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元明土司制度談起,聊聊明代播州楊氏為何屢屢反叛

土司制度是中國古代王朝對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一種羈糜制度,其形成肇始於元代,而明繼元制,對於改土歸流的土司制度和已有的土司,更是近乎直接的繼承。

然而,從結果上來看,明代土司對於明朝這一政權,卻並未如元朝般認同,例如播州楊氏土司,在明朝中晚期更是釀出多次叛亂,這些叛亂中,又以萬曆朝楊應龍播州之亂最為酷烈。所謂的萬曆三大徵之中,播州之役費帑二百餘萬,雖不是三大徵中最多,卻對萬曆朝本就不堪重負的財政造成了最後一擊。

在研究明晚期政局動盪因由之時,播州之役以及楊氏土司的叛亂,也是一個重要的切入點。那麼,在元朝尚能安居一地的播州楊氏,為何在明朝屢屢復叛呢?

從元明土司制度談起,聊聊明代播州楊氏為何屢屢反叛

播州地圖

一、元代播州楊氏土司的建立

就像前文所說,吐司制度是元朝確立下來的一種羈糜制度,對於元朝來說,邊境地區本身不利於國家用兵,扶持地方勢力並保證對方的效忠,是一種更為經濟和直接的統治方式。而在這種土司制度下,土司同樣因為元朝的武力震懾而不敢輕舉妄動,臣服和歸順既有利於它的統治,又不會與中原政權產生大範圍的摩擦,在這種情況下,和光同塵成了中原和地方最好的選擇。

而這,幾乎是元朝土司制度一以貫之的底色。至元十二年,“僉事四川樞密院事昝順言,播州安撫使楊邦憲、思州安撫使田景賢未知順逆,乞降詔使之自新,並許世紹封爵。從之”。所謂的“世紹封爵”,其實就是元朝對播州楊氏土司職務“世襲罔替”的承認,甚至可以說,在這一過程中,世代居住於播州的楊氏一族並非主動歸附,相反,首先拋出橄欖枝的反而是以武力立國的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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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因為播州楊氏,正是播州一地根深蒂固的本土勢力,對於這一點,元朝也心知肚明。《楊氏家傳》中對於楊氏一族的崛起有著極為詳盡的記載,“楊氏本系太原。唐乾符初,贈太師諱端者,宦遊會稽,後客長安。適南詔陷播州,大為邊患,有旨募能安疆場者,太師慨然自效,遂命為將,以復播州。威暢恩融,夷夏畏服,因領其郡,是為播州楊氏始祖”。

從唐朝開始,楊氏就已經在播州紮根,而隨著時局的動盪,偏安一地的楊氏不僅沒有四散飄零,反而充當起了當地的定海神針,對於境內的兵亂民禍,更是起著鎮守一方的重要作用。“三世楊部射,名溥,好武功,選練將卒伐羅閩。時羅閩附南射,楊溥深入,被羅閩斷其後路,力戰而死”、 “四世楊清,號三公,隨父出征羅閩。父戰死,抱父屍不去,被羅閩執之已去”。

這些記載於《楊氏家傳》的記錄,為我們展現的是一個安疆定亂、世代勇武的家族,即使是拋開那些可能出於立場而出現的溢美之詞,這些血色同樣證明了播州楊氏並非傳統意義上魚肉一地、世代為患的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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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忽必烈

可以說,正是因為這一原因,元朝在建國之初,並未選擇武力征服的方式攻伐播州,而是採取更為懷柔的方式政策去羈糜此地。與此同時,播州楊氏也並未表現出任何桀驁或者說不馴服的態度,相反,在關於地方治理的政務上,楊氏土司表現出的是一種囿於君臣之別下的參與狀態。雖然終元一朝,楊氏土司上書諫言的次數並不算多,但大部分卻也可稱得上是謹守君臣之禮。比如《元史》有載“

大德三年,詔錫漢英世守其土。漢英奏改南詔驛道,分定雲以東地隸播,西隸新部,減郡縣冗員,去屯丁糧三之一。民大便之”。可見,雖然由於獨特的出身,這些地方土司往往不會參與中央時政的討論,卻對於地方事務表現出了較為正面的回應。

二、明代楊氏土司與明朝的關係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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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地圖

如果說,元朝時期,播州楊氏與中原的關係是一種若即若離的君主關係,那麼明代播州一地對地方官員乃至明朝朝廷的態度卻發生了較為激烈的變化。事實上,這種變化的發生,在明朝初年土司制度再次確立後就發生了。

元二十三年,起義軍領袖明玉珍攻破播州,雖然在這之後,這位建立大夏國的短命帝王就病故於此,但是其建立的政權,卻使得播州直到洪武四年都一直有利於明朝疆域之外。十多年的政權一朝覆滅,帶給播州人的並不完全是枷鎖的打開,相反,與其餘地方的割裂卻在此時種下了因果。

