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史記》中那些撲朔迷離的記載

文|郭曄旻

《陳涉世家》裡又提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這就涉及秦始皇究竟傳位給誰的問題。《秦始皇本紀》明確記載秦二世胡亥乃是矯詔篡位:“(趙)高乃與公子胡亥、丞相(李)斯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太子。”在《秦始皇本紀》以外,司馬遷在《李斯列傳》對這一事件中還有更為細節的描寫。胡亥、趙高、李斯三人同謀,瞞天過海違背了秦始皇傳位長子扶蘇的旨意,竊取了政權。趙高在其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嬴政死後李斯恐天下有變,秘不發喪,當時並未直接採取篡位的活動,正是趙高為胡亥出謀劃策並說服了李斯一同進行奪權的行動。從這樣的記載來看,胡亥繼承皇帝位是不正當的,不具備所謂“合法性”。

由於史料的匱乏,兩千年來,世人對秦始皇傳位問題的認識都仰賴《史記》。與其他正史相比,《史記》除了利用先代史書、官方記錄等較為可靠史料,還採納了不少“放失舊聞”及諸子百家語。尤其是《史記》中李斯和趙高的密謀根本就是“秘中之秘”,沒有第三者在場,不容他人知曉,當事人更不會事後外洩。因此,《史記》中宛如作者身臨其境的相關記載,“無疑是來自後人的創作”。因此,近人呂思勉就對《史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春秋戰國時期,太子“皆不將兵”,像晉獻公對太子申生那樣“使將兵”,那就是君主“有意廢立”。既然扶蘇已經被秦始皇派去“監軍上郡”,也就不擁有法定繼承人的資格了。陳勝提到的那句“(秦二世)不當立”,若是仔細推敲,這裡所謂的“當立”,只是說扶蘇“理應”即位而已。如果扶蘇真的擁有法定繼承人的地位,陳勝當直謂胡亥“篡位”才是。至於後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一句分明是在解釋“理應”即位的扶蘇為何沒有即位,恰恰與呂思勉的質疑相符。

一家之言:《史記》中那些撲朔迷離的記載

《趙正書》,出自《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第三卷

2009 年入藏北京大學的西漢竹書《趙正書》,更是否定了“沙丘陰謀”的存在。《趙正書》是一篇基本完整並且已經佚失了的古代典籍。篇名自題為“趙正書”,總字數近1500字,墨寫隸書,書寫工整,除個別稍模糊外,大部分字跡清晰。其撰寫年代早於《史記·秦始皇本紀》等篇的成書年代。竹書裡的“趙正”,就是秦始皇嬴政。秦、趙先祖本是一家,同出於“嬴姓”。《史記·秦始皇本紀》說秦始皇作為人質出生在趙國邯鄲時,“名為政,姓趙氏”。《楚世家》裡也說,“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用“趙正”的稱呼來看,《趙正書》的作者並不把嬴政看作是皇帝,其歷史觀仍滯留在戰國時代諸侯紛爭的時代。

《趙正書》主要內容記述從秦始皇第五次出巡之死,到秦二世繼位後誅殺諸公子大臣,直至秦亡國這段歷史過程中,秦始皇、李斯、胡亥等人的言論活動。其所記載的秦末歷史與《史記》中的相應內容有極大不同。按照《趙正書》的說法,秦始皇在病重後讓近臣商議繼位人,丞相李斯是其中最為關鍵的人物。由其領銜的群臣上奏始皇帝,“今道遠而詔期窘,臣恐大臣之有謀,請立子胡亥為代後”。因此,秦始皇是正常傳位給胡亥,不存在李斯與趙高合謀篡改詔書的情況。

事有湊巧,到了2013年,就在《趙正書》全文尚未公佈時,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9號井出土了一枚木牘,內容是秦二世繼位元年(前210)十月發佈天下的文告,其中明確記載了胡亥“朕奉遺詔”,即秦二世胡亥是繼承了秦始皇的遺命而成為皇帝,並將“宗廟”“律令”諸事處理完畢,在繼位“合法性”上毫無問題。這枚木牘與《趙正書》的記載兩相對照,無疑為世人重新認識秦末歷史,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視角。當然,《趙正書》也只是西漢的一種歷史書寫,把它當作歷史事實目前看還為時尚早。或許,在未來的考古發現中,還會有更多的出土材料,與人們習以為常的《史記》記載相牴觸。畢竟,那也只是太史公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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