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
要!降!啦!
近日
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
關於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
有關問題的意見
關於降低非冬供期間非居民用天然氣
基準價格和清退結算問題
鑑於中石油天然氣銷售江蘇分公司天然氣結算價格從2019年6月15日起浮動幅度由19.55%下調為6.4%,各市(區)要根據上游價格變化情況,重新制定非冬供期間的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價格,並要求各天然氣經營企業進行清退結算,將降價的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不得截留。
對於多渠道多途徑採購的氣源,可根據不同氣源結算價格變化情況,確定清退結算比例。
關於冬供期間非居民用天然氣
供應價格的問題
各市(區)要把天然氣安全保供作為首要任務,根據《江蘇省管道天然氣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規〔2010〕287號)和上游合同、氣源採購情況,及時合理疏導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氣供應價格。
鼓勵建立合同外供氣價格協商機制,按《2019-2020年冬季天然氣購銷合同》氣量分解落實到用戶後,仍無法滿足用戶需求的,本著自願委託的原則,可由用戶委託燃氣企業通過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渠道採購,並根據採購成本、輸配費用等協商確定結算價格。
市區現行
非居民用天然氣價
2019年10月,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2019年主城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冬季價格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
【具體調整方案戳上圖↑↑↑】
徵求意見稿提出如下價格調整方案:
(一)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價格
鑑於中石油天然氣銷售江蘇分公司天然氣結算價格從2019年6月15日起浮動幅度由19.55%下調為6.4%,因此市區的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價格由3.20元/立方米下調為2.94元/立方米。
(二)明確2019年非居民用天然氣冬季供應價格
擬定今年冬供期間天然氣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格基礎上與上游價格同步增加0.46元/立方米。
來源 |泰州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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