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谁认识李永清和郭美华?
临淄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这一男一女被“通缉”
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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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近兵与被执行人李永清、郭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未履行金额为789518.99元。因被执行人李永清、郭美华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24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李永清,男,1980年10月2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号码:37030519801002****,现住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北龙村。
郭美华,女,1979年11月29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30519791129****,现住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北龙村。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我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
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5%。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533-7180702
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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