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二婚,同居未領證,你們會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你們一部分零花錢嗎(只是給予個人)?

p快快樂樂



如果只是為了生理上的滿足,幹嗎非要零花錢?如果把對方當成餘生的依靠,幹嗎不去領證?

你的心可真夠大,大到能夠容下一個人,卻完全不顧自己的生活。

已經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了,難不成你還想再經歷一次被玩弄後的辜負?

這個問題不是你要不要的問題,而是你要了之後他能不能給,以及你倆以後的走向問題,總不能這麼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吧!

凡是二婚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理,那就是沒有一個人不偏向自己孩子的,總想為自己的孩子爭取一些,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也好。

你的那個他就是這樣的心理,反正你和她現在同居,平時各忙各的,既能搭夥吃飯,又能成為身體伴侶,那就把自己的心思全留給自己的孩子。而你,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不然為什麼他不給你錢呢?

為了自己的幸福,這個錢你必須要,如果這個人還行,儘快把證領了,前提是你要掌握財政大權。

如果一個男人連錢包都不願意給你,你還指望他給你幸福?都不如做夢來的實在。

生活處處,多給自己留個心眼,尤其面對離過婚的男人,這樣的男人有經歷、有心機,鬥心眼你不行。

那就直來之去,必須管他要錢,如果他不給,趕緊離開。

天涯雖大,苦海無窮,定會有珍惜你,為你生火溫暖你的人。


情感與透視


我也是離婚的人,我60了我和我老公在一起開始也是同居不領證,我們的工資各自自己拿,沒有家的感覺,後來我們領證了他的錢也就全給我了,他說我是他老婆了應該有我保管了,其實男女不領證對方會認為你不會和他過日子,沒有安全感男女都一樣的,領證是給自己一個男人交代,給孩子一個交代,不領證孩子會怎麼想。



姐小華


我有一位關係不錯的前同事小孫,因為結婚幾年一直無小孩而離異。後來認識了同是二婚帶一個女孩的現任老公。前幾年因為小孫戶口原因一直未領結婚證。小孫也以為自己以後不會再有做母親的機會。做了後媽把繼女當做親生的一樣養。繼女因為自己親生母親的離開有很大的心裡創傷。她用很多愛去填補,連孩子的親生父親都自愧不如。幾年過去了,命運垂簾善良的她,竟然有了小寶寶。因為怕繼女對小寶的降臨會有想法,特意問了繼女,繼女很自信的告訴她:媽媽,我想要個小妹妹,媽媽你這麼愛我,我相信你對我的愛不會因為妹妹出生就變少的。我愛你,也愛小妹妹。小孫聽著這話感動到不行。隨著孩子的出生,他們領了結婚證,一家四口其樂融融。每次見到她,她發自內心的笑,是真的幸福。

在他們剛開始同居時,她老公就主動交工資給小孫。小孫並沒有要,時間久了,繼女對她的認可和依賴,老公看著她無私的付出,一點一滴,後來老公把自己的存款都全部上交給她,房產證上都主動加了她的名字。

回到問題,同居未領證,說明彼此都留了條後路,同居是更自由的狀態,兩家人還是兩家人,你的親戚朋友是你的,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過年過節各回各家。經濟上自然也沒有所謂的共同財產。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零花?可以,你要拿出等價條件來交換。比如上面故事中提到的小孫,她用自己的真心付出,換來孩子的認可,換來老公對她的信任,上交存款,房產加名。問題中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零花,是在要求男方付出,那同樣作為女方也要付出相應的條件,在這關係中才能平衡。這條件可能是每天的家務、對他如母親般的照料,也可能是對他親生子女的愛護等等。總之,達到男方的心裡預期,那他自然願意每個月固定給零花。

二婚的男女,基本不會再有為了愛情不顧一切的衝動。前一段婚姻已經讓他們有了教訓,對於後面的選擇,他們會更加現實,對於各自的利益會更加看重,對於對方都會有防線。如果在你沒有任何可以等價交換的條件下,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零花,大部分的男人會直接拒絕。就算有些男人同意給,在他心裡也像是有根刺。日積月累,遲早會爆發。

所以,想要關係穩定,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零花之前,先想清楚,你是不是有等價的條件交換。


愛自己愛家愛生活


沒有那樣過,老公工資卡在我手機上綁著,打多少都有短信,雖然卡他拿著,但是他不取,掙錢回來都交給我,他需要用錢,讓我發給他,他說取麻煩,沒錢你給我發紅包就行了,今天打工資我給他發信息,他說他不知道沒人給他說,說我一個人用多少錢,我說都是我一個人用的,他說從你手上出來的就是你一個人用的,又說我用錢也是從你手裡出來的,其實就是玩笑話,我都沒給說我花唄欠多少錢,只有慢慢還。他還不知道,在知道又要說我買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捂臉][捂臉][捂臉]


祝自己開心快樂每一天


如果只是為了各自生理上的需求,為何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零花錢?如果把對方視為自己的男人,何來同居而未領證?所以這樣的關係要求男方每個月固定給零花錢是不現實的,唯有這個男人主動給你才是可取的。

一、你們都已是二婚,必然經歷過婚姻中的種種問題,所以都不敢輕易再婚,可又對彼此有感情,所以才同居在一起,這樣勢必對你以後的人生也帶來很多不便和麻煩,所以要想男方給你零花錢,那就不要再沒名沒份的同居在一起,去和他領證光明正大的在一起,這樣別說去問他要了,他的錢自會給你。

二、再有你若和他同居在一起,而他又不給你零花錢,而你會認為你吃虧了,他不花錢就睡了你,在你心裡會接受不了,所以你的內心想法是肯定要他給你零花錢的,但有的男人是不會主動的,他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因為已經離異過,必然對婚姻有點忌諱。

