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使用,银行不管,额度是1万,报警有用吗?达到立案标准吗?

厂公被阉割后思想扭曲


肯定要报警,不管有用没用,都要去报警,还要拿警方的回执。因为这个事你还是要找银行,银行不管什么样的处理结果都是需要警方回执来走工作流程的!

个人建议还是要找银行,首先卡不是本人办的,然后让银行提供卡在什么地方办的,怎么办的,又是怎么审核发卡的,卡片寄到什么地方的,又在什么地方使用过,可能通过这些线索找出谁办的卡,很有可能是你熟悉的人,这样就好办了。

如果被网络盗办的,这些人套路深,基本很难找到,这个就只能找银行吵,咬住银行审核不合规这点,记住会吵的小孩有糖吃


域舞之境


真实性?

目前的信用卡办理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到银行的网点填写申请单办理;二是直接在网络上申请办理。

对于网点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卡面之后,直接邮寄给你,此时你是不需要再去柜台激活卡片的,因为在申请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已经和你面对面的验证了你的身份,所以不用再通过激活来核实你的身份了。你可以自行拨打银行的可以电话或者在手机APP上进行激活使用。

对于网上申请信用卡:特别是首次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卡片之后,都会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去网点办理激活(无法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激活),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是进行二次审核,毕竟没有亲自见到本人,银行会对申领人是否是本人有所怀疑。让持卡人去网点激活信用卡,其实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确认申领人的身份,以避免有人冒领信用卡。否则的话,只要有个他人的身份证号码,都可以任意冒用他人的信息进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了。

因此无论是网点申请还是网上申请,最终都有一步你必须要到银行的网点进行核验,而且核验的时候,都是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网点办理的,因此你要说被冒用信息办理信用卡了,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银行工作人员与他人合谋(核验环节流于形式);二是有一个与你长相相近,且能拿到你身份证原件的申办。

第一种情况责任在银行,第二种情况责任在你本身,没有保管好身份证,而且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高。

如何解决?

如果是上述第一种情况,那么你都无需担心,首先你可以拨打银行客户,简述相关情况,由银行内部先行调查;如果银行未解决,你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或者银保监会投诉,基本到这一步都可以解决的。实在还不行的,直接报案,以诈骗罪报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但是一般都在2000-5000元之间,1万元肯定达标了。

如果是上述第二种情况,那么这个问题在你本身,应该很好查询得到是谁在使用你这张卡,从刷卡消费的记录的地点、习惯就可以判断出,再不济还可以到其最近一次刷卡的地点调取监控,这种情况只能你们自行相互协商解决了(一般都是亲朋好友,毕竟涉及身份证),如果解决不了,仍然可以报案解决。


鲤行者


如果不是本人办理,跟银行交涉银行不理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银行!银行拿不出你面签和激活的证据,就是违规激活信用卡,银行要承担责任的。


你报警性质变了,变成你和盗用你身份证的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看热闹,这是种手法,直接起诉银行。不能惯着银行这种爱答不理的态度。


借春秋


信用卡被冒用后。,报案是必须走的一个流程,这有助于后面事情的处理。其实你应该正确做以下几件事:

1.报案拿到报案回执。这个很有用,一方面有助于你同银行的谈判,另一方面后续如果对方是团伙作案,公安局也会依此来对他进行量刑处置。有很多涉及金融案件中,就是因为受害人不去报案,结果在判刑时无法认定此部分数额,让犯罪分子减轻处罚。


2.不要去同银行先商量,先去向银保监局投诉。这个方法最管用,本届银保监局对于投诉的处理还是相当及时和处罚严厉的。银行有时候会拖延推责,但当面对银保监局追责时,会同受害人协商各种方案,已求得受害人未来撤回投诉,免于处罚。

3.这种情况大概率事件是被人冒用证件,进行信用卡申请。其实银行查证此事非常简单,拿信用卡申请资料一核对签名,再加上录像作证就一切清楚了(如果时间过长,录像没有了,签名已经足够)。

A.如果是纸质信用卡申请资料,那是最简单的,核对信息,核对签名,一切真相大白。冒用方不可能同你的资料完全一致,最少签名不一致,留存手机号码不一致。

B.如果是电子信用卡申请资料,也是非常简单。因为冒用人需要到柜台进行面审领卡,并进行信用卡激活工作,同样会有签名和预留电话的资料留存在银行。

4.银行在这近几年大量发展信用卡业务,包括同很多中介公司进行合作发放信用卡,才造就了近年来冒用信用卡事件大量发生。这同银行信用卡管理不严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如果向银保监会投诉,基本上问题一抓一大把。



总结一下:单项授信就1万,可能够不立案标准。但是如果等警方破获此类案件,合并处理时,报案就有用了。

举个例子,就相当于丢失一辆自行车去报案,可能不立案但有报案回执。如果警方破获系列自行车偷盗团伙案件,此次报案就会合并,作为其量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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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用卡确实不是你本人办理、持有的,这种情况必须报警,否则你无法证明这张卡不是你办理的,也无法证明现在的持卡人不是你!

