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東營發佈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為大力開展宣傳警示曝光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東營持續對

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風險運輸企業、終生禁駕名單以及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曝光,還請廣大網友結合自身實際,引以為戒。

今天,要曝光的是3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1—違停也要承擔責任

引以為戒!東營發佈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引以為戒!東營發佈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19年10月10日18時45分許,丁某駕駛魯E9**BF號小型轎車,沿省道315由西向東行駛至27KM+800M(原省道310 43KM+800M)附近時,與站在公路南側魯EN**02號越野車(頭東尾西,劉某停駛)左側的杜某相撞,致使杜某現場死亡,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實,丁某實施了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實施了違章停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杜某實施了未確保安全的違法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 案例2 —黃燈莫要闖 路口需減速·

2019年10月20日16時35分許,郭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南一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東四路交叉路口黃燈通過時,與沿東四路由北向南行駛的成某某駕駛魯E12***號小型轎車相撞,致郭某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郭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的規定,其過錯行為是造成該事故的原因。

成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規定,其過錯行為是造成該事故的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規定,因兩方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郭某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成某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案例3——開車莫超載 路邊別違停

引以為戒!東營發佈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引以為戒!東營發佈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19年11月19日20時30分許,張某輝駕駛魯EE8***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國道340由西向東行駛至河口區中海化工廠門口(原省道312 36公里+200米附近)時,與頭南尾北停在國道340南側中海化工廠門口南北公路上的孟某業駕駛的冀JN7***、冀JUA**掛號重型半掛車相撞,致使張某輝受傷,造成冀JN7***、冀JUA**掛號重型半掛車原油洩露、綠化帶、路面及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實,張某輝實施了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未確保安全、超載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孟某業實施了違章停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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