此時,距離播州楊氏族長竇英被賦予播州參政之職,業已過去多年,這一時期,播州再次歸於楊氏的統治或者說治理之下。洪武五年,播州宣慰使楊鏗、同知羅琛、總管何嬰、蠻夷總管鄭瑚等繳納元所授金牌、銀印、銅章等信物,以示臣服歸順之意。

這種臣服與歸順,在元朝覆滅的大勢下,顯得既合理又正常,但是與其餘土司不同,播州“介在川湖貴竹間,扼險盤踞舊矣……地方二千里,民悍而財富”,可以說,由於明玉珍大夏政權的短暫興起和覆滅,此時播州楊氏所盤踞的土地,富裕程度和戰爭潛力遠超其餘土司

。而這,也為之後的播州之亂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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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起義軍領袖明玉

事實上,對於這等有著深厚戰爭潛力的地方土司,洪武皇帝也表現出了忌憚和警惕之意,在其給於明初楊氏的初代土司楊鏗的聖旨中有言“爾先世世篤忠貞,故使子孫代有爵土。然繼世非難,保業為難,則志不可驕,欲不可縱,志驕則失眾,欲縱則滅身。爾能益勵忠勤,永堅臣節,則可保世祿於永久矣

”。

從表面上來看,這似乎是朱元璋對於播州楊氏的勸導之言,然而事實上,所謂“志驕則失眾,欲縱則滅身”正是為了敲打這一有著足以動亂西南地方的勢力所故意提出的說辭。而這樣的說法在洪武一朝更是屢次出現,比如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平南時,就曾經徵調播州土兵為其征戰,並稱“爾鏗世守播州,作朕藩屏,然輕聽浮言,易生疑貳,故積

愆日深”從這裡看,明朝對於播州土司的忌憚和猜忌,並未因後者的臣服而消失。

三、元明土司制度的區別

如果說,這種猜忌和忌憚,還只是朱元璋個人性格使然,那麼明朝土司制度與元朝土司制度的一些根本區別,卻使得播州楊氏最終與明朝離心。這種制度上的區別,一共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軍事徵調方面

作為地方政權,保境安民自然是播州土司應有的職責,在這一單上,無論是元朝還是明朝都是應有之義。但是,在具體細節上,兩者之間卻有著極大的差異。

元代播州土司允許保有所謂的土兵,以供保境安民和國家的軍事徵調。尤其是後者,在元朝初立期間,土司士兵是參與征討周邊叛亂的重要軍事力量,比如至元十九年,“閩叛,詔發諸道兵進討。師道播而入,邦憲給饋餉,命將卒與之俱,乃夷之”;“大德七年五月,“楊漢英進屯暮窩,賊眾複合,又與戰於墨特川,大破之”。在這些軍事活動中,播州楊氏承擔了大量的軍事義務,這本是土司設立的應有之義,但到了明朝,這樣的軍事任務卻顯露出種種強制和攤派性質,比如前文提及的朱元璋南征期間,除了對播州楊氏進行敲打以外,還多次催促後者提供戰馬和土兵支援,“今大軍南征,多用戰騎,爾當以馬三千,率酋兵二萬為先鋒,以表爾誠。”事實上,以播州一地的軍事實力來看,兩萬土兵其實並不算多,但西南缺馬,在這種情況下,強行要求其調派三千戰馬,其實是有些強人所難。對此,習於軍略的朱元璋不可能不清楚,卻依舊以此為要挾。

而這樣的做法其實並非偶爾為之,事實上,明朝初年,出於對戰馬的渴求,同時也是為了進一步確認和試探治下土司、屬國的態度,明朝不僅對西南一地屢屢要求戰馬的供應,就連遠在東北的高麗以及之後的朝鮮,也多次要求其提供馬匹支持。這正是洪武皇帝的一種政治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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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雕塑

(二)官職的承襲方面

元代土司與明代略有不同,“一經授職,即為世襲”是對元代土司制度的最好概括。看起來,在這種制度下,當地土司職官的權限得到放大。但實際上,由於地方的制約和家族內部的傾軋,元代播州一地,並未真正出現尾大不掉的武裝政權。

另外由於“子孫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職”的條例必須得到元朝的承認,在土司制度的框架下,楊氏家主的權威尚需要元朝統治者作為背書。這無疑在事實上減少了對方叛亂的可能。尤其是在元朝土司進京授封成為成例之後,土司與朝廷之間的聯繫無疑變得更加緊密。

而另外,作為懷柔手段的一種,土司在故去之後,其繼任者往往會再次受到朝廷的封賞,比如元朝至元年間的播州土司楊邦憲,在進京朝貢後,元世祖忽必烈不僅賜予了他與前任土司同樣的封地,更是加封其龍虎衛上將軍、侍衛軍都指揮等職務,另外紹慶、珍州、南平沿邊宣撫使、播州管內安撫使等職更是一應俱全,這就意味著這位新上任的播州土司剛一繼任就多了紹慶一地的統治權限。

