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對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 可緩繳3個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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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 可缓缴3个月费用

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發佈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的通知》,通知中稱,對旅遊企業生產經

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

詳情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我省旅遊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促進我省旅遊業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援企穩崗

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旅遊企業,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旅遊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二、延長辦理社保業務期限

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當月期間的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和保險費繳納等業務辦理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上述期間相關業務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收取滯納金。相關企業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限相應放寬,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旅遊企業,允許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辦理繳費業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稅務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三、減免房屋租金

對承租國有(含集體)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旅遊企業減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地方政府鼓勵業主(房東)為旅遊企業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市縣政府)

四、降低運營成本

對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

賓館酒店的有線電視收費按50%收取,賓館酒店的IPTV業務費用可緩繳,緩繳期間實行免停機處理。暫時全額返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用於日常運轉,要求相應旅行社於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水務廳、海南電網公司、中國有線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五、減免、延期繳納相關稅費

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減免。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旅遊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旅遊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六、強化財政金融支持

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續貸、展期視同新增),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3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省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我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幫助旅遊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旅遊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遊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申請展期或續貸。鼓勵銀行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旅遊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銀行機構)

本措施所指旅遊企業系在海南註冊的旅行社、景點景區、賓館酒店、旅遊演藝、高爾夫旅遊5類企業。本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中央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我省遵照執行。各市縣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扶持旅遊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共渡難關。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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