这虽然是一个信用卡问题,但是,不存在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因为这不是持卡人恶意透支的问题,而是属于非法办理信用卡的盗窃行为,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您说的情况看,到银行打印征信才发现,自己名下有一张1万额度广发银行信用卡,不是自己办理的,现在仍然在用,而且按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您要求挂失银行不同意,说必须等到账单还清,报案担心额度不足5万不予立案。

首先,要纠正一个错误的概念,就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5万元才立案的说法。这是针对持卡人本人来说的,而且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消费后被证明没有还款意愿的。像您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信用卡的恶意透支,一是信用卡消费不是持卡人本人;二是银行违规办理信用卡;三是信用卡侵占仍在发生,维权银行不予配合。

其次,我认为这种情况按盗窃报案是最合适的,有人盗窃了您的身份信息,银行没有核对您的身份信息,由于他们的主观故意和疏漏,造成了您名下形成负债,相当于自己的资金被盗了,完全可以报案。

最近青岛胶州有一个“被贷款”的案例,和您的情况很类似。黄先生到银行办理房贷时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有一个逾期,银行不予贷款。但是黄先生本人并没有办理过贷款,银行要求黄先生证明不是自己办的贷款,从黄先生开具的证明看,贷款期间黄先生在看守所服刑,根本不可能出来办理贷款。

从上面的例子看,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能的。但是您和银行交涉,银行肯定要你证明这张卡不是你自己办的,你怎么证明不是你办的呢?所以找银行要说法根本不可能,除非能像黄先生一样证明自己被限制了自由。

所以,您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但是很难说清楚这张卡和您的关系,即便说清楚了,银保监会只是处理银行违规,无法处理骗您信用卡的人,我认为维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法就是报案!


互金直通车


很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他人冒用你的名义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逾期还款,影响的却是你的信用,谁碰到这种事,都是非常焦急的!

现在,除了与银行正常交涉之外,进行报警、亦或者投诉,都是很有必要的。只要“迫使”银行愿意与你来平等协商,那么所有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的!

首先,要明确是谁的“过错”

通过你的表述,显然这是银行未尽到审查的义务,造成他人信息被“冒用”,由此引起的透支,损失自然是由银行来承担的!

一般情况下,银行客服都会矢口否认、试图推卸责任的!此时,你最应该做的,不是与银行客服互相扯皮,而应该尽可能的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

  1. 打印出个人征信报告,查看是哪家银行的(比如广发)、何时办理的信用卡!

  2. 致电银行客服并进行投诉,告知其个人身份证信息已被“冒用”,并要求将此张信用卡冻结、提供全部的消费记录、逾期信息等(也可通过柜台打印),且注意录音。

其次,金额比较大可以选择报警,如果金额比较小,可直接向当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的

像题主这种1万元的透支,如果银行一味推诿,可直接先向银保监会投诉(12378),“迫使”银行尽早解决问题的。

一般而言,在投诉后72小时内,银行就会主动与你取得联系、协商如何解决的!此时,除了解决银行信用卡透支之外,一定记得要求银行出具“征信异常证明”,并要求恢复你的信用记录!

总之,遇到这种事情,先与银行投诉部门进行交涉,实在不行就投诉至银保监会,甚至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只要证实身份证是被“冒用”的,那么银行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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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者思


被人冒名办理了信用卡,道理上当事人、信用卡办理人和银行三方都有责任:第一方看看你是不是在身份证管理上有什么漏洞,比如丢失过,比如你自己的亲戚和朋友拿过或者借过你的身份证,如果没有那么你就没有责任;如果有以后要加强身份证信息的管理。

现在不说你的责任,仅就冒名办理信用证而言,冒名办理人肯定是有法律责任的,但是由于你无法确定是谁办理的,所以只能通过报案的方式加以解决。你所说的五万元才够立案是指五万元的信用卡诈骗可以判刑,但是不到五万元并不代表就不可以立案,这一点必须明确的。

所以,报案是你最正确的选择,同时也证明你的信用卡确实是被冒名办理的,否则你怎么敢报案呢?而如果你不敢报案,那么银行也就不会很重视,甚至有可能怀疑你是与信用卡办理人串通也未可知。所以,必须报案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和前提。

最后,当然是银行。无论是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的信用卡申请还是在网上银行办理的信用卡申请,银行都具有审查、核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如果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办理信用卡,银行必定要承担审核不严、风险的控制不力的责任,这也是你需要向银行讨说法的重要依据。

同样的道理是,只有银行能够提供信用卡办理人的信息和情况,比如信用卡申请签名、邮寄地址和相关信息,这对找到冒用信用卡的人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从目前看,你挂失肯定是不可能的,因为有授信额度未还、有最低还款额,所以银行不给你挂失是正确的。但现在如何做呢?

