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魯:運輸單位屢罰不改 交警給予嚴厲重罰

黃河新聞網朔州訊(通訊員 孟彩榮 趙香)為全力做好冬季交通管理工作,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平魯交警大隊全警動員、全力以赴查違法、優秩序、防事故。

2019年12月14日,平魯交警大隊處罰了一起貨運車輛違規超載經處罰後不改的企業安全主管人員。

當天上午11時10分許,石崖灣治超中隊在執法點平朔線46公里處過磅,一輛紅色號牌為晉F0***7的重型半掛車超載,民警查獲後,通過綜合應用平臺查詢:該車在2018年12月24日超載一次,其企業車輛屢罰不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運輸單位的客運車輛載客或貨運車輛超載,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三千元罰款。平魯交警提醒企業負責人,按照屬地原則到平魯交警大隊接受處罰。

2020 年春運將至,平魯交警大隊將嚴管重點車輛。切記駕駛危險品車超載、偽裝運輸,非法拉運煙花爆竹、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等治安違法行為,對屢罰不改者,交警將開出大額罰單,起到處罰一起、震懾一批的效果。

平鲁:运输单位屡罚不改 交警给予严厉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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