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溪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公告

关于南溪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告

关于南溪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告
关于南溪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告

宜賓市南溪區發展和改革局

關於南溪區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公告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8〕794號)和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278號)規定,2018年6月上游供氣方供我區燃氣經營企業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1.282—1.32元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54元,結合2019年《關於做好天然氣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調整天然氣價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9〕157號)工作要求。根據《宜賓市南溪區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與上游價格聯動機制》,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遵從適度從緊、合理疏導的原則調整天然氣價格,並報經二屆人民政府第50次審議、二屆區委常委會第69次會議通過。現將南溪區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調整公告如下:

1、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標準

城區及鄉鎮居民用氣第一檔50立方米以下(含50立方米)價格上調每立方米0.20元,城區由每立方米1.97元調整為2.17元,鄉鎮由每立方米2.05元調整為2.25元,第二檔5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含100立方米)城區每立方米2.60元,鄉鎮每立方米2.70元,第三檔100立方米以上城區每立方米3.26元,鄉鎮每立方米3.38元,合表居民用戶以及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其天然氣銷售價格均按與居民階梯第一檔氣價標準1︰1.1的比價制定,城區按2.39元/立方米,鄉鎮按2.48元/立方米執行。

2、政策優惠

為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低保、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重度殘疾、獨居孤寡老人的低收入家庭不執行此次調價政策。

3、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價格從2019年5月抄見氣量起執行。

特此公告。

宜賓市南溪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8日

关于南溪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方案公告

本期監製/俞南 主編/羅平 編輯/張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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