首先是报警,不要管报警有用没有用。有的人说报警没有用,但是即便最后没有用也要报警,这表明一个态度,表明你的信用卡是被别人开卡的,而不是你自己开卡的,同样,公安部门可以到银行调取开卡文件和材料,有利于找到冒名开卡的犯罪嫌疑人,对你也是一个能够明白清楚到底是什么人开的卡,以便于后面的处理。

其次,向银行支行书面申诉,同时附上报警受理文件。明确告诉银行自己的信用卡是被冒名开办的,与自己无关。要求银行冻结信用卡,并负责销卡和消除这张信用卡的信用记录,如果这张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记录,则要求银行消除这张信用卡的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明确,如果再发生消费和透支由银行承担责任。

其三,向银行总行投诉,同时附上报警文件和向支行的申诉,要求银行总行进行处理并给本人一个满意的交待。一般银行总行会直接自己处理或者转交给分行零售银行部进行处理。但一般情况下会给你一个说法,如果这个说法你满意,比如销掉了信用卡,同时没有不良记录,那么这件事也就结束了。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继续向总行投诉。

其四,向当地的银监局进行投诉,投诉时附上报警文件、向银行的申诉和向银行总行的投诉,要求监管部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求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这张信用卡发生任何损失由银行全部承担,如果这张信用卡有不良信用记录也要求一并消除。一般情况下,银监局会要求银行总行或者分行进行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

如果你对处理的结果仍然不满意,当然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消除对你的影响同时赔偿你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财经文化评论


先回答题主提到的“信用卡立案的标准是五万”这指的是信用卡逾期在五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三次有效催收仍拒绝还款的,可以达到立案标准,被称为信用卡诈骗。

而题主的情况与这个不符,既没有逾期也没有达到立案额度标准,所以不属于这种立案的范畴内。

那么说一下题主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一事,首先办理信用卡需持本人身份证才可进行申请,题主可以想一下那段时期自己身份证有没有外借,或者有没有给其他人拍照。

办理信用卡一般分两种,第一种是信用卡销售员上门办理,需要你本人出示身份证,并且要拍照,后面再进行审核,到制卡发卡邮寄的过程,拿到卡后自己在相关软件或官网上进行激活。

第二种是网上办理,网上办理也需要你的身份证号,并且审核需要核实你的相关身份,在拿到信用卡时激活需要去网点激活,都是与你本人操作有关,但也存在不需要去网点激活的可能。

所以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确认不是本人办理的,你要先去找银行进行沟通,是否他们审核不够严谨,如果是银行的问题,银行必须要给你一个解决方案,毕竟涉及到冒充身份证号进行诈骗的行为。

在《刑法》中有提到信用卡诈骗活动,其中有涉及到“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这与冒用身份证办卡性质差不多,都属于诈骗,并且即使不是本人使用的信用卡,也会影响到个人的征信报告,逾期产生的不良影响由身份证本人承担,所以要及时跟银行反馈,然后进行销卡处理。

最后,身份证这种重要物件千万不要随意外借,也不要随意拍照发给不熟悉的人,有些人会利用你的身份证进行贷款申请,导致最后你征信不良,要贷款的时候无法通过。


今融易说


单凭身份证就能批下信用卡?开什么玩笑呢? 我拿身份证,还提供了社保卡(已经购买了一年半的社保),工作证明及其公司的电话号码,还有工牌工号,申请交通信用卡还有中信银行信用卡及其招商信用卡全部扑街,反而申请的工商信用卡反而被批了(哪个说的四大银行的信用卡不好通过的,其他什么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好批的,啪啪打脸!),关键是额度还只有8千块钱!!!


头像是我女神非本人


你的卡很可能是自己在办理某些业务时银行直接开卡,不可能是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去办理的(现在这种情况可能性太小了),这种情况你要确认你的卡有没有使用?没有使用可以直接不予理会,没走开卡的信用卡无法注销,但超过开卡时限会自动作废。如果使用了,就去查账单,没有密码就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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