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交警:多種違法上路罰教結合消患

12月9日,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一起機動車存在多種交通違法行為,依法給予駕駛人應有處罰和教育,確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稷山交警:多種違法上路罰教結合消患

下午15時許,城區中隊民警在豐喜路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只見一輛無牌摩托車快速行駛過來,民警急忙將其攔截,檢查中發現該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且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經公安綜合信息平臺查詢得知,駕駛人李某某有本小型汽車駕照,而駕駛摩托車需要D照,存在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檢查中,民警聞到李某某身上有股刺鼻的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9.6mg/100m1,存在飲酒駕駛違法行為。

李某某告訴民警,自己中午吃飯時喝了一些酒,認為自己有小車駕照,駕駛摩托車不會有事,所以就僥倖駕車上路了,未想,還是被民警給查獲了,丟了駕照不說,還把分都扣完了,悔恨之情溢於言表。

民警在對李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法規,對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四種違法行為,給予合併執行罰款2400元記37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李東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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