三、他會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去考慮,所以能不給就不給,反正萬一哪天分手了,也沒付出金錢方面的損失,對他來說這是一件很合算的事情,有句話叫做“不睡白不睡”,安於他這樣的心態,你倒是應該要求他每個月必須給你固定的零花錢,要不然你比那些賣的還不如。雖然這句話難聽,但事實得確如此。

所以若兩個人同居在一起了就早點去領證,那樣勢必讓你們彼此也安心。而且你們一定得記著以前所走的彎路,再婚後好好和對方生活在一起,共同努力創造幸福的家庭。(end)

紅顏變,菟葵燕麥。重來相見。我是@米糖姐,一個熱愛抒寫文字的創作者,感謝您的閱讀。


米糖姐


我沒領證每個月工資一萬都拿出來了,需要錢還在親屬那裡拿錢給她,愛就是付出包容擔當還有責任。我的女人我會哄著捧著寵著她的。最後因為她的原因還是分開了!





用戶2637446723908


既然是同居關係,為什麼要每個月給女人零花錢?還要固定給?不去領證,就是搭夥過日子,既然是搭夥過日子,就要有個搭夥的樣子,雙方都應該對日常生活開銷有所負擔。並不是一定要男人完全付出!有的女人認為,已經和你住到一起了,男人就應該給我一定的報酬,為什麼?為什麼要給你報酬,難道你是賣淫嗎?或者是陪床保姆嗎?如果不是,你們在一起,就是兩廂情願,既然是雙方情願的,就應該共同承擔所有生活費用。這裡還有一點,如果男方心甘情願的把工資,或者存款交給你,那是你們之間感情到位了,或者是這個女人有手腕。生活中確實有這種女人,專門靠和男人同居賺錢,她們姿色平平,出去做小姐年齡又太老,還有風險,這樣個不同的男人同居,還不犯法。這種女人,尤其以中老年婦女居多!


思雨小子


你們這是搭夥過日子嗎?還是隻是為了找個長久免費的性伴侶?兩個人在一起那些生活瑣事誰來做?飯誰做?碗誰洗?衣誰洗?地誰掃?真的,太多太多的問題了。

其實也許領證沒有那麼重要,但是如果,你全身心的去依賴他或者在他身上付出了很多金錢,那麼如果他只是為了玩玩而已,你失去的東西就多了。雖說領證不能有什麼保障,但是至少他不能胡作非為,因為你們是有法律保護的。

女人應該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如果你伸手找他要了,在你們沒有領證的情況下,那麼會覺得你是為了他的錢一樣,他會瞧不起你,你就會像一個免費的保姆。如果,他真的在乎你,那麼他會把經濟大權交給你,會主動給你錢用的,而不是你去找他要,當然每個人肯定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對於女人真的不要太單純了,不要一味的去相信和依賴哪個男人,因為他們會把你吃的連渣都不剩。

我表哥都是這種男人,他結婚的時候才17歲,還在上學,但是嫂子懷孕了,於是就休學生孩了,他是那種比較不正經的人,婚後經常出去瞎搞,還家暴,後來嫂子受不了了,直接走了,留下孩子,也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現在孩子都18歲了,也沒來看過,她離開孩子的時候孩子才兩歲半。

在侄子八歲的時候他又找了個女的,那個女的也是離過婚的,沒有孩子,而且還有錢,於是他就拿錢給我哥哥買了一個貨車,讓他去拉貨,但是哥哥還是以前那性子,然後反正各種騙,把這個女人的錢也哄光了,之後就開始各種嫌棄,永無止境的爭吵,加上侄子調皮搗蛋,而且也不喜歡她,後來這個女的也受不了了,還是分開了。

後來,我表哥又找了一個,那時候侄子14歲了,在上初中了,也懂事了不少,而且現在找的這個女人比表哥還大好幾歲,也是離婚的,孩子是跟的前夫,沒有什麼壓力,而且嫂嫂還是到我們這裡是遠嫁。這個嫂子就比前面那個聰明的多,首先先把孩子哄好,現在孩子都一直叫她媽媽,然後也沒有像前面那個嫂子一樣把所有的錢都給他,自己有自己的小打算。反正做什麼事都讓人找不出錯來,現在他們已經結婚四年多了,兩個人還是挺幸福的。

所以,女人真的應該有自己的打算,什麼時候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不要一條死路走到底,這樣只會讓自己傷的完無體膚。


別人家的媳婦


不管你們是幾婚,都不應該找人要錢花的。人要學會獨立,沒有獨立的思想和經濟你這個人基本就是離報廢期不遠了。你和別人同居了就該每個月找別人要零花錢嗎,他是包養你了還是怎麼回事呢。不要嫌我說話難聽,他既不是嫖娼又不是包養,你有什麼資格問別人要錢?他會自願給你錢花是你的福氣,不給那是本份。


鄉村自貢人小周


“肯定要了。不然找男人來幹嘛,不就是為了能讓自己的日子好過一點兒嗎?如果同居後,過得跟以前一樣,或者還不如單身的時候好,很苦逼的話,還不如不找男朋友呢?”我們縣城有一個30多歲的離婚女人就是這樣說的,她嘛幫人家看攤位的,喜歡打麻將,最近跟一個也是離了婚的男人同居在一起,倆人都是牌友,在一起湊合著過日子。她就要求男人每個月從他的工資裡面拿出三分之一的錢來給她當做零花錢或者打麻將用,就這樣倆人同居在一起了,也沒打算領結婚證。畢竟對於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男人女人來說,結婚證不過就是一張紙,無法給他們的未來起到什麼保障作用。她說,寧願找男朋友來同居,也不想再結婚了,合得來就在一起,合不來就分開,誰也不欠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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