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检察院:多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龙江经济网讯(颜炳洪 记者李宗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多举措全面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合力


执检部门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与北安市公安部门看守所制订了《监管场所扫黑除恶斗争联动机制》,明确联动方式、衔接内容和措施,积极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认真落实入所谈话制度,及时告知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积极动员、鼓励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加强进出所流程监督,封锁传递消息渠道


为防止涉黑涉恶人员在押期间向外传递消息给侦查工作带来障碍,执检部门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达成共识。对于入所人员随身衣物一律不得带入监室;外来食品、药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室,纸张、笔墨一律不得带入监室;对于办案部门送达法律文书等材料,在押人员阅读后交由看守所统一保管,不得带入监室。对在押的涉黑涉恶人员同监室释放人员、投改人员搜身检查,避免带出信件、物品等,同时对出所人员加强教育,严防涉黑涉恶人员以口述方式通过释放、投改人员向外传递消息。规定对涉黑涉恶在押人员谈话时,除包房管教干警及看守所带班领导可以谈话外,非包房管教一律不允许谈话,且谈话时至少有两名干警同时在场,不得私自谈话。严格监督律师会见程序,对于律师证照不全,一律不得会见。不定期增加清监次数,及时发现监室安全隐患。此外,驻所检察人员通过回放监控录像,重点监督监管干警对涉黑涉恶人员监管轨迹,排查是否存在提供照顾、是否存在为在押人员传递消息等情况,有效防止了跑风漏气现象的发生。


创新监督模式,增强监管实效


随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不断深入,在押涉黑涉恶人员日益增多,相互之间摩擦不断增加,造成监管压力巨增。为有效降低监管压力,防止在外为“黑恶”,在内为“狱霸”的现象发生,驻所检察室与北安市看守所研究制定了《监室和被监管人员个人内务卫生标准》《监室考评办法》《在押人员考评办法》《文明监室评比奖惩标准》,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在北安市看守所试行“文明监室”评比工作,每月由驻所检察室对该项工作全面监督。对文明监室由看守所每月给予奖励,包括适当延长放风时间、增加洗澡次数、观看电视节目、发放流动红旗等,对后进监室给予相应处罚。经过三个多月的试行,效果显著,监室秩序明显提升,违规行为显著下降,降低了安全风险,铲除了牢头狱霸滋生土壤,增强了在押人员文明相处、接受教育、服从监管的自觉性,有效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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