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應該幹哪些工作?由誰來監督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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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多人都以為物業只收錢不幹活,那麼物業究竟是做什麼的呢?又由誰來監督呢?今天我主要從三個方面著進行講解:

物業公司是做什麼的?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職責:負責物業管理範圍內的生態環境管理;負責公共設施設備的管護、養護;負責小區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清潔;負責裝飾裝修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物業檔案。


物業公司存在的必要就是,為住戶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居住環境。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物業公司的管理,停車場亂停車、小區綠化一塌糊塗、公共設施無人管理、環境髒亂差、什麼人都可以隨意進入小區,那會是什麼樣的一個情形。

業主交的物業費用都去哪兒了?

物業費用有很多部分組成,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辦公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等等……


當然由於物業費有很多用途,很有可能存在去向不明的情況,因此要求物業公司定期要對物業費的去向進行公示。

由誰來監督物業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可能看著有點不明白,說白了就是你們當地的房管局負責監督管理物業公司,你們如果對物業有不滿,可以向房管局投訴。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喬也法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維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具體說,物業管理服務的工作有如下:

1.物業管理區域內保潔包括:道路、綠地、公共活動場所、樓梯、走到、電梯等;

2.管理區域內的綠化管理包括:綠化的修剪、施肥、除草、殺蟲;

3.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管理包括:電梯的日常維保及運行管理、消防系統的日常維保及巡查、公共照明系統的管理、監控系統的管理、門禁管理、車輛出入管理系統管理等;

4.公共場所秩序的管理;

5.物業管理區內檔案管理包括:基建時的檔案管理、維修及更新設施設備的檔案管理、業主登記檔案管理。

物業公司是根據與小區內全體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提供服務的。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規約實施情況是全體業主和業主委員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居民委員會是監督和指導業主大會的召開及調解業主委員會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免費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別隻往成立業主委員會,來檢督物業,那是不可能的,他們是一夥的,狼狽為奸的,只接取締物業,是最好的選擇,迴歸居委會負責,居委會就是為居民服務的,開著工資什麼事也不幹能行嗎?取締居委會就是了,要不取締物業狗屁產物,要不取消居委會,兩者留一,我因為還是取締狗屁物業是上策,因為居委會是政府的組織。


青福857


一,物業管理的職責主要是,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其大概有以下幾大塊:一管理處事務服務;二安全保衛和車輛交通管理;三保潔綠化服務;四設備設施管理及空置房管理。再具體點有:1與地產方交接驗收,2業主人住安排,3二次裝修管理,4業主投訴處理,4安全管理,5車輛及交通管理,6消防管理,7園林綠化和養護,8環境保護和消殺服務,9機電智能化設備設施的管理,10特約服務(另外收費)。二,業委會,社區,居委會,住建局的物管科(房管所)都可以監督物業,另外涉及到不同的方面有相應分管的行政主管部門。


才子的後花園


就聽過收物業費。


氣憤!湖南某女子買房10年沒住,竟成物業辦公室,負責人:繳清管理費就搬!

8月17日,在湖南的株洲,有這樣一起關於房屋的新聞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新聞的當事人為鄧女士,據她講述:10年前,她在當地天台玉苑小區1座16樓買了一套房子。買房第二年,恰逢工作變動,一家人全部搬到了長沙居住,對於這套房子一直無暇看管。

“故地重遊”,再三確認!

本月的12日,鄧女士來到了該小區“故地重遊”。但是走到房門口的她感覺有些不對勁,門上貼上了對聯,用房門本來的鑰匙根本開不了門。難道自己找錯了自己的房子?再三查看下,鄧女士確認這就是自己的房!

報警求助

於是,她找到小區的物業,稱自己是這套房的房主,但物業拒絕提供幫助,還不讓她入內。無奈的鄧女士只有報警求助,當民警的年出具了當年的購房合同等資料。終於,在民警的幫助下,夫妻倆進入了自己的家。

夫妻想不到,物業如此回應!

令夫妻倆想不到的是:自己10年未居住的毛坯房,居然被小區物業裝修了一番,還成為小區物業管理的辦公室!

氣憤的鄧女士質問小區物業原因,物業回應道:鄧女士拖欠了6年的物業費,一共15000元,物業也聯繫不上業主。

筆者疑問:鄧女士的問題和物業的回應,好像牛頭不對馬嘴,但是又好像有點關係。難道這就是把別人的房裝修成自己辦公室的原因?

記者質問,引雙方肢體衝突!

鄧女士表示自己確實沒有繳納物業費,之後會繳清。但是隨行記者的再次質問小區物業“私自闖入業主家,並改造成物業辦公室,破壞房屋結構,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小區物業負責人卻無奈地表示:沒有違法,這6年就算幫鄧女士看房了。面對如此解釋,鄧女士和丈夫氣不打一處來,當場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

筆者疑問:鄧女士可以繳清拖欠的物業費,但是被物業裝修、改造、住了幾年,還能回到當初的新房嗎?

物業的2種方案遭拒!

鄧女士找到媒體曝光小區物業強取豪奪、霸佔業主房產的行為,曝光後物業才給出2種解決方案:

  1. 鄧女士繳清拖欠的物業費,物業支付鄧女士每月1500元的房租作為補償,並立即從鄧女士家搬走。

  2. 物業免除物業費,用來抵扣房租,小區物業繼續租賃此房屋作為工作室。

鄧女士對2種方案都沒有接受,並把該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只為討一個公道和說法。

筆者疑問:聽完2種解決方案後,怎麼就有種強買強賣的感覺?再說,別人的房子物業住,物業還要和別人收管理費?這真尷尬!

律師回應

律師表示:小區物業向業主追討物業費的方式不合理,找不到業主只是企圖逃避責任的託詞罷了。私自改裝業主的房屋,嚴重侵犯了業主的權利,業主可以上訴法院。

網友怎麼看?

個人看法

  1. 為防小區物業有緊急事情聯繫不上業主,請給物業部門留一個個人的聯繫方式。

  2. 定期查看房屋情況。

有評論說按物業給出的每月1500元的房租算下來,鄧女士還賺一筆。但是,大家要考慮到鄧女士買這套房的用途。雖然文中沒透露,但是如果是用來為兒子作為結婚的新房的話,區區幾萬塊根本難以掩蓋鄧女士的氣憤。對於該物業公司的強盜行為,建議鄧女士夫婦堅決維權,避免相應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在別人身上。

今日話題:你認為小區物業的行為是在服務業主嗎?如果你遇到這樣的事,你願意選擇2種方案之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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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享新社會


物業公司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負責建築區劃內各類管線設施設備、道路、公共場所、停車位、綠化帶以及建築物維修保養和環境衛生工作管理。由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督物業企業的服務工作。具體辦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只需遵守居民管理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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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問題很簡單。學習一下《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就自然明白。


執中bj1


物業公司強行進入住宅小區的目的,一、盯上了業主(少則幾千萬多則上億元)的房屋維修基金,二、盯上了業主的公共收入(小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如果小區這兩項資金全掌握在業主選的業委會手中或者這兩項資金不存在,你叫它祖宗它都不會來的,所以小區業主想成立業委會比登天還難!


永和居


你不知道有個物業辦嗎?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吧?!


一切安好0951


通常各地住建部門有一個物業辦,據我所知這個部門只是給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備案,其他的什麼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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