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丨这伙“路霸”“车霸”被判决了

河口丨这伙“路霸”“车霸”被判决了

公开宣判

12月19日,由河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成武等十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案在河口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0日以来,被告人赵成武等经常纠集在一起,为帮助被告人姜月山、李守国等长途客车老板打压黑出租,充当地下执法队,多次对黑出租车司机实施了有组织的恐吓、威胁、追逐拦截、打砸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借机控制河口至济南线路黑出租营运,对黑出租司机实施敲诈勒索,以此对河口至济南线路客运路线形成非法控制,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特征,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河口丨这伙“路霸”“车霸”被判决了

公开宣判

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成武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尚凡民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河口丨这伙“路霸”“车霸”被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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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判决之前,河口区法院就河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成武等十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案召开审判委员会,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束斌及办案人员列席。会上,在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后,束斌检察长就案件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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