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网络赌博,男子两天挪用公款230万元被判刑

记者昨日从掇刀区法院获悉,一公司会计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230万元。

34岁的男子丁某案发前在掇刀的某公司担任会计,痴迷网络赌博。今年6月19日和20日,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银行账户上的230万元资金,分3次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上,然后分3次转账到非法彩票网站上进行网络赌博。6月22日,银行发现该公司账上余额不足,告诉该公司出纳,出纳发现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被转走,报告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打电话给丁某,丁某承认230万元被他转走了,并要求给他几天时间还款。因丁某无法赔偿公司损失,公司报案。6月25日,丁某到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投案。

掇刀区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丁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丁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230万元。(荆门晚报记者刘国锋 通讯员王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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