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牡丹区法院对这三个“路霸”公开宣判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11月30日上午,牡丹区法院对王某恩、王某运、王某民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11月26日,牡丹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某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某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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