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離職了,要求我交出自己的客戶,我不給就不給我發工資,請問這個合不合理?

黎佩敏


你上一家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

01

你所謂的自己的客戶,都是在以公司提供的資源或保障的前提下,由你去接觸開發而來的客戶。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客戶是屬於你自己的,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這些客戶,就是原公司的。

就比如,很多人會在參與公司項目的過程中,會產生一些發明專利,這些發明專利的所有權,不是個人的,而是公司的,因為它們是在公司的項目中產生的,利用的是公司的資源。如果你是業餘時間,發明與公司工作無關的發明,才是你個人的專利。

所以,原公司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02

不交出客戶,原公司就不發工資,如果單純從這個角度看,原公司是違法的。但真要較真起來,原公司只需換個說辭:工作未交接完成,離職手續正在辦理當中,離職截止日未確定,工資無法結算。

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合法合理了。

再者,如果因為你沒有及時交出客戶,導致原公司的經營受到了損失,原公司是可以要求你進行賠償的。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你的不對,是你沒有契約精神,且你無法從中獲得任何益處。

03

我覺得你有點死心眼。公司讓你交你就交出來啊,客戶難道交出來,原公司就能維護好嗎?無論你是創業,還是跳槽,你完全可以再去重新維護這些客戶啊。即便不能把客戶百分百帶走,帶走一大半業務,總是沒問題的吧。

如果你只是單純的不想把客戶交給單位,而不是想把客戶收為己用,這就屬於損人不利己了我覺得沒有必要這麼做。再說了,你這麼做,最終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所以,你原公司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建議你還是按照原公司的要求,交出客戶吧,否則只會讓自己惹得一身麻煩。


公門爬山虎


你這個問題要分兩個層次來說,交接客戶資料是一個層次,不交客戶資料不給發工資又是另外一個層次。這兩個層次的事情雖然有莫大的關聯,但又有很大的區別,處理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料是沒問題的,是合理的要求。你需要明白一點,客戶信息屬於公司的核心商業機密,權屬歸公司所有。你受僱於公司,為公司工作,所以你開發的客戶資源都是公司的資產,你不能拒為所有。因此你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可以去法院投訴你。一旦公司這麼做,你必輸無疑。最終你還是要交出客戶資源的,不僅如此,你很可能在行業內被“封殺”,那麼你以後想在這個行業找工作的話就不太可能了,或者說你以後很難在本區域找到工作。因為公司是有辦法,也有渠道將你的這種做法通知給別的企業的,到時候你手上就算有客戶資源也沒有用,更重要的是你的名聲就臭了。

所以你從公司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沒有錯,你應該遵守規則,建議你交出客戶資源。

但實際的情況是,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不給你結算離職工資,公司的這種做法也是錯的。這是因為公司違反了按勞分配的原則,也違反了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你只要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支付你工資,這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所以即便你不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此為理由不給你結算工資也是不合法的。

但話又說回來,你不給公司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這個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也有一定的道理,就算你去勞動部門投訴也很難得到支持。為什麼呢?因為公司完全可以說你沒有辦理完畢離職的手續,你的工作交接還存在問題,你還沒有交接清楚工作,所以公司有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因為交出客戶資源就屬於交接工作,而交接工作又是離職手續的一個程序。所以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直接說你沒有按規定辦好離職手續,扣你工資是有理由的。那就是你的問題了,這也是我為什麼奉勸你還是交出客戶為好。

總之這個事情你的問題是比較大的,不能怪公司,建議你做好客戶的交接工作,這樣公司和你就沒什麼事了。而實際上你離職之後找到下家工作了,你仍然可以和你的客戶聯繫,這並不會妨礙你的工作。所以,大方的交出客戶資源吧,因為那本來就屬於公司的資源,公司問你要也是應該的。


