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最高檢為安徽辦理“長江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功

一等功!最高檢為安徽辦理“長江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功

(12月14日《檢察日報》 頭版)

最高檢為辦理“長江銅陵段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集體一等功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為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辦理“長江銅陵段‘10·12’‘1·26’汙染環境系列案件”專案組記集體一等功。 

一等功!最高檢為安徽辦理“長江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功

62.88噸危險廢物(酸洗汙泥)被傾倒在安徽省銅陵市義安區朱永路長江堤壩內。

一等功!最高檢為安徽辦理“長江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功

2018年9月28日,由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長江安徽段“10·12”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案已作出一審判決。

一等功!最高檢為安徽辦理“長江汙染環境系列案”專案組記功

2018年10月15日,由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立案監督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長江安徽段“1·26”跨省非法傾倒固廢案一審宣判。

長江銅陵段“10·12”“1·26”汙染環境系列案(下稱長江銅陵段汙染環境系列案),系某精密螺絲有限公司及黃某某等跨省運輸、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給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系列案件,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目前,該系列案已經辦結,相關責任人員已受到相應處罰,被損害的環境已經修復。

長江銅陵段汙染環境系列案涉及企業11家、被告人24名,事實交叉、法律關係複雜,在事實認定、法律定性、定罪量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回損失等方面存在較大困難。鏡湖區檢察院專案組積極運用“捕訴一體”工作機制,同步依法提前介入,完善證據鏈條,引導偵查機關全面調取9家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源頭企業違法違規證據。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主導作用,先後解決監督立案、公私財產損失範圍確定、追究源頭企業責任等重大問題。專案組還積極督促涉案的11家源頭企業支付賠償金1968萬元,並及時發還案發地生態環境部門,跟蹤監督生態修復金使用,促進生態環境恢復治理。

最高檢在記功決定中指出,鏡湖區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能,實現了懲治犯罪與修復生態、糾正違法與源頭治理、維護公益與保護環境的有機統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全國檢察機關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和借鑑。

來 源丨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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