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日前,
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
《關於明確我市天然氣新增用戶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的通知》
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
我市下調天然氣新增用戶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
由之前的多層2600元/戶、高層2860元/戶統一下調為2150元/戶,
縣(區)可在不超過2150元/戶基礎上核定。
記者從市發改委瞭解到,下調天然氣新增用戶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是根據國家和省發改委要求,結合池州市實際情況而作出的決定,旨在進一步規範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行為,加強工程安裝收費管理,還利於民。
那麼,
燃氣工程安裝費是什麼費用?
通知中提及的天然氣新增用戶具體指的是哪部分居民呢?
市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解釋說,燃氣工程安裝費就是房屋建造時,需通過設計、建設、安裝和買材料等,對壓支管閥門與低壓支管聯接處(不含任何調壓設備設施)以下部分,到用戶灶前閥之間的一切設備設施進行鋪設的費用,以便後期用戶入住時直接開通燃氣。
通知中提及的天然氣新增用戶指的是:
新建居民普通住宅小區用戶,這些用戶的燃氣工程安裝費用計入新建商品房開發成本中,由商品房開發商按照此標準與燃氣(經營)企業進行結算,開發企業、燃氣企業不得另外向商品房買受人單獨收取。但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簽訂合同的城鎮新建普通住宅,仍按調整前收費政策執行。
每每提到價格變動,
無論上浮還是下降,
都讓人歡喜讓人憂。
就在以上通知下發之時,
市發改委還下發了
《關於疏導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省天然氣公司對我市非居民用氣天然氣門站價格實行季節性價格上浮。為保障我市天然氣正常供應和安全迎峰度冬,同意池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皖能天然氣有限公司在現行天然氣價格基礎上順
加上遊公司季節性上浮價格,即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3.01元/立方米調整為3.59元/立方米。同時,為減輕用氣大戶成本壓力,繼續給予他們適當優惠政策,即:
第一檔:企業年用氣量在300萬立方米以下的,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第二檔:企業年用氣量超出300萬立方米(含)並不低於500萬立方米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優惠0.05元/立方米;
第三檔:企業年用氣量超出
500萬立方米(含)並不低於1000萬立方米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優惠0.10元/立方米;第四檔:企業年用氣量超出1000萬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按核定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優惠0.15元/立方米;
對已實行氣價優惠且優惠幅度高於上述分檔氣價的燃氣企業,繼續按照與用戶協商的原優惠幅度執行。
據瞭解,此次季節性價格上浮執行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若上游公司提前終止季節性價格上浮,池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皖能天然氣有限公司也要立即同步終止順價銷售,恢復執行原銷售價格。
記者:鄭媛媛
審稿:周勁風 監製: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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