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法院公开审理“路霸”案

南方日报讯 (记者/袁小燕 通讯员/邹敏俏 张进 刘炽坚)12月6日佛冈县人民法院(以下称“佛冈法院”)耗时近8个小时公开审理了“路霸案”,由于控辩双方意见分歧大,截至12月11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顾▶▷

暴力手段收取过路费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某全、黄某标、谢某飞组成的恶势力团伙以运输桉树车辆压坏汤塘镇江坳村道路为由,以江坳联队的名义,以每吨桉树20元的标准,向运输桉树木材经过江坳村委的桉树经营者收取“道路维修基金”。被告人采取语言威胁或拦截、恐吓运输司机的方式,强行要求运输桉树的经营者交纳“道路维修基金”。以被告人黄某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欺压群众,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

据悉,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害人黄某成、黄某山、黄某光、黄某文等经营者在各自承包的汤塘镇江坳村委的林场进行砍伐时,被告人黄某全恶势力团伙找到他们进行言语威胁,声称必须交纳所谓的“道路维修基金”才能进行砍伐运输,黄某全还指使谢某飞拦截、恐吓运输司机。在有的被害人不同意交纳时,叫来四五名男青年壮大声势,围攻恐吓,被害人由于纷纷内心恐惧而交钱。按照被害人提供的过磅单进行核算后收费,违法收取共计71847元,并分别开具了收据。

三被告人均为无业人员,其中黄某全和谢某飞都有犯罪前科,谢某飞更是多次因为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结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使用恐吓、威胁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三被告人互相推诿责任

庭审中得知,黄某全是江坳联队队长、黄某标是黄某全个人和联队的会计、谢某飞是黄某全个人的司机。黄某标和谢某飞的工资都由黄某全支付。

三名被告人在单独讯问的过程中,就一些责任问题进行了推诿。例如:作为江坳联队队长的黄某全,表示自己没有要求设置过账本,从来没有看到过收取“道路维修基金”的联队账本,也从来没亲自收取过。但是作为会计的黄某标则表示,收来的所有“道路维修基金”都交给了黄某全。而且这些钱的用处都是黄某全决定的,联队的开支、收费也由黄某全掌控。

“道路维修基金”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人不愿意交钱或者迟交钱?2011年-2013年期间一共收取了多少道路维修基金?在道路维修上开支有多少?在这些重要问题上,作为队长的黄某全则全部表示不清楚。

至于江坳联队收取的“道路维修基金”,是否有设立专门银行账户管理,黄某全和黄某标都表示,并没有专门账户。黄某标在庭审中表示,是否收取被害人的“道路维修基金”,黄某全有决定权,自己作为会计,只负责开单据收钱,收来的钱也都交给队长黄某全。

随后,控辩双方围绕“道路维修基金”的收取是否合法,是否是过路的老板自愿上交的,被告人是否使用恐吓、威胁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以及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等争议焦点,充分开展了举证质证和激烈辩论。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法庭还对一些影响案件审判的关键问题,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查明,例如:“道路维修基金”收取是否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三名被告人是否具有收取该费用的主体资格,已收取的“道路维修基金”真正用于何处等。

当天庭审一直从上午9:30持续到下午6:00,中午休庭了1个小时。由于案件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控辩激烈,法庭将进一步审理后,择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