Sir聊HR


作為前輩的我告訴你們一個絕招,就是在你準備要離職的前一個月,把自己手上的客戶真實資料等相關信息備份,然後再做一份假的資料,或者把有意向的客戶寫成沒意向,把沒意向寫成有意向,(例如:張三,年齡xx,電話xxxxxxxxx,之前做過證券股票,對這方面特別有意向。)像這種客戶要備份好,但是上交時候號碼可以變動一下,瞭解的情況要寫成無意向,這樣一來不僅保存了手裡的客戶不丟失有保住了自己的工資,即便公司不給工資你也有理由去申請仲裁等,而公司卻沒有證據說你盜取公司機密文件,但是要記住做的時候要嚴謹,否則神仙也救不了你。


燈下有火


自己的客戶?放屁,兒女都不一定是你的,客戶是你的?打工拿薪,各不相欠,不交接發什麼工資?誰給你平臺認識客戶?沒客戶你拿誰的工資?沒道德客戶會跟你瘋?你下次賣羅卜客戶也必須買?他有這需要不?一個劣等品質無素養之人,去那裡也發不了財!正常交接好聚好散,下次有需要再去溝通推廣拓展,互利互惠。。。


鷹展藍天


題主在一家公司離職,公司要求題主交出自己的客戶資源,如果題主不交回客戶資源,公司將不發題主工資,為此題主糾正公司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公司因此不發工資,是否合理。

參考法規:

  •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有明文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所交接內容是雙方約定的內容,當然就包括客戶資源的交接。為此公司可以不為題主辦理離職手續,則題主無法正常離職。

  •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有明文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注意因題主交出客戶資源,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向題主主張自己和權益,要求題主賠償其損失的經濟責任。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因題主未交接客戶資源,導致離職手續無法辦理,勞動關係無法中止,公司有權因此為由,暫不支付題主工資。

小結:題主要求離職,但未按公司正常要求交接工作期間的客戶資源,公司拒絕辦理離職手續與勞動關係中止證明,為此公司也有權暫停發放期間的工資待遇。

現在的癥結就集中到題主是否應該交出自己的客戶資源呢?為此我的分析如下:

通過題主的問題不難看出,題主是銷售類相關崗位,與客戶有直接的工作聯繫與接觸,為此題主的客戶資源,按入職時間軸進行歸屬劃分,應該包括兩個部份。

  • 其一:此類客戶資源是題主在入職公司時即已擁有,並帶到現在的公司,這類客戶資源理應屬於題主個人所有。題主在職期間為維護此客戶同公司提供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的付出,也同樣換回了相應的業務回報,之間屬於公平合作關係。為此此類客戶資源是題主所有,經公司確認後,可以不交出。

  • 其二:此類客戶是題主入職公司後,由公司委派題主作為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公司的平臺、資質、人力、物力、財力等獲取的客戶資源,此類資源是公司支付經濟成本獲取,題主只是獲取的執行人,為此此類客戶資源理應歸公司所有,屬公司的個人財產。

小結:通過此問題可以看出,公司與題主都想把控客戶資源,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客戶資源的歸屬問題,只能以獲取時間軸進行確認歸屬。題主入職前已獲取的客戶資源,屬題主個人財產,公司無權要求題交出。而題主入職公司後,通過公司平臺獲取的客戶資源,則是公司財產,題主必須交回公司。

綜上所述:題主離職公司要求題主交回公司客戶資源的動機是合理合法的,題主無權拒絕公司的要求。對於客戶資源獲取時間則需要題主與公司協商確認。經確認為題主入職前已有的客戶資源,公司無權要求題主交出。

作者介紹:荷在職場---專注職場領域,發表職場觀點,請大家【關注】我吧,我將持續提供職場資訊。


荷在職場


現在怎麼提出這種問題的人越來越多了呢,不知道你上學還是工作聽沒聽說過一個叫職業道德的,你在公司工作獲得的客戶本身就是公司的,當然你有本事,客戶只認你,公司也沒有辦法,但你不交客戶,首先你就沒有職業道德,其次涉及大金額可能會牽涉同業競爭,有可能有法律問題。你這樣的想法以後不要去其它公司上班了,否則你要是牽涉大的法律問題,都可能會判刑。多可怕啊?你公司不給你工資,做法不好,有法可依。道德是最低端的法律。


plc系統專家


在社會上混久了,就會知道人情和客戶並不是靠那一串電話號碼,或者微信通訊錄來維護的!既然從上家公司離職了,將客戶的信息告知公司合情合理,對自己日後還有幫助,理由如下:

一:老客戶需要公司售後

很多業務雖然把客戶成交了,但是後續售後服務還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在職前你可以很好的維護你的客戶,離職後你可能心有餘而力不足!

