與杜宗城對質。杜宗城夫婦知道後,又喜又怕,慶幸案子具結,才免遭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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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鹿洲公案》中【尺五棍】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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