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商標以“自重”?有隻手伸得太長了

挾商標以“自重”?有隻手伸得太長了

權力之手不能繼續亂伸,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要逾越權力邊界。讓市場的歸市場,讓行政的歸行政。管住權力“任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任重道遠。

作為市場要素,商標使用授權應遵循市場配置原則,但河南新鄉通過專設“新飛”商標管理領導小組,管制“新飛”小家電商標授權。該做法非但沒有達到政府預期的目的,還引發了爭議。(見2019年第20期《半月談》)

“新飛”品牌是當地的一塊招牌,政府成立商標組對“新飛”商標進行管理,是將“新飛”商標當成了招商資源,以“新飛”商標為籌碼,要求使用商標的企業遷往政府指定的當地產業園,從而促進當地產業發展、經濟發展。

為了繁榮本地經濟的初衷無可厚非,但當地政府部門挾“新飛”商標以“自重”,這一做法卻犯了“幾重錯”。首先在合法性上站不住腳。新飛公司雖屬國有,但有自主經營權,當地政府部門將“新飛”商標捆綁上地方發展的戰車,是嚴重越位,是在不當干預商標使用。

這一越位做法不僅難以取得良好效果,還會適得其反。當地政府部門權力之手亂伸,卻不顧當地物流和配套設施跟不上的客觀條件。對於拒遷的企業則取消授權,進行簡單的“拉郎配”,違背了市場規律。強扭的瓜不甜,就算企業入駐政府指定的產業園,最終也可能因為硬件設施不完善、營商環境差等原因選擇離開。而且商標歸屬、使用授權頻繁變動是對“新飛”品牌形象的透支。

有違信譽的做法還可能損害授權企業的合法權益,以及地方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力。

權力之手不能繼續亂伸,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要逾越權力邊界。當地政府部門更應該做的是給企業更多利好,比如減免稅收,比如讓當地物流和配套設施能夠跟上時代發展,通過簡政放權優化當地營商環境。

讓市場的歸市場,讓行政的歸行政。一些地方政府將商標使用權當成一種新的招商資源,與建設簡政放權服務型政府的目的背道而馳,攪混了市場這潭水,損害了法治化營商環境。由此看來,管住權力“任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任重道遠。(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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