這個時候一定要把客戶信息交給公司,這樣你的客戶後續才有人繼續售後,而你也要跟客戶交接公司的對接人,這樣客戶才會覺得你是做事有頭尾的人,離職了還心繫客戶,下次有合作可能還會找你!所以交接客戶給公司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二:給自己留好印象

很多時候在一個圈子混久了就會發現,其實這個圈子是非常小的!離職前如果不做好正常的工作交接可能會給自己留下不好的名聲,日後在這個行業可能很難立足!

另外也不要太將自己當回事,認為自己離開了這家公司客戶就會跟著你走,很多客戶雖然和你成交了,但是看中的可能是你公司的信用背書,離開公司可能你什麼都不是!

三:客情不是靠通訊錄來維護的

你不敢將客戶信息交給公司,說明你對自己與客戶之間的交情沒有信心,平時可能也是將他們放在通訊錄裡面,需要的時候才去聯繫,那麼這個時候你是害怕交客戶給公司的,因為你保存的不是交情,而是信息差!就算你不交出去,哪天公司也會通過其他資源找到這個客戶的!

如果你和客戶交情很好,那麼就算你將客戶信息交給了公司,你和客戶的交情還在,你會更加認真的去對待你和你客戶的關係,你也會加倍去維護你們之間的客情關係,這樣也有利於你在行業樹立形象!

最後,告誡職場人一句:不要太把自己當回事,離開了平臺可能你什麼都不是,平時多靠客情來維護客戶,而不是保存一串的電話號碼就以為自己有一堆客戶了!


創者堂


合理啊,你用的平臺資源都是人家的,你的勞動成果人家通過支付工資的形式買斷了,沒毛病啊。你應該交出來。可是也要看你離職是被人算計還是主動離職,主動離職沒話說,交割的乾乾淨淨,包括客戶,被上司或者小人算計那就看怎麼做了,我做了三年銷售後自己創業還算成功吧,我做銷售的時候抱著學習的心態從來不去爭權奪利,可業績好同事就妒忌,引起高層領導青睞要越級提升的時候又招來主管領導排擠,還好我每次客戶資料都做兩份,一份真的進自己電腦,假的作為案頭工作放在桌上,我笑眯眯的和對手們擁抱再見,拿足了補償,然後看著我的繼任者過一兩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諮詢,然後是快到一個月的時候主管領導氣急敗壞的稱兄道弟的找我幫忙,我總是以禮相待,最後就是在一兩個月後聽到他們被開的消息,接著很淡定的打電話告訴他們真相,其實對待君子自有君子之道對付小人也有當然也應該有弒狗之法門。看你怎麼未雨綢繆了。


拉下臉


你這個問題要分兩個層次來說,交接客戶資料是一個層次,不交客戶資料不給發工資又是另外一個層次。這兩個層次的事情雖然有莫大的關聯,但又有很大的區別,處理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料是沒問題的,是合理的要求。你需要明白一點,客戶信息屬於公司的核心商業機密,權屬歸公司所有。你受僱於公司,為公司工作,所以你開發的客戶資源都是公司的資產,你不能拒為所有。因此你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可以去法院投訴你。一旦公司這麼做,你必輸無疑。最終你還是要交出客戶資源的,不僅如此,你很可能在行業內被“封殺”,那麼你以後想在這個行業找工作的話就不太可能了,或者說你以後很難在本區域找到工作。因為公司是有辦法,也有渠道將你的這種做法通知給別的企業的,到時候你手上就算有客戶資源也沒有用,更重要的是你的名聲就臭了。

