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非居民用天然氣將調價!徵求意見中

日前,姜堰區發改委發佈了《區發改委關於2019年姜堰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冬季價格的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688號)明確:

“將非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降低後的最高門站價格水平作為基準門站價格,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

@姜堰人,非居民用天然氣將調價!徵求意見中

現行姜堰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水平

現行我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是2019年6月28日製定的,基準價格為3.43元/立方米,最高浮動幅度10%。

價格調整方案

根據冬季天然氣上游價格調整情況,2019年6月15日至10月30日中石油下調每立方米0.26元。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立方米提高0.44元,增減相抵實際每立方米天然氣提高0.18元。

暫不考慮供銷差率因素,擬定今年冬供期間天然氣銷售價格在現行銷售基準價每立方米3.43元基礎上與上游價格同步增加0.18元/立方米,即:3.61元/立方米。

(一)執行時間:冬季天然氣供應價格從2019年11月份的用氣量執行至2020年3月份的用氣量。

(二)天然氣銷售價格最高浮動幅度仍為10%,大用戶價格直接交易優惠政策等仍按《泰州市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市區非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泰發改〔2019〕180號執行。

如有意見,請於11月30日前反饋給區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科。

泰州市姜堰區發展改革委員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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