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紀委監委通報1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怒江州紀委監委通報1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通報了12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瀘水縣委原書記李永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3年至2014年,李永平在擔任瀘水縣委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插手扶貧領域工程項目,收受私營企業老闆譚某某(另案處理)財物,通過“打招呼”讓譚某某獲得原瀘水縣農科局實施的魯掌鎮浪壩寨中低產田改造項目。此外,李永平還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行賄、受賄、濫用職權犯罪,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2019年9月,李永平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怒江州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郝石君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4至2019年4月,郝石君在瀘水市政府掛職擔任副市長並分管農業農村工作期間,履行工作職責不到位,統籌謀劃不足,對分管部門監管和指導不力,瀘水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的草果種植、特色中藥材種植、草果提質增效和特色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等4個“三區三州”重點扶貧建設項目推進落實緩慢,影響瀘水市脫貧攻堅工作成效。2019年12月,郝石君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福貢縣投資促進局黨組書記、局長馬金剛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14年至2015年,馬金剛在擔任福貢縣供銷聯社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與恆某某合夥培育草果種苗,並以掛靠農民專業合作社方式將31.58萬株草果種苗提供給福貢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馬金剛從中獲利5.82萬元。2019年11月,馬金剛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福貢縣農業農村局經濟作物管理站原站長斯戰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6年至2019年,斯戰英在福貢縣農業農村局工作期間,在實施福貢縣農業局2018年雲南大葉種茶種植採購項目過程中,收受雲龍縣添隆農資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楊某某賄賂款人民幣1萬元。以技術入股形式參與福貢俊福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營利活動,獲取“分紅”人民幣34.3萬元;在鄧某、鄧某某兩人實施的草果苗育苗經營活動中提供技術幫助,獲酬人民幣1.5萬元。利用業主方(農業農村局)代表身份,以送禮金、打招呼等方式非法干預評標委員會評標。接受雲龍添隆農資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楊某某、福貢成歆商貿有限公司法人唐某某、普洱宏偉園藝有限公司法人戴某某贈送的土特產及煙、酒、茶等禮品。2019年7月,斯戰英被給予政務撤職處分,其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5.貢山縣規劃局原局長李發光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李發光在擔任貢山縣規劃局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作為普拉底鄉補久娃村託底小組農危改項目分管領導,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未及時發現施工方偷工減料問題,託底小組14戶農危改房屋未按設計要求使用鋼筋,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損害群眾利益。2019年8月,李發光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6.貢山縣水利局幹部王進城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王進城在貢山縣水務局負責監督管理丙中洛鎮丙中洛村孜當小組水溝建設項目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施工方監督不力、對工程質量把關不嚴,導致孜當小組下片水溝工程質量不達標,出現滲水等問題。2019年6月,王進城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貢山縣捧當鄉迪麻洛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楊興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楊興德在擔任迪麻洛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挪用迪麻洛村29戶群眾危房改造補助款1.45萬元,用於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及村委會日常開支。2019年9月,楊興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挪用資金按原渠道歸還。

8.貢山縣獨龍江鄉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幹部胡金華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2年9月至今,胡金華在貢山縣獨龍江鄉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畜牧獸醫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獨龍江鄉育肥豬死亡保險理賠材料審核不嚴、上報不及時,且未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農戶,導致3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未獲賠付資金共計5.7萬元,損害了貧困群眾切身利益。2019年10月,胡金華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蘭坪縣營盤鎮新華村黨支部書記和曉東、村委會主任李慶鋒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6年5月至2018年,和曉東在擔任新華村黨支部書記、李慶鋒在擔任新華村委會主任期間,未嚴格執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怒江州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新華村各村民小組長期存在二次分配低保資金現象,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5月,和曉東、李慶鋒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0.蘭坪縣中排鄉煙川村違規發放低保資金問題。2017年至2018年3月,中排鄉煙川村兩委班子對低保資金髮放過程監管不到位,開展自查自糾流於形式,使慶卓、松坡等小組存在低保資金“二次分配”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8月,煙川村黨總支書記耗成芳、村委會主任和坤林分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餘全華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1.瀘水市六庫鎮瓦姑村黨支部書記喬正華、村委會主任何忠海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6年至今,瓦姑村黨支部書記喬正華、瓦姑村委會主任何忠海違反工作紀律,開展脫貧攻堅工作不嚴不實,未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戶清退剔除,導致部分農戶違規享受國家扶貧資金1.69萬元,部分國家公職人員家庭違規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資金3.54萬元。2019年10月,喬正華、何忠海分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享受資金已責令清退。

12.瀘水市民政局未嚴格貫徹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關規定問題。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瀘水市民政局未嚴格執行低保政策及相關制度,致使全市範圍內出現村幹部、國家財政供養人員家庭成員違規享受低保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9月,時任瀘水縣民政局局長唐義光、副局長劉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現任瀘水市民政局副局長楊永裕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瀘水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股股長楊王何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