所以你從公司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沒有錯,你應該遵守規則,建議你交出客戶資源。

但實際的情況是,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不給你結算離職工資,公司的這種做法也是錯的。這是因為公司違反了按勞分配的原則,也違反了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你只要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支付你工資,這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所以即便你不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此為理由不給你結算工資也是不合法的。

但話又說回來,你不給公司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這個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也有一定的道理,就算你去勞動部門投訴也很難得到支持。為什麼呢?因為公司完全可以說你沒有辦理完畢離職的手續,你的工作交接還存在問題,你還沒有交接清楚工作,所以公司有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因為交出客戶資源就屬於交接工作,而交接工作又是離職手續的一個程序。所以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直接說你沒有按規定辦好離職手續,扣你工資是有理由的。那就是你的問題了,這也是我為什麼奉勸你還是交出客戶為好。

總之這個事情你的問題是比較大的,不能怪公司,建議你做好客戶的交接工作,這樣公司和你就沒什麼事了。而實際上你離職之後找到下家工作了,你仍然可以和你的客戶聯繫,這並不會妨礙你的工作。所以,大方的交出客戶資源吧,因為那本來就屬於公司的資源,公司問你要也是應該的。


妝度裡的菇涼


離職的時候都需要交接工作,你手裡的客戶也是交接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公司要求你交出自己的客戶,這個肯定是合理的。

一、什麼叫“自己的客戶”?

我覺得你所說的“自己的客戶”指的是在職的時候自己負責跟的客戶,這裡面有包括自己開發的客戶,也有公司交給你的客戶。

我們得搞清楚一個概念:我們入職一家公司,公司給我們提供了發展的平臺,給我們提供了產品和服務,還配備了其他部門的人員,比如說市場、客服行政、財務等等,我們依託公司提供的這個平臺去開發客戶,銷售公司的產品或者是服務,公司獲得利潤,我們獲得工資和提成。

你所說的“自己的客戶”,其實並不是因為你而成為你的客戶,而是因為你所在的公司提供了客戶所需要的產品或者是服務,而你作為公司的銷售人員,在其中促成了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合作。所以更加準確的來說,你手裡的客戶,是屬於公司的客戶,也是屬於公司的資產。在你離職的時候,將公司的資產交回給公司,不是很合理嗎?

二、是公司成就了你,而不是你成就了公司。

在電視劇《喬家大院》裡面有一個經典的片段,喬志庸把孫茂才趕出了喬家,孫茂才投奔喬家的競爭對手達盛昌,希望在達盛昌謀得一份差事。孫茂才是一個極度聰明的人,他的確為喬家做成了很多生意。達盛昌的大掌櫃瞭解了事情的真相之後,並沒有收留孫茂才,並且將孫茂才趕了出去。當時達盛昌的大掌櫃對孫茂才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孫先生,你搞錯了吧?不是你成就了喬家的買賣,而是喬家的買賣成就了你。”

我們經常聽到別人勸導自己:年輕人不要以打工者的心態去工作,而要有老闆的心態。這句話主要是告訴我們在給別人打工的時候要有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只有公司發展好了,自己才有可能獲得更多的收入,努力去為公司做事情,自己的能力也可以不斷的提升,而自己的能力別人拿不走,隨著自己能力的不斷加強,以後才可以賺取更多的收入。我們應該利用好公司的資源,但是並不是叫我們去佔據公司的資產,而你自己手裡的客戶也是屬於公司的資產。

三、怎麼樣合理利用“自己的客戶”?

這些客戶資源屬於公司的資產,在你離職的時候必須要交接給公司,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在你離職之後就不可以再合理利用這些客戶資源。

在你離職之前,可以將這些客戶資源做一份備份,在你找到新的工作之後,如果新工作的業務可以用到這些客戶資源,那麼你可以正常去維護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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