相比之下,明朝對於繼任土司就再無這等優渥的待遇,繼任土司“即用原官授之”成為明代定例。之所以如此,其實也是考慮到這些土司勢力在元代的進一步增加,尤其是播州,經歷了明玉珍之亂後,土司勢力進一步擴充後,明朝對於這一勢力的忌憚,自然不允許朝廷繼續養虎為患。而這,自然也是播州楊氏土司對朝廷日漸不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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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之亂

(三)行政區劃方面

土司作為地方政權的一種,其實並未如今人想象中那樣成為一地之主,這種對於地方政務的把控,是元明兩朝均不可能放棄和忽視的,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政權與中央的博弈,成了考較統治者政治手腕的一種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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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權力結構劃分示意圖

元朝首置行省,這種政治區劃最早屬於中書省門下的下撥機構,《元史》記載,“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曰嶺北,曰遼陽,曰河南,曰陝西,曰四川,曰甘肅,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廣,曰徵東,分鎮藩服”。

這些行省雖然最早只是中書省下的分支,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權限反而逐漸得到強化,到得元朝中期,行省已經成為元朝統治各地最為重要的樞紐機關。“掌國庶務,統郡縣、

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裡……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這些職責權限,與如今我國的省級行政區有所類似,軍政法三權均歸於其統轄,而土司也不得不受其節制。

不過,這種節制權利卻並未真正下達地方土司。元朝不到一百多年的時間裡,播州土司與行省之間的博弈一直持續著,因此而引發的矛盾也史不絕書,比如在至元十五年,與播州接壤的湖廣行省官員上書元帝,“

播下邑黃平,壤近於荊地,荊之戍將欲奪而南,邦憲發其奸,請復歸黃平”。如果從奏疏內容來論,湖廣官員雖然是職責播州土官的不作為,其實真正的意圖,是想要將其治下土地劃歸湖廣。

這類的事件,之所以頻頻發生,是因為湖廣行省與四川行省之間,本身就存在大量的治域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元朝雖然同意了湖廣官員的請求,但因此而引發的矛盾,卻開始在元朝末年大量爆發,“思、播州元隸四川,近改入湖廣,今土人願仍其舊”。事實上,由於地形阻隔的關係,播州大多數地區還是願意歸屬四川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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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

但這卻涉及到一個問題,我國古代行政區劃的劃分,往往是“山川形便,犬牙交錯”,這正是為了抑制各地,減少其尾大不掉局面形成的可能性。而明朝,在對於此事的處理上,卻與元朝不盡相同。

明朝各省的建制與元朝類似,而因之引發的矛盾同樣數不勝數。在播州一地因行政區劃發生爭議的時刻,嘉靖皇帝並未考慮“山川形便,犬牙交錯”這一慣用宗旨,而是將播州盡數劃歸四川省治下:“仍以播州隸四川,分屬川廣守巡重夔兵備三道,而貴州思石兵道照舊兼製播酉平邑等土司……”原先尚可通過彼此間的制約完成對播州的壓制,到得此時開始失效,這也導致了在楊應龍叛亂髮生之後,楊氏可以依靠山川險阻來抵抗明朝的平叛部隊

四、結語

元明兩朝對於西南一地的經營,均不可謂不認真細緻,但是其結果卻並不相同。在這裡,我們很難用對錯來分析和臧否兩代政策的優劣。

元朝是我國第一個由外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自入主中原以來,其執政方針和政策自然融合了蒙古部落的部分特質和特徵。與前朝相比,蒙古對待周邊勢力的態度更加開放和寬容,這是我們所不能否認的實際狀況,但是這種寬容和開放,同樣建立在其軍事立國的基礎上,開疆拓土是其立身之本也是榮耀之源,正因如此,在對待西南土司勢力時,這種逐步迭代並不斷擴充的疆域觀,有著較為進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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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崛起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以武立國但卻不可持久同樣是元朝統治的真實寫照。這也是元朝後期播州脫離元朝統治的原因。到得明朝初年,吸取前朝經驗教訓的明朝,自然更加慎重的對待播州土司的治理難題,明代士人劉文撰寫的《滇志》中曾言“施羈縻於夷狄,非絡首穿鼻之術,蓋授之爵賞,被之章服,俾自為治,而用夏之變與焉”,可見,在明朝人眼中,土司制度並非簡單的羈糜之制,相反,通過收束土司權利,擠壓其生存空間,是明朝對待土司問題的最終方案,這一方案的施行,不可避免的侵犯了播州土司的既得利益,繼而爆發了影響深遠的楊應龍叛亂,但我們也必須看到,這種更為積極的政策,看似對土司進行了壓迫和排擠,但其實質上仍然可以稱得上是我國對於地方權利的收束。這一政策,雖然被迫宣告失敗,但其意義仍然影響深遠,這也是明朝覆滅後,繼任的清朝繼續改土歸流之策的原因所在。

參考文獻:

1、《中國土司制度》

2、《明代平播戰爭研究》

3、《明代播州楊氏土司軍事徵調研究》

4、《元代播州土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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